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粤人赴澳留学档案汇编(百卅一):增城区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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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粤人赴澳留学档案汇编(百卅一):增城区珠

增城塘尾(美)村

在广府话里,“美”和“尾”的发音是相同的,故此处(护照上所显示者)的“塘尾村”实应为“塘美村”,因增城县有塘美村而无塘尾村。生于一九一二年九月十五日的区珠(Oh Gee)[1],便是增城县塘美村人。

区永利(Oh Wing Lee)是区珠的叔父,一九二十年代之前便住在澳大利亚鸟修威省(New South Wales)西部地区的重镇答布埠(Dubbo),在此地拥有一大块菜地,并且也在镇子里开设一家蔬果杂货店,店名就以他的名字命名,叫做“永利号”(Wing Lee & Co.)。在澳大利亚国家档案馆里,无法查找到与他英文名字相关的档案,尽管也有一些档案的名字与其名字“Wing Lee”相同,但因都是在其它省,不是在鸟修威省,很难对应得上。根据这份区珠档案中透露出来的点滴线索得知,他的那块菜地在答布埠是面积最大的,平时就雇佣有三人经营管理,繁忙时还要临时雇工才能应付得过来;此外,区永利还在当地娶有一名土生的华女为妻,后者主要负责经营在镇子上的店铺。这些支离破碎的线索显示,区永利是经过一段时间(或者说须经过一二十年的努力)的打拼才能有这样的商业规模。那么,他来到澳大利亚发展的年份就极有可能是在一八九十年代,跟当时在此地发展的其他同乡抵达澳大利亚的年份相差不大。而且,这份档案在后面的文件也透露出,区珠的父母双亲皆亡(至于是在区珠赴澳之前还是之后殁亡,以及是在澳抑或在国内身亡,则没有说明,当然也没有说明其父当年是否也曾与兄弟一起联袂赴澳发展),也许这亦是其叔父区永利将其申请来澳留学的一个原因吧。

一九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区永利以监护人与财政担保人的名义,填表递交给位于美利滨(Melbourne)的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向其请领侄儿区珠赴澳留学所需的护照和签证。他以自己经营的“永利号”商铺作保,允诺每年供给区珠膏火银六十镑,作为其在澳留学所需费用,要将其办来他所居住和经商的答布埠国家公立学校(Dubbo Public School)念书。

中国总领事馆接到申请后,也许是对相关资讯的核查花掉了许多时间,直到大半年之后,才将此申请审理完毕。事实上,在递交上述申请时,区永利并没有特别说明他是区珠的叔父,故中国总领事馆一直都是将其视为护照申请者的父亲来对待的。当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中国总领事魏子京最终给区珠签发了一份中国学生护照,号码是368/S/23;过了五天,即在一九二四年一月二日,内务部也在上述护照上钤盖了入境签证印章。通常情况下,护照和签证办理齐全后,中国总领事馆会按照护照请领人的意愿,将其寄往香港某个特定洋行或者直接寄往中国家乡,但此次的护照则按照区永利的要求,通过邮局寄往答布埠他的商铺里。然而,四个月之后,中国总领事馆接到区永利的来信,表示未曾收到上述护照。对此,中国总领事馆一方面通过邮政总署追踪核查其下落;另一方面为保险起见,也在一九二四年四月七日,再由总领事魏子京给区珠签发了另外一份号码为393/S/24的新护照,并在二天后再由内务部在护照上钤盖了入境签证章。但事实上,前一份护照后来给找到了,故区珠在入境时使用的便是这份旧的护照;而新签发的护照未经使用便被收回废弃。

就在上述公牍往返的过程中,区珠的家人通过当地商行与香港的金山庄联络,已经为其赴澳行程做好了安排。当第一份护照找到后,就给重新寄往中国。随后,十二岁的区珠被家人送到了香港,在此会合另外几位赴澳留学的孩童[2],在旅途监护人的照料下,一同登上由澳大利亚华商经营的中澳船行所属之“获多利”(Victoria)号轮船,于一九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抵达雪梨(Sydney)港口,入境澳洲。区永利因菜地和店铺的生意太忙,无法抽身前来雪梨,遂委托在雪梨经商的朋友代为前往港口接船,助其侄儿通关,并最终将他带到答布埠交给其叔父,安顿下来。

从十月二十三日开始,区珠正式注册入读答布埠国家公立学校。虽然此前他没有学过英语,但学校在年底提供的报告显示,他表现得对学习新的语言如饥似渴,且在短期内就进步很大。可是到次年上半年,学校提供给内务部的例行报告显示,他在学习上虽然仍旧持续着这样的表现,但已经出现了大量的缺勤,总计超过一个多月的时间。刚开始时,学校曾解释说,区珠的缺勤是因为病了,因而内务部在八月底很顺利地批复了其展签申请;但到了年底,学校终于忍无可忍,在报告中明确指出,区珠之旷课全然因为帮其叔父区永利经营店铺所致。对此,内务部自然不能熟视无睹,立即指示鸟修威省海关对此事予以核查,并责成其警告区永利,如果他不遵守留学生不能打工的规定,只顾着利用侄儿的廉价劳力,那么,前景只有一个,即将区珠立即遣返回中国。

也许是海关的警告起了作用,在接下来的一九二六年上半年,情况有了些许改变。但区珠仍然还有至少是七天的缺勤,很明显,这依然是为了帮其叔父打理店铺而旷课,对此,学校在报告中也写得清清楚楚。由是,到这一年八月底,中国总领事魏子京继续按照惯例向内务部申请区珠的展签时,麻烦来了。内务部检视了过去半年多的学校报告,认为区珠一而再、再而三地违规,内务部对此已不能再容忍,遂于九月七日函复魏子京总领事,拒绝了上述展签申请,要求中国总领事馆协助安排十四岁的区珠遣返回国。

在此危急时刻,魏子京总领事立即采取了一些行动,为其继续获得展签转寰。他于十一月十日致函内务部秘书,表示经其调查,区珠今年的旷课事出有因,主要是区永利当时身体突感不适需要住院,而其店铺又无法暂时停业,只好让侄儿临时顶替上去帮忙照看一下,但一旦他出院,便把侄儿送回学校正常上课;而且魏总领事也拿到了校长提供给中国总领事馆的一份特别报告,告知区珠下半年以来一直正常出勤,学习非常用功,也表示学校希望他能继续在此读下去。为此,这位中国驻澳大利亚的最高官员希望内务部能为这位年轻的中国学子之前程计,给他一个机会,继续批复其展签,而中国总领事馆也将配合内务部,督促这位中国学生遵守规定。既然中国总领事馆和答布埠国家公立学校校长都为区珠说话,内务部秘书也就顺坡下驴,于十一月十七日函复魏总领事,取消了对区珠的遣返决定,继续核发其展签,但条件是他再也不能违规。如此,区珠度过了第一次展签危机。

此后的二年时间里,尽管区珠仍然不时地出现缺勤情况,学校对此也知道内情,即实际上他是为了帮忙叔父经营店铺而不得不旷课,但因为乡村地区人手紧张,这种时不时需要家人帮忙的事情会经常不断地出现,只要大体上不影响学业,学校方面都是很通融的。于是,对于上述区珠缺勤之事,校长在每年的例行报告中都标明是因为他生病之故,以免内务部对此太过于计较,导致没完没了的核查训诫。这样做的结果,在外人看来,这些缺勤只不过是他身体不是很好而已,有病请假,于情于理也说得过去。因此,每年的展签申请都顺利获批。

但在一九二八年区珠的展签刚刚获批之后,答布埠国家公立学校校长就于九月二十日给内务部秘书手书一信,告诉了这几年里区珠的真实情况。事实上,区珠的旷课大多是应其叔父之要求代为经营管理其菜地和店铺而造成的;校长之所以在学校的例行报告中作假,声称区珠的缺勤是因病所致,实在也是应区永利的要求,以配合每年对区珠的展签申请所需之条件。而对校长造成更大压力或困惑的一个问题是,区珠入读该校时,其实际年龄已经较其同班级的同学要大好几岁,这已经对其心理承受压力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即便因其语言能力以及其它课程原因使之不得不与这些年少他好几岁的同学在一起上课,此外还有老师亦在引导和舒缓这些压力,从而可以防止上述问题恶化。但更为严重的问题是,区珠在家里的环境比较恶劣:一方面他经常挨打挨骂,放学回到家后总是被支使去干各种各样的家务活和店铺里的活,根本就没有他那个年龄段的男孩子应该有的与其同龄人在一起的闲暇时间和爱好,导致其心情非常抑郁。对此,作为校长,他非常同情这位中国学生的处境,但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样的问题,这也是为何他隐忍多年后不得不写信讲述实情的原因所在。

内务部秘书收到上述信函后,也觉得这是一个问题,便于十月八日致函中国总领事馆,将上述情况如实告知,并建议后者去跟区永利交涉,如果还这样要求其侄儿拼命为他干活的话,内务部就要采取措施,将区珠遣返回中国。可能是中国总领事馆跟区永利沟通了此事,陈述了其中之厉害,在余下来的日子里,区珠的在校表现基本恢复正常,旷课之事儿有所减少,平安地度过了大半年时间。

上述平静的日子在一九二九年下半年再次被打破。通常情况下,中国总领事馆应该在每年八月份或之前便向内务部申请区珠的展签,但这一年因新任中国总领事宋发祥到达澳洲履职晚了些时间,同时又忙于主持中国总领事馆驻地从美利滨迁往雪梨的事宜,直到九月十二日才致函内务部秘书,按例为区珠申请展签。可是就在此之前一个月,答布埠一位自称为J. Jim的居民就给鸟修威省海关写了一封告状信,控告区珠每个星期六都为永利号干活。具体地说,尽管他从星期一到星期五都按时去上学,但星期六就赶着永利号的马车,挨家挨户地送菜收钱。他在信中表示,按规定,区珠是拿着学生签证来读书而不是工作的,他如此违规,理应将其遣返为要。海关收到此信后,自然按照程序将其交给内务部处理。当宋发祥总领事的展签申请公函到达内务部时,学校的例行报告也刚好在此之前送达,说明区珠的留学生涯一直按部就班,在校表现和学业都令人满意。因此,内务部经一番内部讨论,已经就此事达成了共识,即上述控告信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区永利一直在过度使用区珠免费甚至廉价地为其干活,但鉴于信中提到的工作都是在星期六,严格说来还没有影响到其学业,故无需对此事采取极端措施。为此,内务部秘书于九月二十四日致函宋总领事,按例批复了上述展签申请,但在复函中也特别强调,希望中国总领事馆要与区永利就此事再次沟通,责成他不要做违规的事情,否则后果自负。中国总领事馆是否按照内务部的要求与区永利就区珠为其工作事有所接触,因没有文件涉及,无从得知。重要的是,在此后的大半年时间里,学校提交的例行报告显示,区珠的表现仍然令人满意。换言之,他显然又平安地度过了一关。

到一九三○年七月七日,答布埠另一位署名为W. Harry的居民写信给鸟修威省海关,投诉区珠,内容与去年相同。从其信中的语气上判断,写信者与去年的那位居民应该是同一人,只是换了一个名字(由此也可以判断写信者的署名是假的,无法查证,属于匿名信)。这位投诉者在信中说,他过去已经就此事写过了信,也向当地警察部门报告过,可是一年过去,当局并未对此采取行动,区珠也依然故我,而且还更加变本加厉,即连平时放学后的时间都利用上了,赶着马车挨家挨户地送菜送货。他建议警察或者其他执法部门在放学时间段和星期六的时间里来答布埠,一准可以将正在干活的区珠抓个现行,然后将其遣返回中国。当然,他在信中也表示,除了他投诉此事,答布埠街上的居民无一人会将此事报告给当局,因其皆与区珠为善。一个多月后,他见海关没有回复其投诉函,遂再次写信,强烈呼吁海关执法人员前来调查并将区珠当场逮住,并且强调说不要通过当地警察部门进行此事,因为这里的警察也都与区珠交好。当然,海关还是像去年一样,如法炮制,将此信转给内务部秘书,请他关注。这一次,内务部也像去年一样,再次批复了区珠的展签申请,因为学校提交的例行报告表明,他的在校表现无可挑剔,并且因为已经读到小学六年级,即将毕业,学校也对他寄予厚望。由是,区珠又顺利地度过了这一关控告之危机。当然,上述投诉信也就给晾在一边,未曾引起当局的关注。

从一九三一年新学年开始,区珠顺利地升读答布埠中学(Dubbo High School)。在随后的二年里,他的在校表现和学业也都算得上正常,只是其缺勤又变得频繁起来,但因学校在每年的例行报告中都将此缺勤标明是因其生病之故,因而也就没有引起内务部的太多关注,仍然顺利地拿到了展签。

自一九三三年开始,区珠再次缺勤达三个多星期,理由还是生病。三月十七日,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陈维屏致函内务部秘书,谓区珠自赴澳留学之后,父母双亡,他一直跟叔父住在一起,现因已届二十岁,是到了离开学校寻找工作的时候了。因其叔父的永利号需要人手,他正好可以补上,由此,区永利希望中国总领事馆为区珠申请将其学生签证转为商务签证,使之能够正式进入永利号工作。内务部通过海关了解到永利号尽管有菜地也有商铺,平时也雇佣有三个工人专门经营其菜地,如果区珠进入该商行工作的话,基本上就是协助经营商铺,但问题是该商行从未做过任何进出口贸易,而这个条件却是批复其能否引进海外员工的一个关键要素。检视的结果既然不符合条件,内务部秘书便于五月一日函复陈总领事,拒绝了上述要求。而且因为陈总领事在申请中已表明区珠要退学,内务部秘书也在复函中督促中国总领事馆安排区珠就此结束学业,回返家乡。换言之,就是区珠的留学签证到此终结,他必须离境。

这样的结果并不是区珠所期望的。五月七日,答布埠的居民约翰·皮尔森(John Pearson)致函其所在联邦选区的国会议员艾伯特(G.L.A. Abbott),就区珠的情况作了一番介绍和说明,请求他协助这位在答布埠人缘极好积极上进的中国年轻人留下来工作。对于选民的要求,艾伯特自然不敢怠慢,立即致函内务部长请其考虑此事,但后者于五月十九日回函拒绝了同僚的求情。不过,他在回函中还是给了艾伯特一点面子,表示如果区珠继续在学校读书的话,他会批准其留学展签,直到其年满二十四岁时为止,因为这是《中国留学生章程》规定的中国学生在澳留学的最高年龄。艾伯特见有了回复,便将此结果转给了皮尔森先生,由他直接告诉区珠:如果照这样做的话,他仍然可以留在澳大利亚。

实际上区珠并不想再去上学,因此上述结果也不是他所想要的。六月一日,他直接给内务部长写了一封信,表示现在因父母双亡,他已经成为孤儿,已无家可归;即便要回国,他现在也身无分文,即便再读四年书,但无奈已无经济支持,情况不会有多大改变。因此,他恳请内务部长准允其在叔父的商行工作二年,由此可以凑齐路费回国。六月二十四日,内务部长复函,严拒了他的上述陈情。

区珠见无法达成目的,自此便不再去学校上学。由是,内务部长此前所答应的展签条件便不复存在。尽管如此,中国总领事陈维屏还是在余后的二个多月时间里多次与内务部秘书书信往返,表示无论是学校还是区永利都希望区珠能继续获得展签,他们都会想方设法为他上学创造有利条件。为此目的,他甚至特意去了一趟答布埠,分别会见了答布埠中学校长和区永利,与他们沟通,希望大家一起来帮助区珠。九月二十八日,内务部秘书最终批复继续给予区珠一年展签,当然前提还是他要返回学校去上学,并且重申区永利不得再利用侄儿为他打工。可以说,这是陈维屏总领事多方努力的结果,为区珠的继续居澳再争取了一年时间。

但是,区珠却并没有像所有关心他的人所期望的那样重返学校去上学,甚至在陈总领事拜访答布埠会见各方人士时,他都避而不见。到这一年的十一月,他的名字没有出现在答布埠中学的报告里,这也意味着他对上述给他的展签条件毫不领情,采取不合作的态度,拒不上学。有鉴于此,内务部秘书于十一月九日致函中国总领事陈维屏,取消了区珠的留学展签,希望中国总领事馆尽快安排这位中国青年回国。陈总领事见事已至此,再也无力抗争,只得照办,便将上述内务部决定转告区永利,希望他与已经离开学校近一年的区珠好好沟通,尽快安排其侄儿返回中国。不久,区永利回复陈总领事说,区珠因近期发生在答布埠的一宗案件而成为目击证人,被警察安排要出庭作证,一时间无法成行,一旦完成上述程序,便安排其归国事宜。看来,事情的发展还是可控的。但内务部觉得他是在采取拖延战术,目的是想让区珠多点时间再为他干活,于是在十二月四日下达了遣返令,即要求海关和中国总领事馆等一道采取行动,立即将区珠递解出境。

就在这个时候,区珠突然不辞而别,独自离开了答布埠。据该埠警察派出所于一九三四年二月二十三日的报告声称,上个月二十五日,区珠用一条简单的袋子装上几件简单行李就离开了答布,他的其余物品,包括一部摩托车,都留给了镇子上与他交好并一直善待他的皮尔森先生。自他离开后,区永利夫妇想尽办法都无法找到他去了哪里,猜想他一定是不愿意返回中国,就此在澳洲的什么地方躲藏下来。为此,内务部长于这一年三月八日再次下达了遣返令,要求各地海关和其它执法部门一旦找到区珠,即刻将其关押,直到遣送出境。

然而,在余后的近一年时间里,当局各部门想尽了一切办法,并且在一九三五年再次以内务部长的名义发出遣返令[3],也仍然找不到区珠的任何踪迹。与区珠相关的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是,在其来澳后的十年留学时间里,他从未回过中国,因而也就没有机会提交过其近期的照片,而内务部和海关只有他申请来澳时那张十岁左右的照片,已经无法以此判断一个二十多岁成年人的现在长相如何,这恐怕也是他们无法寻获其踪迹的主因之一。

到一九三五年二月二十七日,内务部秘书在给海关发出了一份与寻找区珠相关的文件之后,他的档案就此中止。至于他此后的去向,再无任何线索可寻。

一九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区永利以监护人的名义填表,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请领侄儿区珠赴澳留学所需的护照和签证。

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魏子京给区珠签发的中国学生护照。

档案出处(澳大利亚国家档案馆档案宗卷号):Ah. Gee. Student Passport, NAA: A1, 1935/226


[1] 在一九二三年由区永利提交的护照申请表之中文部分,区珠的出生日期被写成是一九一一年,时年十岁;但在英文部分,则写成是一九一二年出生。而在此后不久核发给他的护照上,其中文部分的出生年份仍然是一九一一年,但年龄则改为时年十一岁,尽管在护照的英文部分其出生年份则仍然与申请表上之英文部分的写法保持一致。由此可以判断出,区珠应该是出生于一九一二年。

[2] 这些学童分别为来自东莞县的张秉衡(Cheong Bing Hing)和张英(Jong Yeung[Cecil Young])、增城县的陈鹤龄(Chan Haw Ling)、以及香山(中山)县的萧耀辉(Sue Yow Fay)。见:Cheong Bing Hing - Exemption certificate, NAA: A1, 1932/495; Jong Yeung (Cecil Young) Student Passport, NAA: A1, 1933/121; Chan Haw Ling, [aka George Hunt] Chinese Student's Passport, NAA: A1, 1934/8077; Fay, Sue Yow - Student passport, NAA: A1, 1926/15566。

[3] Ah GEE - Chinese student - deportation order, NAA: D596, 193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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