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秋了。这天风和日丽,我们几个新老朋友,找了个不太远的州立公园去热身。
预定路线六英里,绝大多数在树林里,以前来过两次,不用担心迷路。
这个地区有蛇,没有毒,我忘记名字,但据队长介绍,只要没给它踏上一只脚,一般不反抗,我管它叫“忍蛇”。酷暑已过,不用担心中暑失温,水不需要背太多。初秋不是熊出没的季节,但是蚊虫猛于熊,我们喷了防晒,喷了防蚊,打算轻装快进快出,半天结束。
大家都是吃过见过的人,本以为这些就够了,但凡事总有意外,人生经历就是靠各种意外来丰富的。没有意外的人生,是多么单调的一辈子。
出发了半哩地,有位大叔忽然想起来,“哎,我有没有锁车啊?“等他跑去停车场又回来,看到我们还在原地,以为大家在等他,一叠声抱歉。他的车确实锁了,但为了加强记忆,又让锁车喇叭连响三下,请高山,树林和草地作证。
这个年纪,大家都一样。比如,我们并没有专门等他,往前走,错了,又转回到起点。
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前两次来,都是刚出发就迷失在入口。两位领队对曾经走错的路线印象深刻,对纠错后的正确道路反而迷迷糊糊;即使第三次,还是陷入惯性,不由自主跟着直觉把曾经错过的再错一遍。队里都是聪明人,个个事后都知道,“上次就是在那里走错的!”如果说失败乃成功之母,搁我们这,就是每一条正确路线都不是孤儿,必须先有个妈,不然就找不着北。
经过这一小番折腾,重新出发之后,气氛反而热络起来,我们不知不觉就进入了山林深处的蜿蜒小路,前后也拉开了距离。
我一直在后面跟着,走着走着队伍慢了下来,我以为领队又要看地图找路,但紧接着听到尖叫声,又看到我熟悉的一位大姐跳着往前窜。她平时是很沉稳冷静的人,这回肯定是出事了。
果然,前面穿过话来,遇到野蜂窝,注意防护。我随大流徒步好几年了,别说遭遇野蜂,听都没有听说过。平时大侠们神吹,都喜欢说如何遥望黑熊,躲过响尾蛇,挑战了几个山头之类,没人提过挨蜂蛰的事。
我停在原地,冷静一下,前面有人在喊“快跑”,看起来跑过去的都还活着,“跑”,势在必行。又想起来,包里有个防晒衣,新的,标签都没摘。这是网购的,本来要去退,今天早晨临出门又想没准有用,就抓起来塞包里了。这个防晒衣其实是个戴帽子的薄夹克,袖子还可以抻长卡住虎口。
我整理好衣服,检查鞋带,等前面的人跑开,给我留出足够冲刺的距离。路边还有个人,不知为啥撅着屁股在跟草丛较劲,一边还忙着挥手躲野蜂,就是不跑,不知是不是被蛰傻了。我等不及了,手把防晒衣的帽子撑开挡住脸,目不斜视,直盯着路面,开始跑。我当时距离蜂窝比较远,并不清楚具体在哪里,只想闷头跑,跑得越快越远越好。
跑了没几步,左膝盖上方就一阵刺痛,我边尖叫边用手拨拉掉,又接着跑;紧接着右边屁股后面大腿后侧又挨了一下,这次一巴掌拍过去不影响速度;哪想到左边膝盖相同位置又再次受到攻击,这次疼得根本迈不开腿,停下来用了好几秒才摆脱。
几分钟后,大家终于又聚到一起,互相同情,整理伤口,听前面的人复盘整个事件。全队无人遇难,也无人幸免。被蛰最严重的是那位大姐,也是她最先注意到,领队的登山杖碰到了小径拐弯处一棵大树的底部树洞,那里阴凉遮雨,恰巧有一个蜂窝,没想到可以兼职驱蛇防身的登山杖原来也会惹祸。
野蜂集体嗡嗡出动时,领队本人并没有意识,他只是发现自己的裤子上沾有一个野蜂,就停下来拍打,还堵住了只容一人通过的小路。听到大姐叫他,才开始窜逃。
大姐以前曾被蜂蛰过,那次搞得半条胳膊青紫,去了急诊,差点截肢。其他人听说后,赶紧把所有的洗手液集中起来,里面好歹有点酒精,还有人带了风油精,抗生素软膏等,管它酸性碱性,统统抹上,总比少条胳膊强。
刚才傻在路边那个,也跑过来了。他本来也是第一梯队的,遭野蜂突袭时,他伸手一挥,蜂没被赶走,倒把自己的眼镜打飞出去。野蜂趁这位近视眼在草丛里摸眼镜的功夫,在他头上和后腰狠狠蛰了几下。后来,他说应该先逃,再回去拣眼镜。我说那样您是蜂口脱险了,难道再搭上一个人,陪你这个睁眼瞎回到蜂口浪尖吗?
领队是组织户外活动二十多年的老人了,却也第一次遭遇到蜂袭。他看大家抹药数包唏嘘疼痛的狼狈样子,觉得有点愧疚。其实该来的总会来,要经历的事,一件也不会少;我们无从躲避,只能面对。
休整了一会儿,多数人虽然痛,但在可忍受的范围;个别人担心过几个小时会有过敏反应,大家决定继续再往前走一段,然后找路返回。如果这时原路返回,野蜂万一误会我们横行无忌,目中无蜂,必定恼羞成怒,也许会进攻得更加凶猛。
我自己大腿后侧褶皱处被蛰的比较厉害,但位置尴尬,当时不易上药,只能硬挺着,体会了一天无为而治的酸爽。同伴有好几个人都在相同的位置被蛰,后来我们才明白为什么。
重新上路之后,大家变得谨慎很多,有点怕井绳的感觉,看树洞、石缝和草丛都觉得状态可疑。人家是转角遇到爱,我们是拐弯惹了蜂,从此在这条路上再不敢昂首挺胸地做人。
这样低眉顺眼地走了两哩。包由尖锐的刺痛转为钝痛,摸上去是一个发烧的大肿块。路上后来又碰到两个蜂窝。第一个不大,因为有了戒备,所有人都顺利逃脱,我甚至直视了一下。马上就要出林子的时候,有一窝更大的,但也只有一人被蛰。
这一天过的,我们抱着要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心情出来,却被忌恨乃至追杀,一路精神紧张,为了让野蜂蛰不着,动不动就得像帝国主义一样,夹着尾巴跑一阵儿,走得没多远却挺累。特此打油一首:
徒步不过五六哩
偏遇野蜂三四拨
全体被蛰数十下
队伍七零又八落
发足狂奔怨腿短
哀嚎惨叫遍山窝
补记:
回家以后,我查了一下有关在野外如何防止被蜂蛰的信息。“蜜蜂最喜欢的颜色依次是紫红色、紫色和蓝色,我们看到的红色对蜜蜂而言是黑色。还有,蜂类对深色极有兴趣。”还有,“爬山时最好选择宽松的长袖和长裤,且以浅色为主。这样能够使皮肤和衣服之间有一定的空间,野蜂的毒刺无法扎入皮肤。”
对号入座地看,当天我们其他人都身着表面光滑的浅色快干衣,唯有那位被蛰两次的大叔,靠红色T恤吸引了野蜂,毒针不仅轻易穿透了他的紧身牛仔裤,第二次遇袭的时候,竟然还有一只蜂从裤脚进到裤子里出不来了。
我们几个屁股后面被蛰的,想来不是因为野蜂专挑肉厚的地方,毕竟它们是食素的;而是因为那个地方的裤子比较贴身,一针下去,扎扎实实稳稳当当地就把蜂毒输进肉里去了。
还有一种关于逃避的说法是,野蜂是直眼睛,人遇到追击,要跑几步然后立即蹲下或趴下,脸朝下不动,蜂直接就飞过去,失去目标绕一圈就会放弃了。这种蜂为刀俎,我为鱼肉的风险太大,我还是选择离是非之地越快越远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