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粤人赴澳留学档案汇编(百四十):增城刘荣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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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粤人赴澳留学档案汇编(百四十):增城刘荣基

增城唐美村

广东省南雄县珠玑古巷宋时便有刘氏定居,自元初南迁到珠江三角洲一带,逐渐繁衍,遍播岭南各地,增城县唐(塘)美村刘姓即为其后人。刘荣基(Low Yung Quay)便是塘美村人[1],生于民国二年(一九一三)元月廿八日。

他的父亲刘树琪(Low Shee Kee)大约出生于一八七○年,应该是在十九世纪末年便去到澳大利亚谋生发展,从雪梨(Sydney)登陆后,辗转去到鸟修威省(New South Wales)西部的重镇答布(Dubbo)埠立下脚跟,曾于一九○五年回国探亲[2]。随后,他在此间与人合股开设有一间商铺,名为“琪利号”(Kee Lee & Co.)[3],主营果蔬及杂货。

待儿子年满十岁之后,刘树琪也想着将他办理来澳大利亚留学,以便将来的人生有更好的选择。一九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他便以监护人和财政担保人的身份备齐资料,填妥申请表,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提出申请,代领儿子刘荣基的留学护照和入境签证,要把他办来自己所在之答布埠的公众学校(Dubbo Public School)读书。刘树琪以自己经营的“琪利”号商铺作保,允诺每年供给膏火二十五镑,作为儿子在此期间所需之学杂费和其它相关费用。

但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接到上述申请后,并没有及时予以审理,而是拖延了四个多月的时间,才在一九二四年一月廿五日,由总领事魏子京给刘荣基签发了号码为375/S/24的中国学生护照,也在第二天就从内务部那里为他拿到了入境签证。之所以耽搁达四个多月的时间,主要原因是中国总领事馆的外交官们自一九二二年起便应澳洲政府内务部之邀,一同对自一九二一年开始实施的《中国留学生章程》进行协商修订,花去了他们的许多时间,从而影响了赴澳留学的中国学生护照之申办审理进程。

刘荣基在中国的家人接到中国总领事馆寄来的护照和签证之后,便立即着手联络同行之人并安排行程。待一切就绪之后,便将刘荣基送往香港,在此搭乘中澳船行经营的“获多利”(Victoria)号轮船,驶往澳大利亚,于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抵达雪梨港口入境。刘树琪提前从答布赶来,在雪梨左治大街(George Street)上经营进出口贸易的商行“安昌号”(On Chong & Co.)东主叶炳南(Ping Nam)之陪同下,一起去到海关,将儿子接出来。在雪梨稍作停留后,他们便搭乘其它交通工具回到了答布埠的“琪利号”店铺中安顿下来。

在父亲的店铺里歇憩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也在此期间熟悉了周围环境之后,十一岁的刘荣基于当年八月四日正式入读父亲为他注册好了的答布公众学校。虽然此前他没有学过英语,但从学校提供的报告来看,刘荣基热心学习,半年后便有了一定基础,升读二年级,他也为自己取了一个英文名字,叫佐治·琪利(George Kee Lee),即以父亲的店铺名为姓。同时,他也遵守校规,从不旷课。实际上,在余下的两年里,他只有二天因特大暴雨无法出行而缺勤,但这属于在学校守则允许的范围内,不能算作旷课。

待刘荣基在答布埠读了二年之后,刘树琪打算回国探亲。因儿子尚未满十四岁,刘树琪不愿将其单独放在答布读书,遂决定将其一并带回中国。他先跟答布埠公立学校校长联络,得到首肯,允诺其子一年后仍可返回该校读书,校长便于一九二六年六月十日特别致函内务部秘书,一方面将此事告知,另一方面也代刘荣基申请再入境签证。但内务部秘书回函称,按例,所有此类再入境签证事情皆需通过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的渠道提出申请,然后内务部方才受理,嘱其将此事交中国总领事馆办理。

但无论是答布埠公众学校校长还是刘树琪本人,皆没有就此采取行动。而此时也就到了每年按例要向内务部申请展签之时。于是,中国总领事魏子京便在六月二十八日按例向内务部申请刘荣基的学生签证展签;七月六日,内务部也按例批复了他的展签。似乎事情并没有什么变化,一切都依照旧有轨道运行。这样,日子又过去了一年,刘荣基仍然在学校里表现如常,平安无事。

一九二七年,在同样的日子里,魏子京总领事按例向内务部申请刘荣基的展签,内务部也同样在七月七日正式批复。看来日子又会像以前一样,正常运转。可是,还没有等到内务部通知海关为刘荣基更换新的一年期居留证,海关便向内务部报告说,七月十六日,这位不满十五岁的中国学生已在雪梨港口登上驶往香港的“吞打”(Tanda)号轮船,回国去了[4]

这份档案并未有说明刘荣基是否与父亲一起回国的,但检索其它相关的档案,其中有刘树琪于一九二七年从雪梨离境回国探亲的记录[5],显然是他去年的想法,直到今年才付诸实施。当然,他也没有忘记内务部秘书曾经告诫过的,如果需要申请再入境签证,须通过中国总领事馆的渠道递交申请。为此,他在携子离境之前,将仍然希望儿子返回澳洲读书的想法告诉了中国总领事魏子京。而且,因从上一年的年中开始,《中国留学生章程》新规实施,此后来澳留学的中国学生只能入读私立学校,不能再进入公立学校念书,为符合这一新规定,刘树琪也找到开设于雪梨唐人街附近的英华学校(Chinese School of English)校长戴雯丽小姐(Miss Winifred Davies),后者同意接受其子返回澳洲后进入该校念书。在接到后者出具的录取信之后,中国总领事魏子京遂于八月十二日致函内务部秘书,正式为刘荣基提出再入境签证申请。因内务部秘书早在去年便已知道此事,且刘树琪的上述处理也都符合程序,便毫不犹豫地在八月二十日批复上述申请,准允这位中国学生从离境之日起算的十二个月内重返澳大利亚读书,并要求他返澳后必须进入英华学校学习。

但刘荣基档案到此中止。此后未有找到他再入境澳大利亚的任何线索,表明他这次回国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原有重返澳洲继续学业的计划未能实施。从其入境到离境,刘荣基总计在澳留学三年。而他的父亲,也在一九三年再次返回中国探亲后,再也没有了消息,也可能就此终老家乡[6]

一九○五年六月刘树琪申请回国探亲的回头纸。

一九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刘树琪填表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办儿子刘荣基赴澳留学的护照。

申请留学护照时提供的刘荣基照片。

一九二四年一月廿五日,中国总领事魏子京给刘荣基签发的中国学生护照。

档案出处(澳大利亚国家档案馆档案宗卷号):Low Yung QUAY - Students passport, NAA: A1, 1927/13290


[1] 此处的“唐美村”,应为“塘美村”。可能是刘荣基父亲在填表申请其赴澳留学护照时,将“塘”写成了“唐”。

[2] Shee Kee, Too Loong, Fong Fat, Pang Fay, Zwong Lee, Bageela, Ah Louey, Li Lee, Ah Sing and Go Duck [Certificate of Domicile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and photographs] [box 7], NAA: ST84/1, 1905/181-190。由此可见,刘树琪极有可能是在一八九十年代的什么时候就已经从家乡来到澳大利亚发展。按照当时粤人赴澳发展的惯例,是要在此打拼至少三到五年,立下脚跟,并且有了一点儿积蓄之后,方才可以申请回头纸返乡探亲。

[3] 在鸟修威省档案馆(NSW State Archives & Records)所藏的该省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工商企业注册记录中,找不到琪利号的注册资料,但在答布埠的当地报纸上,可以看到该商行至少在一九○七年或之前便已存在。见:“Several Charges”, in The Dubbo Liberal and Macquarie Advocate, 22 January 1908, p. 2。

[4] Low Yung Quay [includes Certificate of Exemption left and right thumb prints] [box 206], NAA: SP42/1, C1927/8073。

[5] Frank Ah Yin, Ah Yung, Wong Hang, Hee Lee, Yow Ho or You Ho, Choy Son, Shee Kee, Ah Young, Ah Fat and Charlie Bong [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and photographs] [box 198], NAA: ST84/1, 1927/426/71-80。

[6] Shee Kee [includes 5 photographs showing front and side views, left and right thumb prints and left hand print] [box 258], NAA: SP42/1, C1930/8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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