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尾渡》(小说) 第十一章 红魔白魔一齐来

第十一章      红魔白魔一齐来

 

那西人名叫亚历山大,因为年轻时长着满头又厚又乱的红色头发,为人特别尖刻小气,对手下尤甚严苛,因此被他的众多雇员暗地里称为“来自地狱的红魔”。

“红魔”出生在苏格兰农村,生计艰辛。少年时,母亲在临终时才对他捅破秘密:原来他是个私生子,和父亲家根本没有血源关系!  待母亲逝后,他被愤怒的族人赶出家门,从此无牵无挂,流浪人间。在往返英伦的火车上,他幸运地当上锅炉工,学得一手技术活,又靠了省吃俭用,存了一笔出海的费用,得以随着第一波掘金的热潮,前往澳洲的新威尔士。也真是幸运,这位有着愤怒红发的青年,在酒吧喝酒时遇到两个用自制仪器来测金矿成份的英国佬,几位技术狂人一拍即合,立意用仪器来帮忙,靠自己的力气去碰运气!三人于是避开人流,另走深谷,找到金矿之后,秘而不宣,单靠自己的力量开掘,清洗,冶炼。五年之后,三个累得半死的人再也没有力气干下去了。于是散伙,每个人的身上,绑带有纯黄金至少一百磅以上。两个英国佬坐船回乡了,而澳洲北部那座无名的山头,则成为“红魔”买下的第一座金矿山。

成为有钱佬之后,他随即改头换名,一举成为谁都不清楚其来历,甚至其财富版图的的亚历山大.苏伊士(名字是他最喜欢的大帝,姓是他最喜欢的大运河)。

“红魔”还是个不折不扣的技术狂,在撞了大运赚了钱之后,他开始环游世界。首先是去美洲考察水电能源新技术,看了之后暗暗叹气:上帝真是不公平,美国横贯南北的大江大河,中部的大湖泊,西部雪山为源头的不息流水,在土澳哪里找得到?他特别喜欢密西西比河,雇了船沿江而行。夜深水静,明月初升,快四十岁的他竟然想起故乡,莫名奇妙地流下泪水。这个私生子此时才明白:无论名字外貌财富如何改变,自己却一直还在自卑,无法摆脱原生的耻辱,无法找到真正的快乐。

他决定与自己和解,也与故乡和解。于是他转回苏格兰,找了个年轻貌美却家贫如洗的表妹,也不管对方是否爱自己,反正给她家足够的钱就娶到手。正式的婚礼过后,从此他就有了个纯种的,来自原生家族的白人老婆(虽然那家族和他没有血源关系),也总算是在澳洲有了家室。

他对自己的做法很满意。老婆虽然不爱他,可还是给他生了个儿子。于是他也不再纠结,转海轮去英法德等发达国家,潜心研究对自己更为合适的煤炭发动机,开掘机,炸药,甚至海轮,飞机等等大型起动机器的原理和使用。在觉得某样产品对自己的生意有用的时候,他舍得花大钱,把整台大机器化整为零,一趟趟地运回澳洲,到埗了再按着图纸从头组装起来。数十年来往返欧澳,路途中他会选择在香港居住。长期以往,变得特别喜欢吃中国菜,还雇了个华人在家里当厨子。各种经历之后,他对勤勉的唐人没有恶意,更是对澳洲长年颇为流行的排华“白澳政策“不屑一顾。

此刻,他一边吃着香甜的西瓜,一边在心里想:这群不想惹事又勤快能干的中国佬,或者正好可以帮我成事?

他早已经是澳洲最大的私人矿山拥有者。之前用来掘金矿的工具和大型机械,现在还在全澳不同的山头挖挖挖:煤,铜,金,银,铁。。。澳洲得天所赐,整块大陆原来并不是英国祖辈先人嘴里的旷野流放之地,而是矿石铺满路的黄金地!表层的金子早被前人挖光,可是还没有几个人知道,其实更纯净,更丰富的矿石,还深埋在地表以下,那些光秃秃的深山里。。。

所以,他的行动必须要快,还要隐蔽!

他可以拥有某些山头,可是澳洲政府也不是吃素的:要买矿山,就要配套买下绕山方圆百顷千顷的大幅土地;就得建一个城镇,就得赋税,就得养活一大堆和开矿没有直接关系的素人们:牧师,邮差,警察,教师,市长。。。再多的钱也还是不够!

他几嘴吃完,把瓜钱数好,交给万先生:“我还会再回来!”

万先生收下钱说了声谢,也没有对这个头发稀疏,会讲一句半句半咸淡粤语的矮壮老头子,投入更多的关注。

他还在为刚才偷瓜事件烦恼,还想着该怎样才能驱走那些如影随形,常常袭击瓜果栏的流民和小偷们。

可是更大的烦恼,还在后面!

“白澳政策”开始全面实施,先是禁止新的华人入境,而在1901年之前入境的,可以居留,可是不能够成为公民,也没有任何政治权利,包括在本土出生的华澳二代。白澳政府掐源头去尾巴,整锅地想把唐人从澳洲的土地赶走。

此刻,万先生和梁翁他们那批早期的创业者,齐齐到达雪梨,讨论该如何面对这场汹涌而至,不怀好意的白魔大战。

“我们不能沉默!事实上这就是种族大驱赶!可是我们做错了什么?有多少土澳人家靠了我们的农场才有活路?又有多少白澳人家买我们的新鲜瓜菜才有一碟沙拉上桌?如果没有我们在这里,让那些矿工去吃西北风!我们辛辛苦苦干活没有妨碍到谁,这实在是太不讲理了!” 首先气哼哼发言的是傅老先生。傅家也是长洲乡里,家族人丁兴旺,又在雪梨市区摆摊,应该是唐人瓜果栏做得最大最成功的一家。

梁翁点头:“傅兄说得没错,我们确实是把赚到的钱银很多寄回家乡,可是这边的爱尔兰,苏格兰人不也一样寄钱回乡?谁老家没有一堆穷亲戚?独独针对唐人,真是莫名奇妙!”

“还有更离谱的呢!” 辰英一边看着报纸里细列的种种新法则,皱着眉头道:“这里说:原先的华商可以接着做生意,可是如果利润不是每年增长一倍,也要被结业被赶出境。”

万先生不怒反笑:“这倒是小儿科,把寄钱回乡的本金逐年减少一倍,也就成了。这班连骨都吞的贼精!”

愤怒完,骂够喉,又饮够酒之后,这帮本来就聪慧过人,又视公平交易为天大的中国商人,开始商量如何反击!

米鱼 发表评论于
更新慢,因为在写每一章前,都要看完一本书甚至更多。比如这一章,红魔的原型,来自写荆棘鸟的澳洲名作家的另一部畅销小说:The Touch
边写边看,边想边写。重温先人走过渡过的路途,痛并快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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