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密和举报,有什么区别?

我旅经这红尘,因着一株带露的白莲,而停留了片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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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告密,估计绝大多数的朋友和我一样,对此深恶痛绝。我小的时候比较调皮,在课堂上根本坐不住,小动作不断。不是和狐朋狗友们挤眉弄眼讲悄悄话,就是躲在老师教鞭下面偷偷看武侠小说,要不就是在课本上画漫画。这些我自以为很隐秘的小动作,却屡屡被人告发,最后都到了班主任那里。我当时很纳闷,怎么会有人这么无聊,专门以打小报告为乐呢?

班主任的处理一般来说还是挺宽大的,也就是训个话,罚个站,最厉害的是请家长。当然,如果到了那一步,后果就相当严重了,通常会招来一场男子单打;更严重的时候,则是父母齐上阵,那就是惨烈的男女混合双打了。这种时候并不多。记得有一次前排那个扎长辫子的学习委员告了我的密,我忍不了这口气,于是逮了一只癞蛤蟆带到学校,中午趁她不在,给塞她书包里了。下午第一堂课上课的时候,整个楼层的学生都听到了她那声撕心裂肺的惨叫,有几个同学还以为是发地震了,竟冲出了教室。我对那一次的印象特别深,倒不是因为自己遭受的思想和肉体的双重教育比较触及灵魂,而是惊喜地发现那个俊俏的小丫头从此再也不敢告俺的状了,算得上是成效显著。

到后来上了大学,那可就不一样了。首先那些个告密的小人,根本就不会让你发现;再一个,被告的事情,都是些可以上纲上线的营生,最轻的也是一个警告处分,后来分配的时候更是吃了一个大亏。这其实还只能算是小打小闹,到了工作单位,那才叫真正见了世面。各种各样的诋毁和告密,什么政治觉悟太低,发表了啥反对言论,私下讲牢骚话发泄对领导的不满意,自由散漫,不服从领导安排,诸如此类的。久而久之,我就成了领导的眼中钉,那种穿小鞋的滋味,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当然,我今天写这篇文章,可不是为了忆苦思甜,而是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告密和举报,这两者到底有什么区别?

首先,告密是个贬义词,而举报则是个褒义词。举报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司法机关或者是单位里的人事部门。在美国,司法机关对举报者经常有明文规定的奖赏;而在很多大企业,对违反公司规则,或是企业内部的歧视和霸凌,也是鼓励举报的。虽然这两个行为所受的待见完全不同,不过他们之间的确是有联系的。不过,到底什么算是告密,什么又算是正当举报,如果大家仔细考虑一下这个问题,很可能会发现它们还真不好区分。

大家都在海外讨生活,可能对美国的正规企业和政府机构有所了解。在这里,上班的第一天就是企业培训,对任何违反规则和法律的言行,比如说歧视和霸凌,员工都有责任向上级,向人事处报告,是零容忍。有一些单位,对如何举报,报告给什么人,都交待得清清楚楚。而在社会层面,对社区内违反规则的行为,诸如邻居家违规砍树,晚上开趴体音响开得太大,警察局也都会鼓励举报。至于那些不法的行为,比如说超速,街头斗殴,言语上的种族歧视等等,政府更是鼓励举报,甚至会悬赏来奖励这种举报行为。这是理直气壮地把举报当作了见义勇为的行为。

那么,这是不是就说明告密的行为,在民主社会就是被鼓励的呢?也不尽然。大家可能看过阿尔·帕西诺主演的一部片子《闻香识女人》 。阿尔·帕西诺在片中饰演一个失明的弗兰克上校,他在影片中说到,这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遇到事情担负责任的人,一种是找靠山的人。而影片中的高中生查理正是面临了这种选择,他是需要靠出卖朋友而得到光明的前途,还是甘心承担守口如瓶的后果。我觉得告密的行为之所以会遭到几乎所有人的鄙视,是因为对于个人来说,它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对于家庭来说,它动摇了家庭成员的相互依赖性;对于集体来说,它摧毁了这个集体合作的基础。

对于举报和告密的区分,我曾经思考过很久,也没有找到一个确凿的答案。我自己能够想到的,有两个比较容易辨别的范畴:一个是对于违反法律和规则的行为。我觉得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样的行为,都应该勇敢地站出来揭发和举报,这是为了维护我们社会的稳定和有序,也是我们做为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另一个,则是那些捕风捉影,造谣中伤的诬告和陷害。这是典型的告密和中伤,也是为人不齿的下作行为。只不过,除开这两者,中间还有很大的一块灰色地带,却很难区分到底哪些是举报,哪些是告密。

人是会成长的,和小时候相比,我现在的看法有些不同了。我觉得每个人都有言论和行为的自由,在没有违反法律和规则的前提下,任何形式的上告和举报,虽然我并不完全认同,但那都是我可以理解并尊重的。而我现在更看重的,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那就是做为执法者和管理者,该如何看待告密和举报的行为。我觉得这一点才是问题真正的根结所在。

我的看法是,在一个以暴力治国,以人治而不是法治的社会,当权者最希望的就是他们所统治的老百姓互相告密,相互攻击,这样他们就可以永远高高在上,坐看老百姓的内斗。那些在文革期间,人人告密,人人自危的悲惨事件,就是明证。而最近在国内,相关的新闻也越来越多,甚至有小学和幼儿园的老师鼓励孩子们相互告密。我觉得这和当前极权统治的强化密不可分。

写到这里,大家可能看出来了,告密和举报的根本区别,其实根源就在制度的不同。在一个崇尚人治的社会,一切都是以当权者的喜好为标准。在这样的情况之下,那些喜欢专营,追求权力的人,就会投当权者之好。他们不是以正当的渠道反应问题,而是添油加醋,扭曲事实,或是故意只反应片面的信息来误导上位者;而那些当权者,也有意无意地鼓励和纵容这样的行为,这就是告密的本质。而在民主法治社会,有正当公开的举报机制,管理者需要记录和核实举报者所举报的内容,并且要经过公开公平的机制来听取双方的证词,并最终裁决。也就是说,举报和告密的最大区别,是一个是依据法律,有一整套完备的司法裁决和执行程序;而另一个是完全依据个人的喜好,没有公开公正的核实和取证过程。

依着同样的道理,我们就知道了为什么在专制制度的独裁国家,告密之风盛行;而在法治社会,举报机制完善,诬告和告密的现象也就相应的要少一些。当然,法律也是人在执行的,这就是为什么即使是在法治社会,告密的现象也并没有完全消失。特别是在大多数的企业和机关,很多的时候还是人治大于法治。我觉得这也是将来值得我们继续努力的地方。

总的来说,告密这种行为,有着三个方面的参与,有告密者,有被告密者,还有就是听取告密的上位者。小时候我的那些同学,动不动就跟老师打小报告。而这里的老师,就是那个上位者。很多的时候,其实选择权是掌握在老师手里的。老师是应该鼓励学生这种告密行为,以扩大自己对学生了解的范围,靠信息的不对称来实施自己的统治?还是应该及时制止这样的小报告,不让小孩将来长大为一个个特务和长舌妇?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我觉得人治和缺乏透明度的专制制度,对告密风气的形成和影响,是决定性的。

孩子,是社会的未来,也是我们的将来和希望。如果我们从小就鼓励孩子们的告密行为,那么,在和平时期,那些小孩只不过是传播了一下流言蜚语,让别的孩子身心受到一定的打击;但是,一旦到了像文革这样的非常时期,那么当年的孩子们的恶作剧,就会演变成邻居,同事,和亲人之间,互相揭发互相践踏的人间惨剧。而另一个方面,如果我们从制度上完善公平公正的听证,裁决,和执行程序,并且从小鼓励孩子们对于强权者的霸凌和歧视行为,勇敢地站出来,通过正当的程序,举报给校方和老师,让害群之马受到应有的惩戒,那么,我们也会为将来的社会,培养出合格的公民和义勇者。

这是从社会的层面看这个问题,而从个人的角度,有很多网友们指出,道德层面也有很多值得我们思考的地方。我们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有着悠久的历史,有其精华之处,也有它糟粕的地方。比如说,几千年以来的人治传统,出现了一些诸如《罗织经》,《商君书》,《厚黑学》这样的所谓成功秘笈。很多人觉得读懂了这些秘笈,就学会了保身之法,发达之道,制敌之策,同时也学会了告密,背叛,和背弃人性。其实,当你在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视着你。告密的人,很可能会取得一时的便利和优势,可是,那毕竟是一种腐蚀心灵的勾当,而一个人的心灵,是非常容易被成功和荣誉所麻痹和污染的。我在很早的时候就知道有这些所谓的可以洞察人性的东西,可是我从来不会去碰它们。这并不是说我不想成功,而是因为我非常担心,像我这样有着极强学习能力的人,一旦上手,就会实践,就会举一反三,那样很可能就会让自己陷入到那无底深渊的黑暗中去。

与各位同道共勉!

(本文图片来自网络)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亦缘' 的评论 : 谢谢亦缘,有道理!祝周末愉快!
亦缘 发表评论于
赞探讨好文!
告密和举报应该有个对事件的标准的。但每个人的标准不同,有人的对也许是别人的错。所以,还是远离吧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横流沧海' 的评论 : 谢谢网友的分享,我也不知道算哪种。
横流沧海 发表评论于
一个现实生活的例子,在华人博客或论坛,有人提到某族犯罪率高,被举报,这是哪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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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燕麦禾儿' 的评论 : 谢谢禾儿,祝吉祥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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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丹哥' 的评论 : 谢谢丹哥留言!
燕麦禾儿 发表评论于
哈哈,笑喷!今天如果是那位长辫子的学习委员来写“癞蛤蟆”事件,会是什么样子呢?

平等兄,从小就能看出来,你以后是当英雄的料!:)差点错过这么好的文章。
丹哥 发表评论于
举报和告密我都怕怕,两者界限几乎为零。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華西車城' 的评论 : 至于说到关于义务,我没有明确这里的具体界定,是我的疏忽。我所想表达的义务,是类似于参与民主选举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这样的概念。虽然公民都有这样的权利和义务,可是每年的选举都只有不到半数的人参与,这是因为法律也规定了大家有不参与选举的权利。车城兄提到了关于义务的定义,我专门查了一下,义务又分为社会义务和法律义务,而法律义务带有强制性的。我这里想表达的是社会义务,很对不起造成了歧义。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華西車城' 的评论 : 很高兴和车城兄有所共识。“社會與穩定不是靠公民義務維護的,而應該是法制。”,我同意社会稳定的基础是法制,不过,法制也有个平衡的问题,我想,没有人愿意在我们生活的各个层面,都有警察的身影。这是因为过度执法,代价就是要牺牲一些公民的隐私权和自由度。比如说现在中国的几十亿个摄像头,那对准的可都是绝大多数安分守法的公民呀。我自己的看法是,在民主社会,国家和司法的权力是我们公民赋予的,对他们的监督和控制也是我们的权利。而我们每一个自己,也有维护社会稳定的义务,毕竟这是我们自己的社会。而对不法行为和对违反社会公德和规则的行为的举报,也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部份。
華西車城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平等性' 的评论 :
“如果说当看到打架斗殴,暴力凌辱的事件,如果我们不及时举报,那么就可能会造成犯罪者的逍遥法外,也就不能保护到被伤害者的权益。”

義務,是很重的二個字,是必須要付諸行動的。對於上述有害社會的行為,每個人的反應和正義感是不同的,因而選擇的行為也不同。選擇視而不見,是可以容許的,因此不是義務。當事雙方以及公權的介入,法律才能保護被傷害者的權益,與你舉不舉報無關。
華西車城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平等性' 的评论 :
两点商榷。
關於私利,完全同意。原留言並無褒貶之意,只是覺得是驅使告密和檢舉的原動力。
關於義務,則不苟同。社會與穩定不是靠公民義務維護的,而應該是法制。公民沒有任何義務維護社會穩定,是政府和法律來保障的,如果公民義務重要要到可以維護正常社會生活,則說明政府機制無能,或者被執政者利用,讓公民有種負罪感。沒有對國家或社會義務的生活,才能算幸福的。幸福生活,也就不需要任何告密或檢舉行為而充實。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momo_sharon' 的评论 : 谢谢墨脉,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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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野性' 的评论 : 谢谢网友的留言,有道理!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kirn' 的评论 : 对了,在人治社会,虽然社会环境是在鼓励告密和背叛,但是我想我们每一个人还是有可以坚守的底线的。只不过那样并不容易!
momo_sharon 发表评论于
一个堂堂正正(举报)、一个猥琐卑鄙(告密)。
野性 发表评论于
简单点,可以堂堂承认的叫举报,不敢承认的是告密。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kirn' 的评论 : 小妹真牛,这一番话,没有一定的见地还真的是讲不出来。敬佩,敬佩,这可不是我开玩笑,是真心佩服。你说得极好,法律,法治,制定标准,有破有立,才能疏导这样的复杂的行为。至于说到法治社会的成本,我觉得这也是一个有破有立的问题,对滥用法律资源者(比如告密者或是讼棍)加以重罚;对正当使用法律渠道,维护社会秩序的公民加以实质性的奖励,可能会有所帮助。
kirn 发表评论于
绝大部份事情都经不起真的调查和追寻证据的,尤其在大数据时代。高密还是举报,按照纸上写着的标准来个前因后果的举证,大部分就有迹可循了。这就是为什么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当然法治社会的成本也相当高就是了,律师们都不是吃闲饭的。
人治社会,洗洗睡了吧
kirn 发表评论于
这种很难界定的行为,只能靠法律来作为标准。美国有The Whistleblower Protection Act。同时,对于诬告或者陷害,必须法律制裁。有对有立,有标准,才能疏导这样的复杂的行为。
靠良心能人和人之间的事办好,那才怪了呢。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yuntai' 的评论 : 多谢云台兄分享!我觉得言论自由绝不是一句空话,如果对个人的自由言论都要举报,那真的就是在鼓励告密行为的泛滥。长期来说,对整个社会是非常有害的。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華西車城' 的评论 : 多谢车城兄分享!我觉得有两点值得商榷。

首先,我觉得私欲并不是洪水猛兽,在这个世间,除了像释迦牟尼和耶稣基督这样极少的人,几乎所有的人都是从私利出发的。这并不是坏事,而是我们人类进步和发展的驱动力。这一点,在民主社会的法律体系里面是明确加以保护的,我们中华文化中,也有类似的诸如,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说法。所以不能因为举报人是从个人私利出发就完全否定举报的正面作用。

其次,我自己觉得举报是我们做为公民的义务,这也是出于自我保护和对社会稳定和秩序的考量。如果说当看到打架斗殴,暴力凌辱的事件,如果我们不及时举报,那么就可能会造成犯罪者的逍遥法外,也就不能保护到被伤害者的权益。而更重要的是,对于我们每一个在社会中生活的普通人,这样的不法行为如果没有被及时制止,就会让我们的社会更加不安全。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冯墟' 的评论 : 多谢冯兄鼓励,祝周末愉快!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山里人家168' 的评论 : 多谢山里分享。对这个问题,我觉得楼下梧桐兄说得很好,“可是,纳粹和文革的案例,却是政府宣传洗脑的恶行恶法,无论举报还是告密都是以害人为目的。”。恶法的制定和实施,是这个问题的关键。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友梨江莉' 的评论 : 江莉讲得非常全面,从不同的层面刨析了告密和举报的异同,值得赞一个。“这是公权力在公然毁坏人性,奖励人作恶,鼓励人堕落。”,看来,你和我一样,也认为是专制政府和不受法律控制的公权力导致了告密行为的泛滥。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hongshankou' 的评论 : 哦,红山口原来是位女士,我一直叫你红山兄,真的是很对不起。祝周末愉快!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diaoerlang' 的评论 : 是的,我觉得举报的门槛要定得高一些,对个人的自由言论应该立法规定,是不适合举报的。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清漪园' 的评论 : 看来清漪园对俺这个区分标准还是认同的,握手,握手!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localappleseed' 的评论 : 谢谢网友的留言!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追忆21' 的评论 : 哈哈哈,抓癞蛤蟆可算是小儿科了,比那更恶劣的事儿还多着呢 :)
yuntai 发表评论于
本来就是告密,但可以美其名曰举报,国内很多大学都鼓励学生举报老师,如果老师课上说了什么出格的话。有的根本不算什么出格的事儿,他也举报,实际上就是告密。
華西車城 发表评论于
想不想聽,既不真知,也非灼見 ?
最討厭告密或者舉報。個人認為,兩者都以私利為出發點,根本沒有什麼伸張正義和維護社會穩定,所謂公民的義務更是奇天大謊。
正義的伸張決不需要告密或檢舉,告密和舉報更非公民之義務。
冯墟 发表评论于
同意平兄对这种不同性质行为的区分。
山里人家168 发表评论于
赞平等好文。现在国内7月1日反间谍法实施,举报者最高可得50万奖金。有网友在我的“报备”博文下留言,到时候外籍华人都有会被看作潜在间谍的可能而遭到邻居朝阳大妈举报,平等兄怎么看?
友梨江莉 发表评论于
平兄写的这个问题有趣,引人思考,我也来说几句。大概长了些,抱歉。
为说明方便,先给出我的假设前提:
①将动机为谋悬赏的告密或举报除外,
②将接受告密或举报的组织限在公权力上,简曰政府。

1,我认为告密和举报就其行为本质,是一回事。都是:
①某人、②秘密的、③将某人做的某事、④报告给了政府。

2,为何又有告密和举报两种说法?是因为说的人各自价值观不同。
举例:同是访问,某地或某人称莅访,某地或某人称窜访,实质就是访问。
A叫做举报,在B看来就是告密;反之亦然。

3,大抵,某时某地总会有个主流价值观,各国各地迥异,通常无理可讲。
所以,何为告密何为举报,永不会界定清楚。人们把这种行为称作什么,基本上由彼时彼地的价值观而定。
譬如,现在的中国境内的很多“举报”,在我看来,就只是“告密”。

4,两词褒贬色彩不同。告密几乎百分百是贬义;举报大抵属中性甚至可有褒义。
所以,多卑劣的政府、多卑劣的个人,都不用“告密”这个说法。
纳粹、苏俄、东德、北朝、中国等等,再流氓的政府,也没有鼓励“告密”的。鼓励的,是“举报”。
多么卑鄙无耻的行为,比如出卖爹娘和兄弟姐妹、亲人、同志、同僚、老师、学生的,也没人说自己是“告密”,说的都是“举报”。
用告密这个词的,都是告密者和政府之外的人。

5,这种行为的叫法永远不会统一,因为人的价值观各自不同,哪怕都在同一地方,同一国度。
价值观虽有主流之说,但一定有“支流”存在。

6,一般讲,我个人厌恶和反感这种行为(叫做举报也一样)。
因为,这是公权力在公然毁坏人性,奖励人作恶,鼓励人堕落。

7,那么是否就永不从事此等行为?
我觉得,按照自己一般的正常的价值观、良知、常识来做,足矣。
我认为可以举报的有:
知道了某人或某组织要伤害社会(而不是批评某组织或政府或国家或国家领袖等等)、伤害无辜之人、破坏公共设施、将有外敌入侵,等等。

8,一个鼓励告密和举报的社会和政府,是虚弱卑劣的社会和政府。
一个自由和保障人基本权利的社会,不应该允许政府带头作恶。
hongshankou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追忆21' 的评论 :

男生敢抓癞蛤蟆算个啥?那是必须的!

记得上初一,忘了啥原因,学校让俺们傍晚捉土鳖(一种虫子,不知学名)。想去厕所让俺班团支书陪着,她说不,俺随手抓了只土鳖放她兜里,把她的直跺脚,同意了,俺把土鳖拿出来;又一回,俺将一条大青虫(肥肥的,就是那美丽大绿蝴蝶前身后世)发到她铅笔盒里,老师进来了,要上课了,俺问她借只笔,她打开铅笔盒大叫一声,随手将铅笔盒抛出窗外,脸色煞白!全班都傻了,俺也被吓着了,不曾想她那么大的反应!(所以啊,入不了团了)

那么一小女娃咋那淘气?!现在都不敢碰那些生命了。人大了,胆没了。。。
diaoerlang 发表评论于
武汉李医生艾医生吹哨示警疫情遭训诫封口,大学生举报老师讲课抵触喉舌口径受表彰觉悟高,现实的荒诞与悲哀莫此为甚。
localappleseed 发表评论于
好文!
的确不容易区分。告密通常是为了达到告密者的个人利益,举报相反,以公众利益为主。
清漪园 发表评论于
给平等兄的总结概括点赞!
追忆21 发表评论于
平等小时候居然敢抓癞蛤蟆!!!容我先大大敬畏一把,各位继续讨论。。。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非常感谢众多网友们的分享和高见。大家从不同的角度和视野,探析了这个问题的方方面面。我自己很有启发,也非常受益,多谢各位了!

在大家的不同观点和思路的启发之下,我自己也更深入的思考了这个问题,有一些新的想法和大家分享一下。我觉得告密和举报的根本区别,其实是在于制度的不同。在一个崇尚人治的社会,一切都是以当权者的喜好为标准。在这样的情况之下,那些喜欢专营,追求权力的人,就会投当权者之好。他们不以正当渠道反应问题,而是添油加醋,扭曲事实,或是故意只反应片面的信息来误导上位者,而当权者,也有意无意地鼓励和纵容这样的行为,这就是告密的本质。而在民主法治社会,有正当公开的举报机制,管理者需要记录和核实举报者所举报的内容,并且要经过公开公平的机制来听取双方的证词,并最终裁决。也就是说,举报和告密的最大区别,是一个是依据法律,有一整套完备的司法裁决和执行程序;而另一个是完全依据个人的喜好,没有公开公正的核实和取证过程。

依着同样的道理,我们就知道了为什么在专制制度的独裁国家,告密之风盛行;而在法治社会,举报机制完善,诬告和告密的现象也就相应的要少一些。当然,法律也是人在执行的,这就是为什么即使是在法治社会,告密的现象也并没有完全消失。特别是在大多数的企业和机关,很多的时候还是人治大于法治。我觉得这也是将来我们值得继续努力的地方。

这是从社会的层面看这个问题。而做为个人,我非常同意众多网友们的见解,道德层面也有很多值得我们思考的地方。我们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有着悠久的历史,有其精华之处,也有它糟粕的地方。比如说,几千年以来的人治传统,出现了一些诸如《罗织经》,《商君书》,《厚黑学》这样的所谓成功秘笈。很多人觉得读懂了这些秘笈,就学会了保身之法,发达之道,制敌之策,同时也学会了告密,背叛,和背弃人性。其实,当你在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视着你。告密的人,很可能会取得一时的便利和优势,可是,那毕竟是一种腐蚀心灵的勾当,而一个人的心灵,是非常容易被成功和荣誉所麻痹和污染的。我在很早的时候就知道有这些所谓的可以洞察人性的东西,可是我从来不会去碰它们。这并不是说我不想成功,而是因为我非常担心,像我这样有着极强学习能力的人,一旦上手,就会实践,就会举一反三,那样很可能就会让自己陷入到那无底深渊的黑暗中去。

与朋友们共勉,祝周末愉快!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诚信' 的评论 : 哈哈哈,祝周末愉快,笑口常开!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diaoerlang' 的评论 : 二郎兄的分享很有意义,“华府有个非党派性质的吹哨人团体,网页上的吹哨人光荣榜有图有实例有真相,涉及政商学各行各业。”,多谢了!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朱头山' 的评论 : 朱兄提到的美国法律关于至亲证词无效的规定,是从法律层面来考虑这个问题,我觉得非常切题。“告密得到的坏处大于好处, 人人告密的社会是地狱,就像文革一样。”,我很赞同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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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花似鹿葱' 的评论 : 花姐说得很好,有道理!祝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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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灵动的双子' 的评论 : 双子妹妹说得非常好,深合吾意,“并希望依法予以受理、查处的活动”,依法,我觉得这才是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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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蓝山清风' 的评论 : 多谢蓝山兄!你所提到的,是从动机上来区分这两者,这是从主观上的考量。我自己觉得,除此之外,客观的社会环境和制度,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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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菲儿天地' 的评论 : 谢谢菲儿捧场。我觉得你和西岛兄所言,都有道理,反应了这个问题的一个层面。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水星98' 的评论 : 多谢水星兄的分享。我觉得你说到的,是告密和举报的相似之处。不过,我觉得它们还是有一些本质上的区别的。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悉采心' 的评论 : 采心说得非常好,从不同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很有见地!俺是个秃头大喇嘛,被不小心砸到了,会像释迦牟尼一样,长一脑袋的包,正好可以招摇撞骗。那个时候高兴都来不及,哪里还会生气呢 :)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黑贝王妃' 的评论 : 我觉得老姐所言有些绝对了。路见不平一声吼,这也算是一种举报了,也有人性光辉的一面。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亮亮妈妈' 的评论 : 告密的英文,有snitch,有rat,这些也都是贬义词。看来,对于告密行为的鄙视,东西方都是一致的。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海风随意吹' 的评论 : 海风说得有道理,“行为者有自己的道德伦理考量,也跟时代的背景有关。”,道德和社会背景,看来也是区分告密和举报行为的一部份。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梧桐之丘' 的评论 : 梧桐兄说得非常好,“但是人类自古都遵循基本道德底线,即不主动害人。”,我很同意道德约束的重要性。而且,由专制政府主导的恶行恶法之下,告密和举报根本就无法区分,都成为了害人和维护统治的工具。
诚信 发表评论于
“通常会招来一场男子单打”,

不对, 应改成“男子单向打”。 笑得不行。
朱头山 发表评论于
美国法律关于至亲证词无效的规定,在法律上实际上界限了举报和告密。凡是在至亲之间的,就是告密,你告你丈夫杀人,法律不认可。因为法律认为,相对于维护人类社会的信任而言,告密得到的坏处大于好处, 人人告密的社会是地狱,就像文革一样。但其实我们可以按照这个精神再推广一下,对于密友,关系亲密的亲戚的举报,也属于告密。按人际关系理论,一个人的密友密亲不会超过15个,如果鼓励举报,对社会的伤害大于好处,因此尽量不要举报,虽然法律是接受的。在这个范围之外,那属于举报,对社会的好处大于坏处,则无论法律和良心上都没有任何问题
花似鹿葱 发表评论于
告密是小人行径,举报是正义担当。前者偷偷摸摸图的是利己,后者光明正大为此可能舍身!
灵动的双子 发表评论于
补充一点,除了snitch和whistleblower, 还有一种是凭猜测臆想的告发,
那是poison pen letter. 美国的执法机构一般对于poison pen letter并不是那么待见,因为绝大多数是匿名的。
diaoerlang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平等性' 的评论 : https://www.whistleblowers.org/members_categories/meet-whistleblowers/

华府有个非党派性质的吹哨人团体,网页上的吹哨人光荣榜有图有实例有真相,涉及政商学各行各业。
灵动的双子 发表评论于
字面上看告密是告发他人的秘密,并不一定向政府,也可以是私人公司团伙黑社会帮派之间。
举报是正大光明地对违法事件检举、揭发或者提供线索,并希望依法予以受理、查处的活动
就美国社会来说就是snitch和 whistleblower的区别。
蓝山清风 发表评论于
告密和举报,还得看当事人的动机,如果动机是张扬怂恿人性之恶,那它就是恶的代名词。如果动机是惩恶扬善,应该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平等兄好题目,令人深思!祝周末快乐!
菲儿天地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最西边的岛上' 的评论 : +1

哇,平等兄真是一个出色的写手,每篇文都让人深省,同意二郎这会是一篇引起热议的好文章。

我个人比较同意西岛的观点。
水星98 发表评论于
平兄又一篇引起热议的高质量好文,读来过瘾。我个人认为告密和举报实质上没有什么区别,都是背后打小报告。不同的旁人对打小报告的人的不同的评价,造成了对这件事情的描述不同。某人欲行危害社会危害人类的动作,遭人举报那是罪有应得。可另外一些人只是对某些事情不满,抒发一下内心的情绪也被人举报,如央视的毕福剑遭遇,那举报之人,就会被大众所鄙视。
悉采心 发表评论于

从平老师的文章和众网友的讨论中,收获很多,也学到各抒己见的自由表达精神,斗胆说几句吧。

通常来讲,当我们听说谁谁“告密”,便有背叛和不忠之嫌,思维的走向,很难不朝情感的负面价值方向倾斜。但有些“告密”,其实是极其崇高和超凡的。举个大家都知道的例子吧,像是前一段死在狱中的Unabomber 泰德.卡辛斯基,他是在FBI多年调查无果后,被弟弟大卫告密才遭到逮捕的。从家庭伦理的角度看,这是不仁不义;而从社会伦理的角度看,这是大义灭亲。当伦理和伦理相冲突、必须二择一时,在内要倾听良知,在外要尊重法律。

至于“举报”,听起来很有正义感。但如果动机源于一己之私,或是对腐败制度和管理层的一种变相的讨好和缴械,那么就其词性来讲,也就没什么“褒义”可言了:)

这么一来,告密和举报,也应该都是中性词。到底是褒是贬,需要放在背景信息以及特定的语境中,才能体味得出?

最后赞平等(对俺来说)的、抛玉引砖之好文。不小心砸到你别生气:))
黑贝王妃 发表评论于
举报制度张扬人性之恶,下下策!
亮亮妈妈 发表评论于
举报和告密英文中有类似的词么?自问自答一下。Google到的。举报,report. 那举报也可以是报告,通告了。 告密的英文成了whistleblower。 这个意思在英文上看也是褒义啊。
海风随意吹 发表评论于
平等兄好文,这两个词可以是同一个行为,不过看的角度不同,我们说去举报黑手党,黑手党人就认为是告密。行为者有自己的道德伦理考量,也跟时代的背景有关。怎么觉得是一片灰色?无法黑白分明,灰色的深浅不同而已。
梧桐之丘 发表评论于
纳粹政府鼓励民众举报隐匿的犹太人,当时是依照法律行事。纳粹灭亡,这种举报变成了不折不扣的告密。在特定情景下,告密和举报是互换的。但是人类自古都遵循基本道德底线,即不主动害人。如果被举报人或被告密人正在做或者准备做害人的事情,那么举报就是正当行为以避免更大伤害。可是,纳粹和文革的案例,却是政府宣传洗脑的恶行恶法,无论举报还是告密都是以害人为目的。平兄这个题目好,有意义。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林向田' 的评论 : 林兄所说,的确是一个事实。当然,所谓粉红,我觉得其实还是制度所造的孽。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dhyang_wxc' 的评论 : 谢谢杨兄分享。我觉得可能不是那么简单。从伦理的角度,如果我们自己的亲人犯下了滔天大罪,我们是应该大义灭亲呢,还是应该知情不报呢?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清漪园' 的评论 : 清漪园的这个角度很好,从领导的角度,从政府立法的角度来区分告密和举报的行为。祝周末愉快!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diaoerlang' 的评论 : 多谢二郎兄好分享!面对那些切切实实的罪恶和人性的堕落,往事岂止是不堪回首。我写这一篇,也是想从问题的根源出发,探究一下我们将来如何能够杜绝或是减少那些丑恶行为的发生。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格利' 的评论 : 格利兄从管理者,法律执行,和道德的角度出发,也是一个好的思路。多谢分享!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大号蚂蚁' 的评论 : 蚂蚁兄这个角度很有道理,从当权者和法律的角度来区分,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方向。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最西边的岛上' 的评论 : 谢谢西岛。你所说的是从私欲和从被报者和有良知的民众的角度,来判断这两者,我觉得有一定的道理。祝周末愉快!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passerby2016' 的评论 : 谢谢网友的分享。有一定的道理,不过我觉得关于这个不正当,不太容易界定。到底什么是不正当呢?而且,从秘密的角度,举报也可以是秘密的呀。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可能成功的P' 的评论 : 多谢小P分享。我觉得从私欲的角度来区分可能并不全面,毕竟举报的人也可能是出于私心。比如说邻居家开party太吵了,影响自己的休息,所以就举报。但是,这是合法合情理的,不应该算告密呀。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无法弄' 的评论 : 弄弄说的有道理。从严格意义来说,告密并不犯法,所以说是道德层面的问题是说得通的。
林向田 发表评论于
现在的告密多是粉红的行为。
dhyang_wxc 发表评论于
这个很简单:违背伦理是告密,不违伦理是举报。
diaoerlang 发表评论于
章诒和写了卧底之后在帝都文化界引发轩然大波,后来北岛也写了类似的故事,往事岂止是不堪回首。

https://groups.google.com/g/2ncn/c/yA-91EcByr8?pli=1
清漪园 发表评论于
平等兄提出了一个特别好的问题,告密与举报,怎么分?其实不同的单位,不同的领导在处理一个告密/举报的问题时,往往会根据自己的世界观做出不同的判断和解决办法。同样,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制度对同一一个问题也会作出不同的判断和处理,而法律在其中作为判断的标准更是大相径庭。比如,中国将立法规定国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有发现不爱的人就可以举报,而不是告密,因为不爱就是违法,是非正义。但是在美国,国民可以不爱国,不爱党,更不爱任何主义。
diaoerlang 发表评论于
平老师又贡献一篇会引起热议的文章:) 觉得与其在概念上讨论兜圈子,还不如找些实例更贴切些,像德国电影窃听风暴,大家都成长在类似的背景,对电影描写的故事肯定要比本地盎撒鬼佬更有感觉。

https://epaper.gmw.cn/gmrb/html/2014-01/27/nw.D110000gmrb_20140127_3-12.htm
格利 发表评论于
掌控信息量的多少是一个管理者必须具有的政治技能。关键是你这个管理者拿到人家的“软肋”以后是去做好事还是做坏事?你管理部门制定的那些所谓“规则”、“规矩”和“法律”是否正义?一个人的成功是靠“告密”或“举报”还是靠“正人先正已”,尤其是在道德层面,“严于律已,宽以待人”。
大号蚂蚁 发表评论于
无所谓。因为关键在当权者是否是在执行恶法。强权的法还是公众的法。
最西边的岛上 发表评论于
回复 'TMPair_fan' 的评论 : “这两个词其实是是对同一个事件的不同表述”

那还是要看是什么事件和举报人的出发点了。比如出于良心并无利己目的去报告杀人偷窃贪污等犯法的,只有被举报人才会觉得被告密了;而为了个人好处去报告别人无损公共利益的私下行为和言论的,大家(包括举报者和“管理者”)都明白是在告密。

不过如果牵涉到政治,在制裁政治言论的地方,比如参加没有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的“白纸运动”是犯了“不同政见法”,被报者和有良知的民众会觉得是告密。
passerby2016 发表评论于
告密:告发他人的秘密活动,有变节反叛的含义。
举报:告发他人的不正当活动。
可能成功的P 发表评论于
深思好文!其实单单从逻辑上讲,举报也是告密的一种,都是把秘密报告给某人某机构。文章中的特定的“告密”,是为世人不齿的行为-----多半是为了私利。有的是辜负了信任,有的甚至是捏造。当年的胡风案,和很多类似的案件,引发了一系列把“体己话”、“酒后真言”、私人书信和日记的内容告密求荣、求自保的龌龊事。成为文革的前奏。而举报是有风险的,能否保护举报者,是对系统公正完善的一种衡量。
无法弄 发表评论于
我较着告密和举报是道德方面的不同,光说词意,告密是贬义词,举报是褒义词。我就不会做告密的事,但举报我有很多次,举报诈骗,举报火灾,举报违规,我较着自己是好公民、好人,也是本着这个举报的:)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TMPair_fan' 的评论 : 网友所言非常有道理!您也提到了三个层面,举报者,被举报者,和管理者的角度。不过呢,我还是觉得举报和告密虽然有很多的共同点,应该还是有一些本质上的不同的。只不过,我才疏学浅,没有办法准确地将其定性。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不吃胡萝卜' 的评论 : 多谢网友的分享。我自己觉得举报并不是维护正义,只不过是对违反法律和规则的言行的一种反馈。至于说到什么才是违反法律和规则的言行,那只不过是举报人自己的判断,很可能会有偏差的;但是,我们也不能因为可能会有偏差,就不鼓励举报了。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晓青' 的评论 : 晓青所说的,其实是很多人的看法。虽然告密和举报完全是两个相反的方向,但是仔细想想,真的很难区分它们的不同。如果没法准确的区分,那还怎么能说告密更遭人恨呢?
TMPair_fan 发表评论于
我觉得这两个词其实是是对同一个事件的不同表述, “举报”是从管理者的角度看的, “告密”是从被告人的角度看的。 对非当事人, 觉得该事件好的是举报”, 觉得坏的是“告密”。
流言蜚语,造谣,诬陷,是对不存在的事件的表述, 我觉得是不同于举报或告密的,后者是报告一个真实发生过的事。
不吃胡萝卜 发表评论于
告密心怀鬼胎,举报是维护正义。那么正义是什么?
晓青 发表评论于
板凳!
我觉得告密举报没啥区别。告密更招惹恨:-)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云霞姐姐' 的评论 : 哈哈哈,给云霞端茶送水了 :) 祝周末愉快!
云霞姐姐 发表评论于
告密是使坏;举报是正义!平等好文,引人深思。
云霞姐姐 发表评论于
沙发坐上,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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