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的系统观4:《琴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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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的系统观:《琴诗》4

杨道还 3/15/22

名世界包括与实物不相干的部分,如人的想象的部分,也包括与实世界发生联系的部分。在与实世界发生联系的部分,名受到限制。《老子·三十二》有,“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

春秋战国时,有名家。名家将名词、概念、和逻辑驯化,养“家”了,能变出种种花样来,如悖论、佯谬、荒谬等等。名家在历史上昙花一现。据载,孔穿见平原君,与公孙龙辩论“臧三耳”。孔穿说,用名辩证明人有三耳很难,但与实不符;从实看,得到两耳却很简单;(你)要从简单的途径到事实,还是从难的途径得到错误?(《资治通鉴·周纪三》)此后平原君就疏远了公孙龙。这似乎是名家走下坡路的转折点。

实际上,公孙龙的论题,很多是符合逻辑学的。如白马非马,白马的内涵比马的内涵多,因为多了白字的定语;而白马的外延,要比马的外延要小,即白色的马只是所有马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在逻辑上的名实上,白马与马确实不一样。如果以实作为唯一标准,那么公孙龙是错的。但如果讲形式逻辑,那么公孙龙是对的。孔穿和平原君虽然是那个时代的精英,却不能理解这一点。

孔穿所讲是对的,也非常直白。大多数人只能看到眼前的“用”,就认同孔穿,以为名家无用。庄子说,“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无用之用也。”能理解惠施的只有庄子,能理解公孙龙的只有魏牟,这两人都是道家人物,所以此后名家的学术,要靠道家流传下来。

公孙龙的遭遇,实际上反映了人们对名世界和实世界关系的理解。孔穿和平原君认为名脱离了实,有时会导致错误,名不如实可靠,这相当于他们认为名是仅仅依附于实的,即,名依靠实才得以存在。庄子和魏牟则能理解,名有其独立性,但与实相接的部分,“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惠施和公孙龙显然认为,名世界独自成立。公孙龙会不知道人有两耳么?他只是佯谬。

老子与庄子同调,他说,“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效验)。”上述孔穿和平原君不见其妙,惠施和公孙龙不管其徼,都是偏颇的。

在诸子学说里,一个物的名实相当于客观世界的物。如果一个物完全客观,是独立于观察的客体,那么它就有实无名,人就不能思考、讨论它。人的思维能讨论的物,一定是有名有实的,名作为实的一个把柄。一个物没有名,相当于它在人的脑子里不存在,如何思考?人的思维要用这样一个能抓住的把柄,才能采取思考的动作,进行操作。

所以,人讨论某一物,实际上是在讨论它的名和实构成的体,这是因果讨论的一个隐含的假设。

(一物有名和实构成的体,可以说这一物就是存在的了。将这一物看作是因,那么就只能讨论这一物从存在到消亡的展望。将这一物,看作是果,就需要回溯。逻辑认为有个第一因,从那里出发,未来就都可知了。从这个第一因展望,天下无新事,一切逻辑都已经给定好了,都是宿命。

中国人认为,还是可以有新事物的,这种回溯可以一直回到从无到有的那个起点——无,那个无里有新事物发生的可能性。《墨子·经说下》说:“无若无马,则有之而后无;无天陷,则无之而无。”这相当于讲,无有两种,一种前面有个有,现在没有了,如“有无相生”的无;一种是本没有,如“有生于无”的无。第一种无,得以生出来,因为前面的有。那么第二种无,生出来,凭借的是什么?

老子说,“玄而又玄,众妙之门。”庄子说,”有,不能以有为有,必出乎无有;而无,有一无有。圣人藏乎是。“(《庄子·庚桑楚》)

从因果上讲,第一种无的因,是有。第二种无的因,是它自身,即如”方死方生“所讲,自为因果。第二种无,当其无,也必须有它得以存在的空间,而不是从一个无限小的奇点迸出来的,所以是玄而又玄的两重玄,而不是回溯到无就终止了,后面还有一层。这一层是不可致诘的。

这些讨论只是为了全面起见,可以撇开,对下文没有影响,有兴趣详细了解的读者可以参见拙著《传统学术之结构》。)

名世界里,有不依赖于物或实而存在的名。如“天陷”是没有实与之对应的,但也可以讨论。因此,即便在名实交界处,名世界里也可以存在着可以脱离实,不受实世界的限制的部分。这部分只讨论名之间的事情,而可以无限发展。可以说,思想家可以大体上只依赖名世界,制造新的名、新的概念、及其联系;哲学家则需要面对实,去理解和解释世界。现在科学家在逐步取代哲学家,但科学家仍然要留个Ph.D的小尾巴。

远离名实交界处,如想象,也不受实的限制。如“龙”,无论西方长翅膀的,还是中国龙,都可以讨论,但没有实物与之对应。在人的名世界里,这不仅仅是可以讨论的,而且还很普遍,空间无限。名有了发展,如小说塑造了某一种飞龙(比如说how to train your dragon),就有人会做出实物模型来,但往往有批评说,实不符名。如果说世界是被客观完全决定的,这个东西是哪来的?这个东西有用吗?有价格、价值么?

这部分,对应于国学中的体用,有有体有用,也有本来无体,却有用的。

(有体指,有名和实。无体指,只在思维中有这个名,在这个名创设之前,没有实体与之对应。体、名和实都有了,就可以囊括一切了吗?还没有。比如说,整体大于部分之和,多出来那部分,算什么?这部分是“用”的范畴概括的。)

体用是中国人特有的思想,陈荣捷总结出,朱熹所阐释的体用有六种:体用有别,体用不离,体用一源,自有体用,体用无定,和同体异用。(陈荣捷《新儒学论集》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台北,1995,5-8页)这六句每一句都可写成大块文章,这里只能跳过。姑举一例说明,为什么要另造一个“用”的范畴:

苏轼有《琴诗》,“若言琴上有琴声,放在匣中何不鸣?若言声在指头上,何不于君指上听。”

演奏家弹的一曲,到底来自哪里,乐谱、琴上、还是指上?若说来自三者之一,三者都不能单独发出乐声。来自名,还是实,还是某个体?都不是。正在学习演奏的人,乐谱、琴、指之体都有,却弹不成调,是缺了什么?不同的演奏家,弹起同一乐曲,却不同,这是怎么回事?答案很简单,乐曲来自于「用」,而「用」有其道,「用」者有其德。庖丁说,”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庄子·养生主》)庄子说,道行之而成。(《庄子·齐物论》)

名、实、体、用是个因果讨论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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