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姑娘的明月心

 

你可以经常在加州的路边发现我俏丽的花姿,我不需要特别的呵护,就可以活得很好 。在夏威夷,我是一种入侵性很强的植物,动辄形成密集的单一树种灌木丛。我无惧炎热的夏季,淡紫色的五瓣花傲然绽放,花中心的黄色花药闪耀着灼灼光芒。我是野生花卉中花型较大较抢眼的,引入中国时,被称为“野牡丹”(Melastoma candidum)。其实我根本不想同毛茛科的牡丹攀亲,因为我们本来就不是亲戚。

(野牡丹)

在许多人的眼里,牡丹雍容华贵,而我没有富贵相,是上不了台面的野孩子。

我喜欢自由的空气和热情的风,喜欢在最明媚的夏季尽情辉煌。很多时候,我觉得自己像美国作家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笔下的黛西.米勒(Daisy Miller)。这部同名中篇小说在中国出版时,被改名为《野姑娘》,归在经典爱情读本系列。书商如此介绍此书,“你皎洁的容颜和明月的心,占领着我永世的忆念,和曾经遗弃了你的世界。”

我不喜欢这种低俗的噱头,不负责任地将这部划时代的经典降级为一部通俗的爱情悲剧。

首先来说说这部小说的标题,一个有洞察力的标题可以让读者猜测出书中的大致内容。显而易见,《黛西.米勒》是一部女性题材的小说。十八和十九世纪的多部反映女性命运的英文小说多以女主人公的名字为标题,如《简爱》(Jane Eyre)、《艾玛》(Emma)、《摩尔.佛兰德斯》(Moll Flanders)和《德伯家的苔丝》(Tess of the D’Urbervilles)等。这种标题后面的暗示往往是,充满魅力的年轻女性若过度张扬,必将陷入危险的境地甚至死亡。

 

亨利·詹姆斯出生于纽约,却长期旅居英国。他在英国伦敦完成《黛西.米勒》这部小说,向美国出版商投稿被拒,却得到英国书商的赏识,于 1878 年出版,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该小说在很短的时间内从英国红回美国,并在两国多次再版。

黛西.米勒是文学作品里的第一个“美国姑娘”(American Girl)的典型。十九世纪后期,美国的经济体量超过了许多欧洲国家。随着技术进步和经济大发展,美国女性的就业率逐渐增加,她们开始要求更多的政治权利。至1890年,美19个州允许妇女在某些问题上拥有投票权。

另一方面,独立后的美国长期以来没有找到文化上的自信,美国的暴发户们尽管穿着华丽,却不懂得怎样去欣赏艺术,不懂得美学,而英国则代表了贵族文化。美国人膜拜欧洲文化,深受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道德和礼仪的影响,并在生活中实践。维多利亚时代的道德观和礼仪是严格的,社会等级分明,讲求在社交场合的自我控制和约束,绅士和淑女必须拥有良好的品格和行为举止。女性的受教育程度往往低于男性,理想化的女性在肉体上必须是贞洁的,不能以任何方式炫耀自己的身体,不能招摇,女人最主要的任务是相夫教子。女子一旦行为不端,会让家族名誉受损,自身也会付出沉重的社会代价。

在这种社会大背景下,《黛西.米勒》最初通常被解读为一种温和的讽刺小说。在英国的读者们眼里,黛西和她的弟弟伦道夫(Randolph)就是典型的美国土豪二代。当时前往欧洲旅游的美国人很少,这部作品对粗俗的美国暴发户起到了一种警示作用:富有独立精神、自由散漫、缺乏文化教养的美国人到了欧洲,若是像黛西.米勒那样毫无顾忌地行事,必将遭到整个社会的排挤,甚至丢掉了性命。

当然,此书之所以大卖,部分原因基于读者们对黛西与意大利男性好友的暧昧关系的淫秽猜测。

詹姆斯摒弃了传统的“全知视角”和第一人称叙述方式,而是运用男主人公温特博恩(Winterbourne)的有限视角来观察黛西.米勒。

温特伯恩是一位长期生活在日内瓦的美国青年,他在瑞士小镇沃韦(Vevey)度假时,遇到了来自美国的少女黛西.米勒。黛西正和她的母亲、弟弟在欧洲旅行,想亲眼见识一下欧洲风貌。黛西有着惊人的美貌,穿戴时髦,但对欧洲古老的社会习俗一无所知。她纯真、大胆,与温特伯恩初次见面就能侃侃而谈,毫无羞涩地与他对视,毫无顾忌地聊起自己的家事和内心感受,并答应和温特伯恩在无他人陪同的情形下一同外出远足。相识的第一天,她就邀请温特伯恩在晚上十一点陪她泛舟。

温特伯恩很快就被她迷住了,同时又感到困惑。作为一个长期浸淫在欧洲文化里的美国青年,温特伯恩对女性的评判观念仍是保守的,女人首先要漂亮,其次要纯真(innocent)。温特伯恩不止一次震惊于黛西的美丽,但他不能确定黛西是否“innocent”(纯真)。在小说里,“innocent”一词出现了好几次,至少有两个层面的意思。“innocent”可以是对社会的潜规则、行为准则、各种训诫的无知,也指女性的性观念的纯洁。很显然,黛西是轻率和幼稚的,她擅长结交很多异性朋友,而且在社交场所不懂得避讳,也不在乎保守长辈们的看法。从这一点上,温特伯恩认为黛西是缺乏教养的(uncultivated)。

次年冬天,温特伯恩与黛西再度相遇于罗马。黛西的身边多了一名新认识的男伴– 拥有英俊面孔的社会地位低下的小个子意大利男人乔瓦内利(Giovanelli)。她与乔瓦内利结伴四处游玩,甚至邀请他参加旅居欧洲的美国人的聚会。聚会结束后,她公然与乔瓦内利、温特伯恩这两位未婚男子行走于喧闹的罗马大街,无视路人好奇的目光,这一举止可谓惊世骇俗。乔瓦内利与黛西的频频约会令温特伯恩心生嫉妒,认为两人之间暧昧不清,黛西是富有心机的 “美国风骚女”(American Flirt)。

温特伯恩与黛西的最后一次见面,发生在夜晚11点的古罗马斗兽场内。 他独自一人去空旷的斗兽场散步,突然想起医生的忠告 – 切勿在晚间逗留于古迹四周,否则容易得罗马热(Roman Fever, 疟疾)。他正打算离开时,听到了黛西的声音,借助宁静昏暗的月光,他发现黛西和乔瓦内利在此处约会。他终于看清了黛西不是个检点的好姑娘,内心彻底把她抛弃。黛西也瞧见了温特伯恩,对他说,如果没有欣赏到月光下的斗兽场,她是不可能离开罗马的,而且她也不在乎自己是否会感染了疟疾。

不久,黛西突发疟疾,为她的鲁莽任性付出了生命代价。临终前,她嘱咐母亲转达给温特伯恩一句话 – 她并没有和乔瓦内利订婚。

黛西的葬礼上,乔瓦内利对温特伯恩说,黛西是他遇到的最美丽、可亲和纯真的姑娘。他还说,如果黛西还活着,绝对不会嫁给他的。

一年后,温特伯恩终于明白了黛西的临终之言的含义,这位美国姑娘的内心始终盼望得他的尊重。

温特伯恩误会了黛西,最终一无所得。他又回到了日内瓦,在这座“湖对岸的黑暗古城”(the dark old city at the other end of the lake)过着无聊的生活。

可惜啊,黛西生不逢时,当时的美国人心中有很强烈的欧洲情结,认为文化的中心在欧洲。美国的暴发户成群结队去欧洲进行文化朝圣,欧洲人则去美国进行文化传教。黛西的美式思想和做派不为欧洲社会所容,最终死于新旧文化的残酷冲突。

二战后,随着美国世界地位的上升,美国人获得了某种写作上的自信,形成了自己的文化,美国的音乐和电影影响了欧洲和全世界。当下重新诠释黛西,有谁会不喜欢她的美丽大方、她的热情奔放,以及她的独立精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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