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咋就这么多的院墙
2007年2月6日
何必
为了防止小偷和外人进入,山水文园小区在靠近路边的草地上装上了“铁草”,这种做法让不少居民感到反感……小区业主表示,虽然物业此举是为了加强小区的治安,但是采取什么措施还应该和业主进行协商,找到更为合理的解决办法。(略。)
这样的事出现,是不是很新鲜?
一人爬墙出校,被我们学校校长抓到了,校长问:为什么不从校门走?答曰:美特斯邦威,不走寻常路。校长又问:这么高的墙怎么翻过去的啊?他指了指裤子说:李宁,一切皆有可能。校长再问:翻墙是什么感觉?他指了指鞋子说:特步,飞一般的感觉。第2天他从正门进学校,校长问:怎么不翻墙了?他说:安踏,我选择,我喜欢。第3天他穿混混装,校长说:不能穿混混装!他说:穿什么就是什么,森玛服饰。第4天他穿背心上学,校长说,不能穿背心上学。他说,男人,简约而不简单,利郎商务男装。校长说我要记你大过。他说:为什么?校长说,动感地带,我的地盘我做主!
为了小区的安全,在靠近路边的草坪上安装了比比皆是的钢铁倒刺,宽度一米的倒刺带绵延一公里之长,也很中国特色,为首都北京增光添彩,煞是好看的风景。北京快要到2008了,那个举世瞩目的北京奥运会将要举办了,这奥运会将成为中国社会的一个分水岭,前后会冰火两重天,那么多的赤橙黄绿青蓝紫的地球上各色人等,都会到北京来,让我们幸福得一塌糊涂的中国人再次享受全世界向皇朝觐见的遗风,并且一定要让那些金发碧眼或者头发卷得像绵羊似的老外们到这倒刺密集的地界儿观赏一下,让他们丫看看现如今中国人是多么的富有想象力和创造性。
本来嘛,当今的中国社会,治安每况愈下,刑事案件发案率节节攀升,入室盗抢抢劫强奸的事情比比皆是。就连我们伟大祖国心脏的首都北京也未能幸免,连曾经风靡广州的骑着摩托车抢劫的方式,也与时俱进无尚荣光地溜达到了皇城根儿里面,闹得北京警方顾不得程序正义对外来人口居住地的摩托车见了就没收。从这种无法无天的执法行动中也可以看出,北京的治安已经恶化到了何等程度,警方非此已经黔驴技穷无可奈何了。
住在像山水文园那样的高档小区里,自然不能够受这等窝囊气,毕竟人家都是大款,应该享受到精英待遇不是?可这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也不把高档社区绕开,没听说这两天西安出的那个小偷网站上旗帜鲜明掷地有声标明了盗贼们的作案原则么——偷富人不偷穷人,偷女人不偷男人……这是中国贼们的惯常路径,越是富人越容易被贼光顾。于是,山水文园里的居民们自然也更会为中国社会人人自危的事态推波助澜,要求小区物业加强安全防范措施自然理所当然未可厚非。
人家物业怎么办呢?已经用那半米左右的护栏把小区围了起来。可连傻子都知道,这半米高的护栏对飞檐走壁的贼来说形同虚设;如果加高护栏呢?人家没想过;如果修建院墙呢?那得到衙门里报批,而傻子也知道,如今的委府巴不得有这种机会来彰显自身的存在和权力,到那里办事还不就是送上门的肥肉等着饕餮饱餐?所以,从投入产出比上考虑,装些个倒刺还真是自主创新的典范了。
像我这等法盲,还真是搞不明白,安装这种倒刺会有什么法律问题。有法律界业内人士认为,这种做法并不为法律所禁止,只要公示危险就可以。我实在弄不清楚,如果是这样,真要是像节目中那个人所说的,只要有了警示,在护栏上通上高压电、甚至在那种草坪地段埋上地雷大概也是法律所允许的。
那些倒刺可不是闹着玩儿的,一个个都呲咧着锋利的尖刃随时恭候法律上所谓不确定客体,不管是不是贼,只要碰到了那倒刺就一个都不能少地皮开肉绽。虽然有了警示,但如果遇到盲人怎么办?如果遇到了还不识字的顽童怎么办?如果到了夜间黑灯瞎火的看不到警示怎么办?虽然这看上去只不过是设想,可实实在在发生了的,是那个清洁工已经被扎了脚。而这种铁刺扎了人体,是很容易出现破伤风的。清洁工是为了保洁,而不是入世盗抢,却被这倒刺伤害,应该向谁讨说法?
其实,问题还是出在了中国社会愈演愈烈的以邻为壑的风气上。
我在央视时的同事从美国给我发来BBC有关中国事务的议论。其中有一篇就专门谈到了类似现象。
2006年10月19日 格林尼治标准时间10:56北京时间 18:56发表
转寄朋友 打印文稿
中国的围墙
(何必注,略。)
这种说法是不是很新鲜?虽然我不完全同意其中的观点,但毕竟聊胜于无。
我在国外,看到欧洲几乎所有建筑都没有什么院墙,不管是大学还是社区,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都是开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都可以随时随地穿行。那里,没什么物业管理公司所设置的什么保安人员,更没有一些被我们视作威风八面的要害部门的地方弄上些个卫兵来笔杆条直地站桩。
(我曾经困惑于,在中国,如果把所有委府人大政协新闻机构、以及各军兵种、军区军分区、警备区、卫戍区、部队医院研究所文工团展览馆和住宅社区等等五花八门的武装保卫人员都撤掉,中国裁军会更加清爽;换言之,中国军事力量当中在看家护院领域耗费了大量的国防开支。)
S•安德森的《一个人的故事》一书里,讲到了威尔逊的故事时,有着这样的说辞:“人们在自己的周围筑起了高墙;所有的人,也许是命中注定吧,要永远站在墙后用拳头或所能找到的工具不断敲打墙壁,要将它打破,好通到一个什么地方去。你懂得我说的意思吧。究竟是一道大墙呢,还是许多小墙,人们并不清楚。威尔逊有时这样说,有时又那样说。人们给自己筑起了许多道墙,站在它们后面,只是迷迷糊糊地知道墙外有温暖、光明、空气、美丽,就是说,生命--但与此同时,由于人们的疯狂,却在不断地把围墙修得越来越高,越来越坚固。”
本来嘛,中国就是中国,要不然干吗弄出了个“中国特色”来欺世盗名呢;虽然西人振振有辞说着什么“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但是在中国根本不吃这一套,权力无孔不入,国民就是作为父母官的官员的私有财产,于是,家长嘛,对孩子还不是可以理直气壮地为所欲为?
另一方面,我一如既往坚定不移地认为,中国根本就没有公共的传统,从来没有公民社会文化的中国,所谓公民意识不过是文人墨客们的想入非非:想想嘛,连臣民个人的身心悉数都是官员的私有财产,还奢谈什么个人权利意识?所谓的公权力,不过是将公权私有化的具体演变过程中的虚晃一枪而已,按照马三立的话说就是逗你玩儿。现如今,凡是公共的全然被边缘化贫困化垃圾化,形象的说法就是公共厕所化。由是,人们只能寄希望于靠着修筑院墙来使囿于当中的自己获得安贫乐道其乐融融的虚假幻象。
可这院墙也不是随便什么人就可以想修就修的,必须要经过形形色色的行政审批程序,遭遇到人嫌狗不待见般的鬼门关。在中国办事,哪儿有那么轻而易举的?
因此,山水文园在小区边缘装上了呲牙咧嘴的钢铁倒刺,无非就是:风能进,雨能进,国王能进,贼嘛最好别进,如果没有邹振先那种三级跳的功夫,说不定就得饱受呲牙咧嘴的皮肉之苦;至于其他人嘛,扎了活该。
既然这种保安措施被中国的法律所允许,那么其他甭管富人穷人,都可以画地为牢,在边界原本可以像动物那样撅起后腿撒泡尿标识领地的存在,架不住人类嗅觉衰退,只好掘地三尺挖沟灌水放养鳄鱼,或者就弄上这尖刃寒光逼人的倒刺,再不就整点子高压电浓硫酸,真刀真枪地让甭管什么人如果没留神撞上了注定都体无完肤有来无回,领教和谐社会的权大于法,确保咱们的国泰民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