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粤人赴澳留学档案汇编(百廿五):增城黄永昌
增城瓜岭村
黄永昌(Wong Wing Cheung)是增城县新塘镇下辖的瓜岭村人,生于一九一○年十二月六日。根据档案显示,他在五岁时便进入增城县瓜岭学校念书,出国前已有五年的学龄。从当时的照片来看,他就读的学校有可能是新式学堂或教会学校,因为一个十岁的孩子身着西式制服或者校服,形象阳光,显系自小便接受过良好的教育。而且,在一九二一年初的记录中,他当时是寓居广州东关筑溪北约。推测起来,他极有可能是此前就被家人送到广州的学校继续念书,所就读的学校也一定是新式学堂甚或教会学校,方才有身着西式制服的照片。
黄丽泉(Wong Lai Chun,但在档案中一律写成Ligh Choon或者Wong Ligh Choon)是黄永昌的父亲。在澳大利亚国家档案馆中,无法查阅到与Ligh Choon一词相关的任何文件线索,因而无法获知他去到澳大利亚谋生和发展的具体年份,我们只能根据在黄永昌的这份档案文件中黄丽泉本人和官方提供的说法,判断出他大约出生于一八五七年,早在十九世纪后半期(一八八十或者一八九十年代)就已只身从家乡远赴澳大利亚,寻求发财致富之道。他跟当时许许多多从增城以及附近珠江三角洲和四邑地区的乡人一样,转道香港桴海南下,抵达域多利(Victoria)殖民地的首府美利畔(Melbourne)登陆入境。随后,他跟着大流,去到内陆地区的淘金重镇巴辣辣(Ballarat)埠发展,最终定居于此,在该埠东区的主街(Main Street)一百零六号上开设一间规模不大的小蔬果店维生,慢慢地积攒财富,养家糊口[1]。从其子黄永昌的衣着及精神面貌可以看出,黄丽泉显然已经尽其所能将他在澳大利亚所赚之钱寄回增城乡下,让家人过上体面的生活,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2]。
一九二一年二月十九日,黄永昌的家人为他向广州军政府外交部特派广东交涉员公署申请赴澳留学所需的护照。虽然其监护人和财政担保人都是父亲黄丽泉,但他当时并不在国内,仍然是在澳大利亚。这个时间的节点表明,在澳大利亚于本年一月一日开始正式实施《中国留学生章程》而准允在澳华人申办其在家乡子女赴澳留学的政策之后,黄丽泉很快便得知了消息,便立即决定办理已经在家乡进入学堂读书多年的儿子前来他所在的巴辣辣埠留学,希望他能在此间读上六年左右的书,以完成中学教育,为此,他允诺每年供给儿子学费英金五十镑。因当时交通运输所限,通信费时,待其写信回乡让家人知道他的决定时,已经是一个月以后的事情了。家人对此自然不能怠慢,遂前往省城相关部门递交申请。特派广东交涉员李锦纶接到上述申请后,当天便给黄永昌签发了一份中国护照,号码是第壹千零壹号。当时澳大利亚仍然是大英帝国的自治领,一任外交事务皆由大英帝国外交部全权代理,基于此,所有在澳大利亚领地之外的入境签证事宜,也全部经由大英帝国驻外使领馆代拆代行。由是,李锦纶仅用了二天时间,就顺利地从位于沙面的英国驻广州总领事那里为黄永昌拿到了入境澳大利亚的签证。
由于护照和签证办理顺利,黄永昌的家人便立即跟香港的金山庄恭宽栈洋行取得联络,由后者通过其客户网络渠道寻找结束从澳洲回乡探亲而即将返澳的乡人,愿意作为这位刚满十岁不久的小留学生在旅途中的监护人,并在其赴澳的行程中予以陪伴和照看。二个多月后,待诸事安排妥当,黄永昌便被家人从省城广州送往香港,由此搭乘中澳船行经营的“获多利”(Victoria)号轮船,于当年五月三十日抵达美利畔港口,入境澳大利亚。黄丽泉提前去到海关,将儿子接出来后,便直接搭乘长途巴士返回他位于巴辣辣埠的家中。
在申请儿子的护照和签证时,黄丽泉并没有想好让黄永昌入读哪一间学校,只是想着在儿子抵埠之后再做决定。最终,他为儿子选择在自己店铺附近的菡芙蕾街公立学校(Humffray State School)就读,这样便于他照顾,走路去上学也不远。六月一日,他带黄永昌去到学校,让他正式注册入读。
从学校提供的例行报告来看,黄永昌是刻苦读书遵守校规的好学生。可能此前在中国读书时就已经开始接触到英语,因此他很快就适应了菡芙蕾街公立学校的学习环境,与同学的关系也维持得很好,并且也给自己取了一个英文名字,叫做Charles Cheung(查理昌),一年后便升读四年级课程。从一九二四年升读六年级后,学校的例行报告里不再提及他所读的课程名称,但基本上都是给予好评,只是表示与本地学生相比,他在英语的熟练程度和应用上尚有一定的距离。但无论如何,他此后就在这间学校一路读了下来,直到一九二九年底学期结束,此时刚满十九岁的黄永昌也完成了在这间公立学校的中小学课程,拿到了中学毕业文凭。
一九三○年新学年开学后,菡芙蕾街公立学校校长在回答内务部对黄永昌是否仍然在校的询问时,复函告知完成了中学课程的这位中国留学生已经不再在该校上课了,意在结束过去九年里对这位中国学生的例行报告。当内务部秘书准备就此责成海关部门核查其去向之时,二月二十七日,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宋发祥发来公函,告知黄永昌准备回国,但在走之前希望给予他三个月的延签,即有效期延至五月三十一日,使其能利用这个时间去澳洲的其它几个地方走走,访亲探友,顺便告别。宋总领事本以为这样的申请合情合理,应该没有问题,事实上他原本拿到的展签有效期就是到上述日期为止,只是按照规定,一旦中国留学生停止在澳洲上学,其原有的签证就自动失效,如果要多呆上一段时间,须向内务部申请延签。但内务部因黄永昌开学后不先行报告,心中不满,认为他此举违规,即便他此前一贯表现良好也不能姑息,只准允他延至四月四日离境。宋总领事见不得要领,遂与黄丽泉商讨此事如何处理。后者以自己已年逾七十三岁,至今已有二十年未曾回国探亲,本已准备过二个月便遂此心愿,但因自己年迈,希望能让儿子跟着一起旅行,也好有个照应;再者,他本身经营的是小生意,其果蔬店规模不大,价值为二百镑,现正在准备出售,希望在五月底能够出手,如果顺利的话他也可以获得这笔钱带回乡间,因为除此之外,他并没有其它的额外财产。为此,他希望宋总领事代向内务部陈情,准其儿子留至五月底,届时再父子俩一同回国。内务部接到上述申请,通过巴辣辣埠警察局确认了黄丽泉的年龄以及生意状况,最终于四月二十二日批复了这一延期申请。
不过,到了五月三十一日,黄丽泉的生意并没有卖出,黄永昌也没有离开澳洲。事实上,自去年底中学毕业后,他都一直在父亲的店铺中协助做生意。见到黄永昌没走,内务部就不断催促海关逼迫这位逾期不走的中国留学生尽快离境。终于,黄永昌于六月十六日去到美利畔,在此搭上驶往香港的“太平”(Taiping)号轮船,回返中国。但此前计划回乡探亲的父亲黄丽泉则没有跟随儿子一同登船,显然是顾及到他的小生意,还要照常经营,无法按计划成行。
黄永昌在这种情况下离澳回国,显然是打算不再回来继续升学了。澳大利亚内务部本也以为他就此回到家乡投入新的生活,或者在那里继续攻读大学,或者利用其在澳洲接受了九年的教育,拥有汉语和英语二种语言优势,从而在国内无论是入仕或者经商都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半年之后,即一九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中国总领事馆代理总领事致函内务部秘书,表示黄永昌临走之时忘了申请再入境签证,事实上他是还想重返澳大利亚升读大学的,希望内务部批复他的这一申请。内务部刚接到这一申请时,有官员认为他走之前表现得不够合规,不主张给他签证,但主管官员认为他刚刚二十周岁,经询问此前的菡芙蕾街公立学校校长,得到的回答是对该中国学生大为赞赏,认为他学习认真,完成了中学课程,完全符合上大学的标准。于是,一九三一年一月二十九日,内务部秘书函复中国总领事馆,希望告知黄永昌将要入读那间高等学校,当局方才可以决定是否批复。此时,新到任的中国总领事桂植立即与黄丽泉联络,后者于二月五日为儿子拿到了巴辣辣矿学院(Ballarat School of Mines)的录取确认信。内务部得知上述信息后,为保险起见,再次去信询问黄永昌所要选读的专业,最终确认他想要入读电气工程和商业管理课程。如此公牍往返,又耗费了一些时日,直到五月六日,内务部才最终批复了上述再入境签证申请。
早就在家乡等待消息的黄永昌拿到内务部的批复之后,急忙收拾好行囊,去到香港,在此搭乘“天咑”(Tanda)号轮船,于一九三一年九月二十七日抵达美利畔,再次入境澳洲。因是第二次入境,黄永昌已经熟悉了入关程序,故无需父亲来此迎接,抵埠后便直接乘车去到巴辣辣埠,住进父亲的店铺里。
虽然在抵达巴辣辣埠一个月之后便于十一月份在巴辣辣矿学院注了册,但二十一岁的黄永昌却一直拖到一九三二年新学年开学后才正式上学,而且他也没有如此前所说的入读电气工程专业,而是只选择进入商学系就读,主修速记、簿记、会计和英语课程。可是根据矿学院在五月十六日给内务部的报告,显示出黄永昌的出勤率严重不足,与之前在菡芙蕾街公立学校读书时总是尽可能出满全勤的情形大相径庭;而更重要的是,报告认为,他很难跟得上所选修的速记课程,主要原因是英语能力不济,无法适应课程的进度,也无法完成所需之课程作业。换言之,矿学院认为他不适合自己所选修的课程,继续留在矿学院读书实际上是浪费时间,主张他退学。对此,内务部自然十分同意,遂于五月二十七日致函中国总领事馆,希望他们能考虑矿学院的意见,并征询黄永昌本人的意愿,以作最后定夺。
也许是中国总领事馆就此事与黄家父子作了一番商讨,或者黄永昌本人也充分权衡了是否继续留在巴辣辣矿学院念书的利弊,无论是哪种情况,最终的结果是,一九三二年七月一日,黄永昌赶到美利畔,搭乘去年从香港载他前来该港的“天咑”号轮船,返回中国去了。满打满算,他在巴辣辣矿学院只是念了半年书而已。此后,他的名字再也没有出现在澳大利亚档案馆的宗卷里。
一九二一年五月三十日黄永昌入境美利畔时提供的照片。由此可以看出来澳大利亚留学之前,他在增城或广州受到良好的教育,在校时身着西式制服。
一九三二年七月一日黄永昌从美利畔离境时在离境卡上所盖的手印。
一九二一年二月十九日,广州军政府外交部特派广东交涉员李锦纶给黄永昌签发的赴澳留学护照,以及二天后大英帝国驻广州总领事给他核发入境澳大利亚的签证。 一九三一年初黄永昌申请再入境签证时提供的照片,以及同年五月十二日内务部秘书给黄丽泉的信,告知已经批复了其子赴澳留学的签证。
一九三一年九月二十七日黄永昌在美利畔入境之后,于十月二十二日给海关的信中所附之照片。
档案出处(澳大利亚国家档案馆档案宗卷号):Wing Cheng Student on Canton Passport, NAA: A1, 1931/424
[1] 在澳大利亚华人报刊中,可以找到零星的与黄丽泉名字相关的报导,主要是出现在捐款赈灾的名录中。他出现在报纸上最早捐款的记录是一九○五年,“捐银壹镑半”,这笔钱在当时算得上是数额比较大的捐款。见:“本省孖辣埠同人拒约会捐款录”,载美利畔《爱国报》(Chinese Times)一九○五年十一月十一日,第一版。
[2] 一九○九年初,黄丽泉投书在雪梨(Sydney)出版的《东华报》(Tung Wah Times),支持在华社中开设中文学校,为下一代以及当地未曾受过教育的华人教授中文,维系中华文化传承,表明他对教育的重视。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他给自己的儿子提供最好的教育,其来有自。见:“黄君丽泉致本报书”,载《东华报》一九九年四月十日,第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