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P正传》第三章 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3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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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十一月,我在工作时认识了Jack。他差不多七十五六岁了,是老客人,非常绅士,小费也给得特别好。我最喜欢他的地方是他聊天的话题都很有意思,很令人轻松愉快而且涨见识。我工作以来这几个月,已经学会了如何应付不同客人的“闲聊”,对于不是那么礼貌的,炫富的,或者带有挑逗性的谈话,我知道如何顶回去、打太极或者装傻。有Jack聊天的晚上,总是很愉悦。

        周六晚上,Jack按时来喝一杯。我看到满头白发的他穿着一件银灰色的短大衣,里面是雪白的衬衣,简单但是很有派头。他坐下来喝酒,问我一些跟着海归的爸爸妈妈回中国上学的问题。他说自己在九十年代去过中国,在北京一个四合院里住了快两年。那时候四合院还没有室内的水池,还要用公共厕所和浴室。他说自己在澡堂子里就像是海洋公园的海豚一样被大家的眼光包围。他是街坊四邻都知道的那条特别爱洗澡的外国白海豚。我听了哈哈大笑。

        “你为什么要去北京呀?干嘛不住酒店呢?”

        “我是做东亚文化研究的。我希望接-地-气。”他忽然冒出来的中文把我吓了一跳。

        “呀,你的中文真好!”

        “谢谢!我大学开始就学中文了。在北京的那一年我的中文提高很快。我特别喜欢那个小四合院和房东一家人。”

        “那你现在是在大学做研究?教书?”

        “我回到美国自己成立了公司,做咨询,有关东亚各国的文化、商业和法律咨询。我生意不错,也经常去中国。”他又问我要了一杯酒。

        “那你有没有再回到那个小院子看看?”

        “早拆了。不过拆之前我回去过,他们卖了房子搬家了。这里有个挺悲惨的故事。”

        “你等等我啊,先去照顾那几个客人。马上回来听故事。”我笑着说。

        “没事,我今天多坐一会儿。等下你不忙了我给你讲故事。”

        我转身去忙。直到一个多小时以后,我才记得去听Jack的故事。

        “那个家庭有奶奶,爸爸,妈妈和一个二十几岁的儿子。我去的时候那男孩子在读大学。他长得很帅,估计学习也不错。我还见过他的女朋友,特别漂亮活泼的一个姑娘。嗯,她的样子和你有一点点像呢。也不是长得像,就是感觉像。对了,你们都有一对酒窝。”

        我听了心里笑笑,不会Jack也来套近乎吧?

        “后来男孩子去深圳工作。他女朋友大学毕业后出国了。再后来,男孩子好像在深圳出了事,他们一起来了美国碰到我。他们没告诉我出了什么事,但是好像挺麻烦。我帮那男孩子找了份工作,他干得挺好的。可是忽然他们就消失了。后来我去打听......唉,两个人都死了。”

        “啊?”我现在有点确定他是瞎编的。可是他的样子又不像,除非他是很好的演员。

        “他们出了车祸。肇事司机逃逸。真的可惜呀,那么年轻,那么美丽的一对儿。”

        他用了beautiful这个词。看起来这两个年轻人应该是一对璧人。世事无常啊。我也悲伤起来。

        “哎,你伤心的样子也很像那个女孩子呢。”他又来了一句。

        看我不信,他第二天带了一张老照片。那是一张颜色有些时代感的彩色照片,里面是四合院里桂花树下的一家人。他指了指上面的两个年轻人说:“看看,就是他们。”

        那女生看起来有一种熟悉感。我不觉得她长得像我。但是我似乎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她。而那男生则让我有“一见倾心”的感觉。他的确很帅。最吸引我的是他站立的姿态,挺拔却对身边的女生有一种呵护感。那张照片不是褪色了,而是红绿两色变得更为突出,有一种古怪的、不正常的喜庆感,似乎在讽刺即将到来的悲剧。

        “我能问他们的名字吗?我是说后来死了的那一对年轻夫妇?”

        “女孩叫赵忆帆,男孩叫毕远空。很好听很有诗意的名字。‘孤帆远影碧空尽’。不过,你是不是不懂中国古诗词?”

        我有点羞愧。我在美国出生,小学随海归的父母回国,到了高中才回来。但是对于中国文化,这个老外恐怕比我懂得还多。

        

        我后来还经常看到Jack来喝酒,偶尔会想起Jack讲的这个故事。年底的时候,他问我:“你真的有二十一岁了?怎么这么瘦啊?像个小孩子一样?”

        “你开什么玩笑啊?我过年就二十三啦。”

        “我就是又想起来赵忆帆。她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才二十四岁,可是看着比你老多了。不过我在她二十二岁左右见到她的时候,她比你还显得嫩。这几年中他们经历了什么?”

        我说不出话来。Jack看了我一眼,说:“离开这里吧。趁年轻做自己喜欢的东西。别的事情可以委屈一点,比如不得不和父母住在一起。”

        我点了点头。

        “我有个老客户,也是好朋友,他们公司是做酒店翻修买卖的。他们是一家挺著名的设计公司的客户,我的意思是重要的客户。我可以让他们推荐你去那家公司试试看。我觉得你还是应该专心搞设计。”

        我愣住了。难道所谓的人脉就是这样建立的?我卖酒给他喝,他给我讲故事,然后给我介绍工作?这也太容易了吧?

        “真的?我想想看?”我有点违心地说。可是我觉得我这样做是正确的。来的太容易的事情通常不靠谱。

        “没问题。你想好了告诉我。”

        三天以后,我想好了。这几天连续有讨厌的客人:一个喝多了闹事的,说了很多恶心的话;一个不停要求换电视频道的;还有一个在外边等着我下班的。我觉得自己到了忍耐的极限。我也感到这个机会也许是命运的召唤。于是我要了Jack朋友的电邮。准备抓住这个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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