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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左倾的大法官Ruth Bader Ginsburg也不喜欢Roe v. Wade
2022-06-26 09:10:19
面对美国高院对Roe v. Wade的判决,拜登在白宫的言论十分不妥,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煽动,玩政治而不顾国家利益。这些言论会让暴徒们烧更多的房子和杀更多的人,拜登是一个典型的政客。
虽然我不同意完全剥夺妇女选择堕胎的权利,我也认为高院完全推翻Roe v. Wade是多此一举,因为这是自找麻烦,但是我们应该让法律由专家解读。
高院这次还是一个自我否定的过程,因为他们不是在审核法律,他们是推翻了自己以前的判案。数位现任大法官在参议院听证时都说,自己会遵循前面的判案,美国是以判案为基准的海洋法律系统。如果这种循环进行下去,美国存在无宁日的可能。
但是我们要把话说清楚,而不是像拜登和哈里斯这般唯恐天下不乱。美国高院没有剥夺美国公民的堕胎权,他们只是觉得这是宪法没有涉及的事务,应该归各州管理。
最近曝出高院最自由派的法官Ruth Bader Ginsburg也不喜欢Roe v. Wade的判决,她认为一刀切来得太突然了,应该让各州去逐渐实施。她甚至认为那样的判案导致了随后的长久抗争,她觉得应该以宪法修正案第14条而不是妇女的隐私权来审核堕胎权的问题,但是当时在此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
Ginsburg还为一位美军军官不愿流产辩护过,当时美国军方曾经威胁那位军官,如果她不流产美军就开除她,Ginsburg帮助她打官司保住了孩子和在美国空军的工作。大家不可想象吧,最左倾的美国大法官曾经为美国人保胎而战,现在这种事情只有在天边才能发生。
当然如果我们能想出任何一个对美国宪法的重要破坏者,Ginsburg就是其中一位。她在美国总统的竞选晚期公开批评自己不喜欢的候选人,将高院的中立地位完全抛在了脑后。当然如果Ginsburg活到今天,她也会投反对票。这是因为美国当今的你死我活的政治气候所决定的,意识形态决定一切。我很不喜欢这些,政治的精髓就是妥协。
我们拥有早产儿的双胞胎孙子,孩子们都经历过新生儿的温箱生活,现在24周的婴儿生下来就可能存活。美国是允许堕胎的,但是美国也是保护胎儿的生存权的,即使是引发这次历史性判案的保守的密西西比,也是规定15周以后不能堕胎。
这仅仅是一个高院解释宪法的机会,将堕胎权放给了各州的立法机构。但是极端自由派却把它解释成美国禁止了公民的堕胎权,并且号召民众上街,这就太不应该了。他们如果要组织抗议也应该去那些即将立法全面禁堕胎的州,为什么还威胁只是做自己工作的大法官Brett Kavanaugh的生命?
美国媒体是掌控在Yankees和加州人手里的,我欣赏这位南加州人的客观和实体比较阿拉巴马和南加州的风土人情。他的这些观察非常精辟,我也在阿肯色旅行时有过同样的感触。从密西西比来圣路易斯的朋友也可以感觉到两地非洲裔美国人的不同,南方的非裔要温和和勤劳很多。
引号内的文字都是这位南加州网友的留言:
“如果你去过南方的州,在那里生活过,就会知道,南方的 minority 社区,并不像芝加哥南区那么混乱,而是更像正常的有尊严的社会。现在的城市贫民窟,inner city problems,基本都在蓝州,历史就没有出现过 slavery,比如 California。
有一次,我去南方的 Alabama,在一个乡野偏僻之处,居然发现了一家 Panda Express,于是进去买吃的。里面的服务员,是个说话细声细语的年轻 African American,其彬彬有礼的风格,让我大为惊讶,和我所熟悉的洛杉矶南区,简直是两个不同的世界里的人。看我像华人,她一定要塞给我一双筷子。
当天住在一家小旅店里,店主是一个年纪比较大的白人。第二天,做早饭的又是年轻的说话细声细语的 African American。离开旅店的时候,我看到白人老太太和她一起在院子里忙活,a complete harmony。
快离开 Birmingham 的时候,我专门去拜访了 16th Street Church。对美国现代历史比较熟悉的,都会知道,在 60 年代,这里曾经遭到白人种族主义者投掷炸弹,炸死四个黑人小姑娘。另我非常惊讶的是,这个附近的社区,和普通的其他地方的社区,基本类似,没有什么两样。这又是让我惊讶住了。在洛杉矶南区,可不是这样的,那里你是不敢在街上走路的。
我们在洛杉矶以南的地方住过,在 USC 附近,还不算最差的。已经是烂到不行。你会惊讶,美国居然还有那么烂的地方”
ShalakoW 发表评论于
2022-06-28 10:00:57
Ginsburg还为一位美军军官不愿流产辩护过,当时美国军方曾经威胁那位军官,如果她不流产美军就开除她,Ginsburg帮助她打官司保住了孩子和在美国空军的工作。大家不可想象吧,最左倾的美国大法官曾经为美国人保胎而战,现在这种事情只有在天边才能发生。
****摘自本文
博主弄错了。
Ginsburg不是要争取"怀孕妇女必须做堕胎",而是"妇女有决定堕胎与否“的权力。堕胎还是不堕胎,是由妇女自己决定的,也只能由妇女自己决定。
恰恰是在这一观点下(此事上妇女拥有自主权), 这个辩护案中,她的 client 决定不堕胎,而军方却要求她堕胎,她的辩护观点是:军方无权要求这位女军官堕胎。
ShalakoW 发表评论于
2022-06-28 09:52:36
但是我们要把话说清楚,而不是像拜登和哈里斯这般唯恐天下不乱。美国高院没有剥夺美国公民的堕胎权,他们只是觉得这是宪法没有涉及的事务,应该归各州管理。
××××摘自本文
这么说不符合事实。
在这个问题的实质,就是在民主政体中,如何保护少数人利益不受侵犯。否定了最高法院之前的判决,把决定权交给各州,事实上就是剥夺一部分(很多红州)内美国妇女的堕胎权。
If nothing else, people with a fair mind should at least admit this much, or this little.
not4any 发表评论于
2022-06-27 14:51:45
没感到拜登的讲话有何不妥,更没感到如博主所说的十分不妥。
没感到拜登的讲话有何煽动的成分,倒是感觉到教授的文章里浓浓的煽动成分。比如说文章是这样开头的,“玩政治而不顾国家利益”,“会让暴徒们烧更多的房子和杀更多的人“,”拜登是一个典型的政客“等等。这些话读来令人毛骨怂然。
HenryCharles 发表评论于
2022-06-27 10:21:30
"面对美国高院对Roe v. Wade的判决,拜登在白宫的言论十分不妥"
我看了拜登的发言。他说:
- 这是一个悲伤的日子
- 这个判决拿走了一个对美国人民权利的保障
- 他会要求卫生与公众服务部持续提供堕胎和节育的药物
- 也会保障妇女旅行去别州堕胎的权利
(见:https://www.npr.org/2022/06/24/1107360710/biden-suprume-court-overturn-roe-v-wade-abortion)
他发言那里"煽动","玩政治而不顾国家利益"了?请为大家讲讲。
不顾国家利益的是几个推翻了一个有五十年历史的判例的法官们吧?
美国人有61%支持堕胎权(37%不支持)。这几个法官们选择和美国人民的主流意见背道而驰。
其中几个法官在上台前说 Roe v Wade是 settled law我们会尊重 - 上台后翻脸如翻书。
首席大法官 John Roberts 也是保守派 - 但他知道: 维持判例法的稳定和长治久安,要比个人的意识形态重要。在党派和国家利益之间,他选择了后者。
所以出现了一个当初绝大多数大法官支持的案例(7 比 2),
一个大多数美国人支持的权利(61%),
被一个不受美国人民欢迎的最高法院 (25% approval,比拜登支持度还低),
以一个勉强通过的判决( 5 比 4)推翻。
而且可以肯定的说:这个案子如果在两年前出现,会有完全不同的结果。
它不但取消了一个已存在五十年的权利,还会为美国社会带来重大的冲击。
(建议看看史丹福Donohue and Levitt (2001)的研究)。
"这些言论会让暴徒们烧更多的房子和杀更多的人":
您是说 - 反对堕胎的人士,会去烧更多的房子和杀更多的人么?
例如:
May 25, 2022: 一个蒙面女在Casper, Wyoming 堕胎诊所纵火,在逃中。
December 31, 2021: Knoxville, Tennessee的堕胎诊所被纵火 - 烧光。之前有人对此堕胎诊所开枪。
October 10, 2020: Fort Myers, Florida堕胎诊所被丢掷多个鸡尾酒燃烧弹.
January 3, 2020: 一高中生在Newark, Delaware 堕胎诊所外涂鸭 - 然后丢掷鸡尾酒燃烧弹
Dr. Barnett Slepian 是堕胎医生 - 在Amherst, New York的家中被枪杀。
Dr. George Tiller 是堕胎医生 - 在Wichita, Kansas教会中被枪杀。
Dr. David Gunn 是堕胎医生 - 在Pensacola, Florida的诊所外被枪杀。
(其他对堕胎医生和诊所的恐吓,纵火,枪杀,爆炸例子还有很多很多,有兴趣的话可以再加以列举)
请问:这种种的暴力事件,还会持续到甚么时候?
HenryCharles 发表评论于
2022-06-27 10:10:12
"美国高院没有剥夺美国公民的堕胎权"
它只是取消了对堕胎权的保护而已。
只是有被共和党控制的二十几州禁止了堕胎,还有数州要跟上而已。
大荣确 发表评论于
2022-06-27 10:09:48
堕胎是权利吗?
自残呢?自杀呢?强奸呢?杀人放火呢?
罗诉韦德案的法源是第九修正案。即:“本宪法对某些权利的列举,不得被解释为否定或轻视由人民保留的其他权利。”但这些没有被列举的由人民保留的其他权利,是什么呢?包括堕胎吗?在1791年通过包含第九修正案的权利法案的时候,人们打死也不敢把堕胎这种大逆不道亵渎神的议题拿出来讨论。所以第九修正案的原意肯定是不包含堕胎的。
当然,社会在发展进步,过去合理合法的事情现在看来可能是不道德的甚至是犯罪行为,例如蓄奴、纳妾或者打老婆打孩子,但这些改变都需要以社会共识为基础的立法来规范。把宪法没有列举、社会也没有形成共识的行为通过高法判例来上升为宪法权利,明显是高院超越了自身的权限,即使这些判决在某些政治势力看来是正确和进步的,也不能改变其违宪和越权的性质。
堕胎这种事情,支持和反对的人各有各的道理,在没有形成普遍社会共识之前,还是循地方到联邦的途径比较好。高院越俎代庖,甚至不惜违宪判决,属于动摇国本,殊不可取。
清漪园 发表评论于
2022-06-27 07:37:24
赞同教授观点,对美国宪法破坏最多的人当中就有Ruth Ginsburg,她的言行哪里像个最高法大法官,简直就是一个任性胡说的白左。
枪迷球迷 发表评论于
2022-06-27 06:27:23
内务府网友, 你觉得非民选法官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而不是宪法原文去“解释”宪法,也解释说法官可以篡改宪法。 真服了你了。 这还要三权分立干嘛?
内务府 发表评论于
2022-06-26 21:48:31
》枪迷球迷 发表评论于 2022-06-26 17:09:59 宪法当然可以与时俱进, 那得去修宪啊。 美国立宪之后加了n个修正案, 就是与时俱进啊。 问题是左派的与时俱进是让非民选左派法官绕过修宪程序直接篡改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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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respectfully disagree. 宪法与时俱进,不一定需要修正案。高法的职能,就是解释宪法,让宪法的可以适用在今天。
您说左派想篡改宪法,我同样可以说右派想篡改宪法。所以高法必须洁身自好,不要参与政治,不要选边左右。
您是热门博主。我支持您绝大部分发言。但是在这个议题上,我认为大可商榷。
枪迷球迷 发表评论于
2022-06-26 17:09:59
内务府 发表评论于 2022-06-26 12:29:37
我认为宪法确实应该与时俱进,但是要非常谨慎的与时俱进,千万不能让媒体一煽动,民意一沸腾,头脑一发热,就对宪法有个新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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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理解 living document 的真实含义。 宪法当然可以与时俱进, 那得去修宪啊。 美国立宪之后加了n个修正案, 就是与时俱进啊。 问题是左派的与时俱进是让非民选左派法官绕过修宪程序直接篡改宪法。
chufang 发表评论于
2022-06-26 16:34:56
30年前,我也是常在芝加哥南郊逛来逛去毫无问题。
qiao6 发表评论于
2022-06-26 14:26:24
哪里有一个法津上独立的*妇女的隐私权*? Roe v. Wade 中提的隐私权本身就是当时高院从宪法修正案第14条公平保护和程序公正义条款中推导/演义/解读出来的。
Gingrich 不喜欢通过*女性隐私权*这一中间态的法律演义。同样是基于宪法14条修正案的条文,她的推导/演义围绕*平等权力*这一概念。Gibgrich是这样阐述的 - “使女性和男性真正平等,女性(在怀孕生育上)要有决定权。如果加上妨碍女性选择的限制,实除上女性因为她的性别被变得不平等了”.
Gingrich - “It is essential to woman’s equality with man that she be the decisionmaker, that her choice be controlling,” Ginsburg?told?Senators during her four days of questioning by the Senate Judiciary Committee. “If you impose restraints that impede her choice, you are disadvantaging her because of her sex.”
lzr 发表评论于
2022-06-26 14:13:47
"Ginsburg还为一位美军军官不愿流产辩护过"这个很难理解吗?法官的看法就是母亲有权利决定自己的身体的处置,而不是让其他的社会部门来决定她的身体的处置。“政府威胁不流产就解雇”和“政府威胁不保胎就坐牢”是完全同样性质的对女性身体处置权的侵犯。
ahniu 发表评论于
2022-06-26 13:22:29
堕胎是两个生命的平衡,是政府的职责。但不同社区,州对这平衡点态度不同,就像有的州有死刑,有的州没有。宪法也没有明确条纹,所以这平衡点不归联邦,归州。 枪权是个人自由和政府的平衡点,不能由政府随意侵犯。宪法约束的是政府,不是人民。 宪法是所有公民,和历代公民之间的合约。三权,和三权分立都是宪法的产物。三权都无法改变。唯有通过宪法修正案。
Dalidali 发表评论于
2022-06-26 13:17:21
好文!
赞!
内务府 发表评论于
2022-06-26 12:36:20
The Constitution is indeed a living document. But the Constitution is not a high metabolism rate, high metamorphosis rate, and as such a SHORT-LIVING document.
内务府 发表评论于
2022-06-26 12:29:37
回复 '枪迷球迷' 的评论 :左派公开声称宪法应该是与时俱进的 living docu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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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宪法确实应该与时俱进,但是要非常谨慎的与时俱进,千万不能让媒体一煽动,民意一沸腾,头脑一发热,就对宪法有个新的解释。
The Constitution is indeed a living document. But the Constitution is not a high metabolism rate, high metamorphosis rate, and as such a SHORT living document.
三思2016 发表评论于
2022-06-26 10:59:30
左派发展到极端,就像习近平一样,为个人连任就能随意修改宪法。
枪迷球迷 发表评论于
2022-06-26 10:15:47
用意识形态来判案是左派法官的专利,而且左派有理论支持这种恶行。左派公开声称宪法应该是与时俱进的 living document, 也就是说法官按照当时的政治风向来判案是理所当然的。 右派的原则是法官必须严格按照宪法文字来判案, 修改宪法是国会的事。 因此右派虽然也可能屈服政治,那至少是违背原则的。 左派则可以堂而皇之以意识形态篡改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