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替老板挣钱吗?
(写作具体日期不详,应该是在2000年左右)
何必
常常见到一些在圈内以敬业、投入、聪明、主观、疾恶如仇、刚直不阿、为人慷慨等品质而享有声名的打工仔。他们频繁地变换着工作,每新到了一家公司,很快就找到了感觉,夜以继日地奋发图强,辛勤耕耘着公司和自己的那份璀璨的未来。听着这些自认为职业操守很棒的人谈起他们的打工经验,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给老板打工,就要替老板挣钱。
替老板挣钱,这在什么意义上?
你要是时时刻刻想着怎么往老板兜里装钱,那你就成了一个募捐者了。老板开一个企业,就是为了挣钱,在商言商,这无可非议。问题在于,挣钱是老板的事,他设立了市场部、渠道部、业务拓展部、大客户部、政府工作部、公共关系部等五花八门的部门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挣钱,就是要通过各种企业行为赚取利润,就是要在投入时考虑产出,就是要使效益最大化。
说老板不想挣钱那就如同说猫怕老鼠一样的谣传,如果真是这样,那就违背了商业运作的基本规则,老板开的就不是企业,大概只能是一家慈善机构,而老板也就不是老板,只是个挥金如土、挥霍浪费资源的混混儿。
而老板挣钱是有其战略、策略、运营上的统筹考虑的,他设立广告等单纯对外开销的部门,并不意味着他只想花钱,而是为了挣钱,这点也是毋庸置疑的。如果打工者在任何时候都想着替老板挣钱,一般的老板是不会反对的,甚至会赞赏这种职业品质。但事实上,随着分工越来越具体和详细,各种职位的分化现象已经很普遍了,这样的情形与以前作坊式的生产方式不可同日而语,那就要求在各个职位上的人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完成自己的任务,克尽职守,兢兢业业,在业务上精益求精,力争成为非常职业化的从业者,具此足矣。
很难设想,一家运作很规范的企业会这样要求其员工,就像很难设想微软研发部门的人到大街上去销售软件赚了大把的钱会让比尔•盖茨乐不可支、安迪•葛鲁夫命令其中国公司的秘书不去记录会议纪要而是到处洽谈合作或利用此职位为公司骗点钱花。
我们距离市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打工者的心态作为职业心态的组成部分,也是要加以调整的。
打工就是打工,别把自己当成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