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战争一直是人类历史的现实
几千年以来,神的战争一直是人类历史的现实。 从古代的刀剑之战,到现代科技的狂轰滥炸不顾平民死活的战争,对于自称被神选中的子民即上等人权贵们来说,战争给他们带来了胜利或是失败,而对大多数的平民即被上等人看不起的下等人外族人等带来了毁灭,也带来了被屠杀灭族家破人亡流离失所的痛苦。
《神》只是这些自称被上帝选中的子民即上等人权贵们的遮丑布。教会有严格的等级制度,教阶制度是规定基督教神职人员的等级和教务管理的制度。教阶制度最早萌芽于公元2世纪~3世纪。4世纪时继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后逐步完备。11世纪东西教会分裂后,天主教会的体制进一步确立,并于13世纪达到鼎盛。教会以“整个世界就是以上帝为主宰的等级结构”观念为理论根据,在教会内部划分出享有不同权力的等级,形成森严的教阶制度。教阶制度反映出教会法的封建性质。
教会教阶一般分为教皇、大主教、主教和神甫等,统称大教职,下设修士、修女等小教职。在教务方面按照级别逐级对下行使管理权。
在早期教会中,教会团体的组织结构很简单,只有少数几位直接被耶稣招收为弟子因而被称为宗徒的人云游四方,在各城市传教、发展教徒、建立小社团并组织教徒集会和祈祷。随着教徒人数的增多和教会团体的发展壮大,需要有固定人员专职在每个社团里负责领导教会生活、处理教会事务和管理教会财产,于是在教徒中享有声望的人被推举担任此职。
这些早期教会的社团领导人称为执事或长老。后来随着教会组织的发展,各个分散的社团开始趋向联合,并在信徒和执事、长老之中推举德高望重的人士担任比社团更高级别的联合机构的专职领导人。这位领导人不仅负责领导和组织教会生活、管理教会财产,还要解答信徒有关信仰问题的问询和对各社团之间出现的纠纷作出仲裁,于是出现了主教的职务和称谓。
从此,各地的教会都由主教领导,即教会中的包括组织权、神权、财权等一切权力,都归主教执掌,主教制开始出现。大约在公元2-3世纪期间,在罗马天主教会内完成了这个形成统一的教会和建立系统的教阶制的历史过程。
上帝对以色列人关于战争的命令:
在申命记 20:1-4 中,神告诉以色列人,当他们去与敌人作战时,他会与他们同在,他们不必害怕。 他向他们保证胜利,并向他们保证他会为他们而战。
在申命记 20:10-15 中,上帝指示以色列人在战争期间不要伤害妇女、儿童和动物。 他还指示他们在攻击敌人之前向他们提出和平条件。 如果敌人接受了和平条件,以色列人就会放过他们。
《圣经》(旧约):“大卫召了他儿子所罗门来,嘱咐他给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建造殿宇。对所罗门说:我儿啊,“他们要将刀打成犁头,把枪打成镰刀;这国不举刀攻击那国,他们也不再学习战事。”(《以赛亚书》,第2章,第4节)。
《圣经》开篇说:上帝按自己的肖像造人(《创世纪》第1章,第26 — 27节)。
“要爱你们的仇敌”(《马太福音》第6章,第44节)。
“爱敌人”的目的在于使其服从“律法的正义”。 (第405—415页)
德国诗人弗·冯·海登堡(1772~1801),又名诺瓦利斯,于1799年写作《基督教国家还是欧洲》一文:“谁知道我们还能忍受多少次战争,如果没有精神的力量,不抓紧橄榄枝的话,战争是永远不会停息的。欧洲将会浸透鲜血,直到她的各个民族开始意识到他们被逐进一个怪圈里,可怕的疯狂的恶性循环,直到神圣的音乐感动和安定了他们,使他们结伴登上先前的祭坛,承担起和平的工作,用热烈的眼泪在战场上庆祝爱的伟大的功绩时,战争才有可能停止。只有宗教才能使所有的基督教国家重新安定地生活在地球这片宁静的土地上。” (第130页)当然,冯·海豋堡的观点未必完全正确,因为,欧洲的历史上也不乏由于宗教原因导致的战争和分裂。极而言之,欧洲的战争甚至大多是宗教战争,如1618-1648的三十年战争。不过,冯·海豋堡的观点是,欧洲并不在于用理性主义的精神以求达到仅仅是在政治上的暂时的结盟,而在于复兴基督教的文化传统来克服功利主义的“瞬时性”。从此意义上看,他的观点又是不无道理的。
人类应该趋善避恶、人性之中也有趋善避恶的倾向,但人类是否真的能够弃恶从善呢?是否能够真正领受“登山宝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箴言呢?在对战争的根源和本质的认识上,《圣经》也有另一种意义上的“启示”效果。毛泽东曾将战争喻为“人类互相残杀的怪物”。战争起于嫉恶如仇的心理,而嫉恶如仇的心理首先基于人类分辨善恶的能力:蛇对夏娃说,“你们不一定死,因为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创世纪》第3章,第5节)。“分辨”本身是一种人的能力、理性的自由。吃了禁果后,人类自以为能够料事如“神”、分辨善恶,于是以理性代替信仰,以科技代替宗教。两次世界大战即是文明的科技醸成文明灾难的典型。
人类不仅学会了分辨“善恶”,还学会了文过饰非,寻找借口:当上帝责问夏娃为何偷吃禁果,那女人答曰;“那蛇引诱我,我就吃了”。(《创世纪》第3章,第13节)。亚当索性直接将责任推给了上帝:“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创世纪》第3章,第12节)。当今,一些国家又以所谓“邪恶轴心”、“流氓国家”制造假想之敌;从核军备竞赛到导弹防御体系;远的不说,美伊战争就是将对手“妖魔化”以便制造战争借口、出师有名的最近的一个例证。
《圣经》象是在警醒人类:借口即便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方式,也万万不能滥用,否则,就可能是自取灭亡:希那尔国国王阿姆拉菲尔、埃拉沙尔国国王阿里欧克、埃兰姆国国王切多尔拉欧门和果伊因国国王蒂达尔互相开战,在他们之前世界上没有发生过战争。上帝对这些首先大动干戈的人说:“你们这些邪恶之徒,你们先使用了利剑,就让你们也被利剑穿心而过吧。” (第272页)当代英国著名历史哲学家A·汤恩比(1889-1975)指出:军国主义和战争是迄今为止所有文化的掘墓人。不过,他预言:“20世纪不会由于原子弹的发明而持久地保留进历史的记忆中”。 (第154页)
倘若玛雅文化的毁灭不是天灾(干旱),而是人祸(战争)的这个假设最终被证实的话,那么,人类的文明可能被战争毁于一旦是否在不断地应验着《圣经》中“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世纪》第2章,第17节)的警示呢?
在实证法的背后寻求形而上的正义原则的支持,以作为实证法的立法依据和其合法性的检验尺度,是谓“自然法”。战争国际法在初期正是以自然法为法理依据的。而《圣经》 中的“十诫”则为战争国际法提供了最早的自然法的形式原则的蓝本。(《出埃及记》,第20章,第2-16节,或《申命记》,第5章,第1-21节)。对自然法的内容虽有非常不同的理解,但可以确定的是,自然法的背后意味着神的世界秩序的存在:“《圣经》是这么说的:你应该遵守法律和准则,这样,人类才可以生存。《圣经》中没说拉比、利未人和犹太人,而是说人类。” (第274—275页)而要确立自然法首先就必须确立神的威严:耶和华是“信实的神;向爱他、守他戒命的人,守约施慈爱,直到千代;向恨他的人,当面报应他们,将他们灭绝。”(《申命记》第7章第9-11节)。
“若有外人在你们国中和你同居,就不可欺负他。和你们同居得外人,你们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样,并要爱他如己,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也作过寄居的。”(《利未记》,第19章,第3 — 34节)。
始于《圣经》所记载的实践:便雅悯人剥夺外乡人的权利,杀死了利未人的妾。以色列人的所有部落因联合起来,攻打便雅悯人。(《士师记》,第19章 - 20章)。在《撒母耳记》中也能看到:以色列的第一个国王扫罗在亚扪人来攻打时,将一对牛分送各个部落,以此号召所有这些部落一同抵抗。扫罗还发话:“凡不出来跟随扫罗和撒母耳的,也必这样切开他的牛。”(《撒母耳记上》,第11章,第7节)。事实上,以色列神殿周围的部落好比订立了互不侵犯条约的联盟(此为战争国际法出台的初始条件)。联盟成员维护普遍的和平,并一致尊重外邦人应受到友好接待的权利。 (第136—139页)
《圣经》记载的时代的国家关系更多地表现为战争关系。对于战争中的敌人,神的戒命似乎是以牙还牙、斩尽杀绝。神晓谕摩西说:“你要扰害米甸人,击杀他们,因为他们用诡计扰害你们”。(《民数记》,第26章,第17 — 18节);当以色列人杀了所有的米甸男人,押送米甸女人凯旋归来时,摩西命令将所有已婚妇女和儿童全部杀光,为耶和华复仇(《民数记》,第31章,第15 — 17节);在与亚玛力人征战时,撒母耳传达耶和华的命令:“现在你要去打击亚玛力人,灭尽他们所有的,不可怜惜他们,将男女、孩童、吃奶的,并牛、羊、骆驼和驴,尽行杀死。” (《撒母耳记上》,第15章,第3节)。因为他们是罪人。台湾学者陈鼓应在其《耶酥新画像》一书中对《圣经》(旧约)所传达的狭隘的报复心态和恣意的虐杀,给予猛烈地抨击。 (第57—58页)的确,对如此残暴的行经我们是难以认同的。另一方面,这类以牙还牙、斩尽杀绝戒命总是与所谓的圣战相伴, (第23页)而在其他性质的战争中似乎要显得宽容一些:“当包围一个城市的目的是为了攻占它时,不应该四面八方都围得跟铁桶一般,而应只围三面,以便给那些想逃生的人一个机会。据传这是给莫西的命令”。 (第273页)
什么是所谓圣战呢?圣战起初是基督徒对非基督徒的战争。以后指正义战争。如使徒保罗所言:“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罗马书》第13章,第4节);或:“当为贫寒的人和孤儿伸冤,当为困苦和穷乏的人施行公义”(《诗篇》第82章,第3节)。圣奥古斯丁认为,正义战争是“当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由于不能赔偿所造成的损害或不能归还非法占有的东西而应当受到惩罚时,那些为某种损害复仇的战争。” (第135页)也就是说,圣战的本质是复仇。但这个“仇”并非“私仇”。在此意义上,复仇与德行业果的所谓“天应”发生着内在的因果关系。 (第375—392页)
圣托马斯将正义战争的形式条件归纳为三:国家统治者的宣战权、战争的充分根据、交战方的正当目的。 (第135—136页)在圣经中,战争的性质是被纳入到神的秩序中来检视的。也就是说正义战争意味着符合“永恒法”,而永恒法则是“上帝的统治计划”。 (第29页)在这个二元架构的金字塔的顶端,是万物的始主、至善的神和最后的存有——上帝。人必须顺从上帝,而不是顺从人(《使徒行转》,第5章,第29节)。登山宝训的核心即是:爱上帝,并遵守上帝的戒命。(《出埃及记》第20章,第2 — 6节)。早期的中世纪神学家认为,《圣经》禁止基督徒服兵役和参战,除非是圣战,即争取和平而非追逐权力的战争。 (第49页)既然正义战争被神允许,甚至是神的命令,传统国际法的宗旨由史以来并非在于废弃战争,而在于使战争合法化。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教阶体制以及它和封建制度的斗争(某一阶级的思想家反对本阶级的斗争)只是封建制度以及在封建制度内部展开的斗争(也包括在封建主义国家之间的斗争)在思想上的表现。教阶制度只是封建制度的观念形式;封建制度是中世纪的生产和交往关系的政治形式。因而,要把封建制度反对教阶制的斗争解释清楚,只有阐明这些实际的物质关系”。
综合《华尔街日报》、美联社等报道,根据美国马里兰州总检察长办公室公布的报告,自20世纪40年代以来,与巴尔的摩总教区有关的150多名天主教牧师和其他神职人员,对至少600名儿童实施了“可怕和反复的”性侵害。
加拿大原住民组织在原住民寄宿学校的旧址中,发现了215具原住民儿童遗骸之后,近日,加拿大又再次发现了751个无名坟墓,里面埋葬的,同样都是原住民儿童,这也是加拿大“种族灭绝”的又一证据!
在现代人类演化的近万年时间里,加拿大原住民都过着很安逸的生活,一直到欧洲大航海时代的开启,欧洲殖民者发现了美洲大陆,这些原住民的灾难也随之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