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被免于刑事处罚咱还是先别急于弹冠相庆吧
2009年6月17日
何必
6月16日上午,“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在湖北巴东法院一审结束……(略。)
昨天,邓玉娇案有了一审结果。邓玉娇被认定防卫过当,犯有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到自首等情节,免于刑事处罚。
虽然邓玉娇本人现在还被羁押,等待上诉期过去,但人们已经迫不及待地奔走相告弹冠相庆。
吼吼。
有关邓玉娇案,相关信息也是五花八门。
王未名从美国给我发来世界日报的相关报道。
(何必注,略。)
洋鬼子的中文媒体也不失时机地对着像邓玉娇案这类的题材说三道四,以突破中国当局对洋鬼子中文媒体在中国大陆只准许报道财经新闻的限制。
(何必注,略。)
而来自我收到的电子邮件的相关内容,则丰富多彩。
(何必注,略。)
许向东经年累月地进行着《草根民主论坛》的编辑,他最近发来的相关内容。
(何必注,略。)
在美国的徐水良先生则发来的他一直在编辑的网络文摘。
(何必注,略。)
来自我收到的电子邮件的相关内容。
(何必注,略。)
旅居国外的吉安一直对邓玉娇案给予了高度关注,并连篇累牍发出着声音。
(何必注,略。)
老周发来的参考材料。
(何必注,略。)
(何必注,我死活看不上这个狗娘养的。丫挺的写什么东西,都是这么一副白人中心主义的架势。什么玩意儿。洋鬼子的中文媒体也真是成为中国的垃圾桶啊,专门找这样的垃圾货色来喋喋不休。具体而言,找个判例比洛克的坐而论道强多了吧。)
(何必注,略。)
陈永苗则发来了从邓玉娇案看改革总体结局的老生常谈。这个内容,是在李延明群发有关学术腐败文字的邮件上进行全部回复的,崔之元等也都可以看到。
“玉娇龙”案见证了“改革之死”
北京后改革研究所
陈永苗
(何必注,略。)
崔之元发来的相关内容。
(何必注,略。)
年逾八旬的白祖诚老先生发来的相关内容。
(何必注,略。)
嘿嘿。
怎么样?眼花缭乱吧。
应该看到,吉安在基本的常识上还是有欠缺。邓玉娇案并非没有原告,而是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公诉人就是原告,与被告形成了抗辩双方(当然,中国的检察院是不是具有这种资格那另当别论);也并非没有原告证人,中国的法律规定,证言也具有法律效力。
现在看来,邓玉娇案,也算是个举世瞩目的焦点事件了。
人们喜形于色,邓玉娇被免于刑事处罚,是谁谁的胜利。
还是先别这么说吧。
是谁的胜利呢?
谁的都不是。
如果按照陈永苗的分析,现如今的中国所有的问题都集中在官民对立上,那么,邓玉娇免于刑事处罚的结果,既非官方的胜利,也非民间的胜利。
从陈永苗发起的致最高法的呼吁诉求上看,对邓玉娇案的关键,是罪与非罪的认定。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这是个至关重要的因素。
现在,防卫过当被当作的起诉的名义,并从此把邓玉娇的行为定性在了故意伤害罪。这种定性本身就很能够说明问题。
用故意伤害罪起诉,然后再回到防卫过当,作为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的情节,这就是咱司法公正当中互为因果的混乱论证的逻辑循环表演。
而把邓玉娇定罪本身,就是司法的一个明确意思表达。
这本身就是官方的一个坚定不移的倒行逆施。
至于说免于刑事处罚,那只不过是在量刑上的结果。
也就是说,在官方看来,邓玉娇犯罪,是板上钉钉的事实,减轻或者免于处罚,那则是一种恩赐。
我之所以说是官方看来而不是法院看来,那是因为,众所周知,中国根本不存在什么脱离官方的独立的司法体系。在整个法院乃至司法体系从组织到人事到财政到业务悉数被官方所垄断和控制、出现着司法的行政化的情况下,司法本身就是官方的一个豢养的小婊子而已。
或许,这也可以印证,我在此前认为邓玉娇躲不过被法办的结果,这也就算是吧。(当然,免于刑事处罚,从个案来说,也算是个可以让人有些许释然的阶段性成果。)
看到前面在陈永苗致最高法文字的签名者里,也有胡星斗。胡星斗最近也算是五味杂陈了吧。反对毛泽东的文字遭到了中国左派的群起而攻之,闹得昏天黑地;而他的“中国问题学”网站被封,集结了中国一大批大名鼎鼎的法学家和律师,起诉网站,在北京法院判决网站败诉,被胡星斗找了大量国内外媒体大呼小叫,说是个里程碑。
与邓玉娇案的一审判决一样,这远远不是什么里程碑啊。
从巴东的情况看,在邓玉娇案件之后,出现了严防死守的阵势,出入巴东都要受到严格的盘查。这被认为是中南海的意图。
这么看,邓玉娇案的判决也是中南海里不同势力较量和利益博弈达成的均衡与妥协。
可想而知的是,是不是坐视海内外民间在邓玉娇案上大做文章,是中南海利弊权衡的敏感点。
现如今,中国社会已经乱了套咧。
刚刚过去的中国足球超级联赛,北京国安主场对阵天津泰达,结果是什么?看台上主场球迷与来自天津的球迷真可谓无所不用其极,用保险套灌入水甚至尿,抛向对方;用塑料棍辅以橡皮筋的助力弹射对方……天津球迷前来乘坐的大巴里,有两辆被北京球迷晃动得彻底完蛋,得进行大修。别忘了,这还是在北京国安胜利的情况下。
现在,网上天津球迷已经在发帖寻找出谋划策,10月6日,北京国安将到天津对阵,那时天津球迷该如何以牙还牙?
对天津球员谭望嵩铲北京守门员而被网上称之为“谭踹踹”来说,中国足协给出了对谭停赛5场罚款25000元的决定。但是,对于北京主场愈演愈烈的骚乱,却默不作声。民间也就是一些个傻呵呵的主儿,继续在赛场上的京骂问题上喋喋不休。
为什么会这样?
中国社会已经到了一触即发的态势。
特别是在北京,绝对不允许这种情况发生。
因此,北京主场闹也就闹去吧。
业内人士说,北京国安今年是不是能够夺冠,主场的因素已经大势所趋,基本上都可以看作全取三分,关键就看客场。也就是说,北京绝对不会允许在北京主场出现任何群体性骚乱。球迷的过激行为,也就被听之任之了。
业内人士也说,这么闹下去,注定要出大事,一定会死人的。
这算什么?公民社会?公民意识觉醒?放屁吧,就是足球流氓的横冲直撞呗。(当然,与资本主义足球流氓不同的是,中国人太多的积怨,凭借着在赛场的发泄,也算是一种移情和补偿。)
但官方又是个无所作为啊。
为什么?
六十周年大庆啊。
鬼门关啊。
委府如坐针毡啊。
各式各样的群体性事件此伏彼起层出不穷啊。
这时候,胡星斗案件啦、邓玉娇案件啦、等等,都会因此而迅速演变为群体性骚乱的导火索。
中南海息事宁人大事化小,得过且过击鼓传花。
这才是邓玉娇案有了现如今判决的基本大势。
前些天俺就邓玉娇案写的文字,曾经有着很不错的点击率,并且有了几十篇的评论。此后还是被博客给删除了。
实际上,这也反映出,现如今中国的岌岌可危。
在众目睽睽之下,邓玉娇案的判决将会有什么样的示范作用?只要碰到官员,就惹得他们丫动手动脚(我绝不是说邓玉娇是故意搔首弄姿的),然后就杀了他们丫挺的,在公权力危在旦夕的情况下,都可能会是防卫过当。
只要遇到官方暴力,都可以如此。比如邓贵大等的强奸,比如强制性拆迁,比如遭遇苛捐杂税,比如碰上特权行为……
现阶段,邓玉娇被免于刑事处罚,还不算最终结果,毕竟,还在上诉期之内,谁也不知道,这期间还会发生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咱中国就是个无奇不有的地界儿嘛。
即使上诉期过去,邓玉娇恢复自由身,那又能够说明什么呢?
权力改变了其无法无天恣意妄为狂妄自大穷奢极欲的本性了?委府改变了其一手遮天无所不能的德行样了?骄横狂妄的权力改变了其横行霸道的行为方式而变得谦恭得体谨小慎微了?
没有。什么都没有。
一切如常。
邓玉娇案,只不过是中国委府利弊权衡之后的一个权宜之计,一次对事实上非常散兵游勇的所谓民意的放虎归山。
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杨佳案发生在今年,结局或许会有所不同?
那么,明年呢?是哪个案件,又会引发如此众目睽睽,最终又被看作是谁的胜利?
问题在于,这种摇摇欲坠土崩瓦解的态势,如果真是到了玉石俱焚的地步,谁的胜利又有什么用呢?
俺的这篇文字,又免不了被删除的命数。这也算是谁的胜利的一个注解吧。
嘎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