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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员在澳洲的往事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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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澳洲第七任总领事桂植

1931年1月14日新总领事桂植到悉尼并即日接任(1),而卸任的宋发祥也在同日乘船回国。

随同桂植到悉尼的还有他的夫人,及中央特派员余俊贤(视察并指导党部的党务)(2)﹑领馆书记黄伯申君等(3)。

桂植, 字东原,广东南海人,1872年(清同治十一年)生。清增贡生。历任北洋官报总编辑,省立天津北洋大学堂史地教员,驻英使署二等参赞官(3年)。1912年,任驻纽丝伦领事。1917年2月,任驻菲律宾总领事(5年)。1921年9月,派署驻北婆罗州总领事(7年)。1929年9月回国。1930年10月,派署驻澳大利亚总领事。1931年10月回国。(注4)

桂植是1912年12月9日开始在纽丝伦任领事职(纽丝伦领事馆隶属澳洲总领事馆),到1916年11月离任。在离职时被称之是“在纽岛终日以饮酒﹑击兔驰马为乐,费用无度,故亦负债累累”。(注4)

这里要说明一下:秀才(生员)透过「援例捐纳」而取得贡生资格,在清代又可分为附贡、增贡、廪贡等。桂植可能曾在国子监读书。另一方面,清末光绪三十年(1904年)设立学部(民国以后改为教育部),1905年废止科举,改办新式学堂,国子监撤销。秀才在国子监读书的出路有在六部中学习行走者,或有额外司员(各部院八品笔贴士到七品小主簿);少部份当从八品的翰林院典簿;另外一条就是分派到各县当正八品的“教谕”( 或称“县丞”, 类似现代的县教育局长)。以国子监生身份入仕在官场中是非正途出身,有点像当代的“三本”大学生而非清华北大的样子。

清末废科举在短时间内产生种种流弊,甚而许多人出现心理落差,不知道何去何从(注5)。桂植在驻英使署二等参赞官时是从四品官衔,到1912年任驻纽丝伦领事时已是民国元年,官衔突然没有了,更加上当时的国民党因他是北洋政府所委派而称他为“袁家领事”(注4),是故“终日以饮酒﹑击兔驰马为乐”并不出奇。

桂植在1929年9月以北婆罗州总领事回国,直至1930年10月才派署驻澳大利亚总领事。但1931年7月外交部另委陈维屏署驻澳总领事馆领事,桂植也就在10月卸任回国。到这个时候,桂植年已59岁,知识架构形成的个人学养也追不上历史的需求,同时当年也没有“在职读博”之类的官场规则,所以在这之后再难查到他的踪影,疑已告退。

桂植到澳洲后,最急办的将弄得前任宋发祥匆匆离澳的副领事李明炎送走(注6),其次是宋发祥挪用华侨遗产的款项追外交部填归以熄华侨之火(注7)。

当然,除了“等因奉此”的日常工作外,桂植在澳洲也办了其它的事,例如:

1.澳洲政府在逮捕非法入境的嫌疑犯后,是可以现金保释直到结案为止。在过去大多是华商用现金到海关缴纳担保,1931年国际经济大萧条,澳洲也市况凋零,华商往往无力负担,嫌疑犯亦只能困监待审。桂植与澳洲外务部交涉商讨,终允有著名华商或银行书面担保的话可抵现金(注8)。嫌疑犯在缴纳担保后逃去无踪,保释金没收,华商或银行书面的担保则需要现金兑现,所以当时常见有华商登报悬赏的广告。

2.1931年国内“水灾奇重,空前未有”,澳洲总领事馆多次接到外交部及全国救灾委员会电催告急。桂植即召集华商议决筹款,在市况凋零的情况下,单10月17日的义演净收入就为226镑1先令。(注9)

桂植在澳洲的时间不长,能着墨的不多;他在国内的职位也不高,知名度更小,所以能查到的资料非常少。

在网上能查到的是他的书法,2019年北京琴岛荣德的话迎春艺术品拍卖会上有一张桂植的水墨纸本,叫价1000元人民币,成交与否不清楚。

另外就有清代劳乃宣辑的“矩斋筹算丛刻”重印本上有他写的封面。

注释:

(1)“驻澳总领馆布告第一号”东华报1931年1月17日第8页。

(2)余俊贤(英语:Yu Chun-hsien,1901年12月31日-1994年1月21日)。广东平远人,余俊贤在高小毕业前一年便辍学,其后在叔父经营的盐米商号做帮工赚取收入帮补家计。翌年他再返校学习,完成高小学业。他其后考入平远中学就读,并于1923年考进国立广东高等师范学校就读文史学科。余俊贤在1925年3月在广州加入中国国民党。1926年,他在中山大学毕业后,担任中国国民党中央组织部干事。1927年12月,余俊贤奉命赴南洋筹组荷属东印度支部,并当选为委员兼宣传部部长,兼任当地《民国日报》总编辑。因撰文狠批日军之暴行及号召华侨抵制日货而被荷属印尼政府逮捕,入监狱8个月后被押解出境,返回南京。1929年,余俊贤任国民党中央组织部总干事,不久升任主任。期间,余俊贤奉命赴菲律宾、马来西亚、澳大利亚、纽西兰、斐济、缅甸、越南、香港及澳门各地视察并指导海外党部的党务。他在此期间协助海外百余间华侨学校整理教务,并设立各种服务海外华侨的机构,例如南洋研究所、华侨教育总会、华侨通讯社、华侨函授学校、侨生回国升学招待所及华侨教育师资训练所等。

(3) “新任总领事抵普利士彬” 民国报1931年1月17日第6页

(4)“Mr. Kwei Chih – Chinese Consul General – Hopes to makde many fiends”. “Queensland Times” 1931年1月12日

(4)“袁家领事回国” 民国报1916年11月11日第6页

(5)曾重凯:“晚清科举废除后传统士人的动向”(硕士论文)。

(6)“总领署消息” 民国报1931年3月7日第6页。

(7)“驻澳总领馆紧急启事”东华报1931年4月25日第8页。

(8)“领馆消息” 东华报1931年7月4日第5页。

(9)“1931年江淮水灾” (维基百科)- “1931年江淮水灾指汉口和江淮在6-7月连场大雨,最严重是8月26日凌晨5时许江苏高邮湖决堤。全国共15万人淹死。如包含病死、饿死的总死亡数字,有案可查的为422,499人,官方报告考虑漏报情形而估计有200万人。灾民5311-6000万人不等。农田涝灾至1932年春退水,造成饥荒、蝗灾、霍乱,“水中尸骸积久腐坏,一经烈日之熏蒸......高邮、邵伯、泰县、东台、泰兴等处,霍乱流行”。在1931年冬天“农民均栖息于水中”,“秋收绝望,来年也无力耕种”。165万人逃荒。饥荒以安徽北部最严重。包含病死、饿死的总死亡数字,以安徽省、河南省死人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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