我爱温村的三两种豆科野花

一:我想返璞归真

近二十年来,国人把闲暇赏花的行为商业化,发展出了“赏花经济”,最具噱头的要属油菜花了。就拿江西的婺源来说,每到烟雨三月,一片片金黄的油菜花与桃花、梨花、杜鹃等几乎同时开放,将乡野点缀成充满诗情画意的人间仙境,游客纷至沓来,同时振兴了乡村经济。

油菜花节的成功让其他地区的农民脑洞大开,江西新余的农民打起了黄芪属的紫云英(Chinese milkvetch,学名Astragalus sinicus)的主意。秋收完晚稻后,他们把紫云英的种子撒播在千亩农田间。种子在温润潮湿的土壤里发芽,入冬前稀稀落落地分布在稻田里。到了“好雨知时节”的日子,紫云英先于其他植物,旺盛地生长成一片,如一层厚厚的绿毯覆盖在稻田里。三月是草长莺飞的季节,大片紫色的紫云英花盛开,好闻的清香吸引了无数蜜蜂前来采蜜。千亩效应果然惊人,紫云英花海颇具观赏价值,成为该地旅游产业的一道亮丽名片。盛大的花事过后,紫云英作为一种有效的天然绿肥,使翻耕后的田地肥力大增,减少了化肥的使用和土地污染,提高水稻产量和质量,一举多得。

我在遥远的温哥华看到中文网站上的多幅花海照片,恨不得化身为长着双翼的天使,坠入这不寻常的美景中。温哥华没有紫云英,却有大片的紫花苜蓿(Alfalfa,学名Medicago sativa)田,花季在五月至七月。温哥华城里人较少见到紫花苜蓿开花,作为优良的牧草,它们在开花前就被收割了第一茬,零星开花时又被收割了第二茬。城内高速公路旁的荒地上,同为豆科的牧草百脉根(Bird's-foot trefoil,学名Lotus corniculatus)顽强地成为贫瘠土壤里当仁不让的主角,略微娇气的紫花苜蓿只是零星可见。紫花苜蓿的蝶状花丝毫不比紫云英逊色,而且在北美的种植范围很广,北美人没有在种植牧草的同时发展“赏花经济”,肯定是算过一笔账的,在各类牧草中,紫花苜蓿的干草价格是较高的,专心种草远比赏花实惠。

 

  (紫花苜蓿)

本地的西人家庭还将紫花苜蓿芽菜(Alfalfa sprout)视为一道美味,用来拌色拉,或夹入三明治,或作为浓汤的配料。苜蓿芽菜的制作过程很简单,将少许网购的苜蓿种子放入装着清水的大玻璃瓶里,在室温下浸泡24小时后,用漏勺滤掉水,瓶子里只留下潮湿的种子。把玻璃瓶置于阳光充足的角落,每天喷雾一次,一天后种子便开始发芽,再过两三天后就长成嫩嫩的芽菜。

 

苜蓿早春返青的细枝嫩叶也很好吃,不知怎的,西人的食谱里几乎没有这方面的记载,倒是出生于中国北方农村的50后与60后写了不少关于苜蓿芽的美好回忆。每年早春,小朋友挎着竹篮提着小铁铲,像赶集似的往山洼和田间聚拢。苜蓿芽掐回家后,有好几种吃法:用旺火清炒、开水煮熟后凉拌等,无比鲜嫩可口。

人类历史发展几千年,真正能吃饱饭,也只不过几十年的事。从逐水草而居开始,人类就不断尝百草,一求果腹,二为治病。有的人吃了毒草死了,类似的悲剧不断发生后,人类终于发现了哪些野草可以做“救荒粮”,哪些是令人起死回生的“仙草”。“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是古代的达官贵人才能享受的奢侈生活。19世纪末的德国诗人Bertolt Brecht (贝托尔特·布莱希特)曾写过一首《愉快地吃肉》:

“愉快地吃肉,多汁的菲力,

配上黑面包,热乎乎地,冒着香气,

嚼大块奶酪,从大杯子里

喝冰啤酒,这样的吃法

会被认为是低等的,但我觉得,躺进坟墓

而没有享受过大口吃肉的乐趣

是不人道的,而这话出自我

一个并不喜爱饕餮的人。”

他认为,愉快地吃肉、大杯地喝酒才不枉来人世间走一遭,可见19世纪末的大多数欧洲平民百姓还是吃不起肉的。近几十年来,我们终于有了饱腹感,吃上了精致的蔬菜、肉食和各种副食品,住在钢筋水泥的丛林里,渐渐远离了大自然,路边的野草在我们的眼里只是“杂草”了。肉吃太多后,带来了不少健康问题,人们又开始返璞归真,想起吃有机野草的种种好处来。

 

我对几个在温哥华近郊买了兴趣农场(hobby farm)的朋友说,闲来就种一些紫花苜蓿吧,既改善土壤,又能当野菜吃,还有花可赏,多么美好的生活!

 

二)格调与品性的相背离

当我在某居民区的外围篱墙边见到一片攀缘而上的绣球小冠花时(purple crown vetch,学名Coronilla varia),就猜到是有人刻意播种的。为防止水土流失并修复土壤,BC省曾将这种耐寒抗旱的豆科植物种在某些高速公路旁的贫瘠土坡上,但它似乎还未蔓延到我经常活动的范围内。

 

之所以被称为crown vetch,是因为簇生于叶腋末端的粉紫色小花聚成小伞形花序,酷似美女戴在头上的花冠(crown)。与野豌豆属(Vicia,俗称vetch)植物一样,绣球小冠花也是攀缘生长的, 高不过一米,羽状复叶的排列方式有点像蕨叶。不过野豌豆的叶轴顶端长着卷须,绣球小冠花则没有这些分叉的弯弯曲曲的须,凭着这一点可以将两者区分开来。

从表面上看,绣球小冠花一副与世无争的模样。几场春雨后,它们从地里抽出芽,长出一段茎,攀住依托物,慢慢往上爬。藤蔓和薄如纸质的细叶在雨水的滋润下愈发青翠嫩绿。夏初开花时,意蕴清淡,花香似有若无,花色艳而不妖,仿佛在诠释一段青涩的初恋。花期很长,一直到八月,我们都可以欣赏到这些恬静之花。

 

不过,千万别被它的天真外表迷惑住了。这种原生于地中海地区的豆科植物被引入北美后,展现出一种坚忍不拔的侵略性。它非常适合生长在阳光充足的河岸,寿命长达数十年,茂密的叶子防止了其他杂草生长。若是种在花园里不加以管束,它很快就把身边的植物排挤掉了。

有时我会突发其想,绣球小冠花外表格调与内在的相背离,是否代表一种更执着的追索呢?文学和艺术殿堂有很多现成的例子:梵高的画质朴热烈奔放,他却癫狂地割下左耳,最后饮弹自杀。列夫.托尔斯泰一生放荡,把所有的猎艳、嫖妓等细节毫无保留地记在日记里,并要求新婚妻子阅读。他笔下的人物中,渥伦斯基代表作者的人性中恶的一面,列文则代表善的一面。放荡的安娜可以满足婚姻中不能完全解决的肉欲,吉提则是被社会认可的完美妻子的形象。可谁能否认,列夫.托尔斯泰是俄罗斯文坛上最亮的那束光,正如奥地利作家茨威格评价的,“他以残忍的狂热与无情的冷峻,对自己的灵魂进行发掘。他一辈子都在努力通过自我写照达到自我完善,从不停歇,从不满足。”

将漫无边际的思绪收回来,我的目光又集中在这片长着绣球小冠花的空地,发现它身边还有好几种其他野草:苣荬菜(field sowthistle,学名Sonchus arvensis)、苦菜(smooth sowthistle, 学名Sonchus oleraceus)、蓍草(yarrow, 学名Achillea millefolium)、蒲公英、旋花(hedge bindweed ,学名Calystegia sepium) …… 这些提供了人类最早的食物和药材的外来野草,在北美大陆几乎都成为“攻城略地”的杂草了。我们对土地的认识也应该是从野草开始的吧,对它们了解得越深刻,便愈发热爱这个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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