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贴过关于这个舞弊案的情况,康州民主党党内初选市长,一方雇人晚上去扔选票到投票箱,被对手告到法院。现在法官作出了判决选举结果无效,证据就是录像拍下来的趁月黑风高夜往票箱里面扔选票。不知道那些满口美国不可能有系统性作弊的人看完这个案子算不算系统性舞弊?
https://twitter.com/bennyjohnson/status/1719874900511412718?s=20
康州舞弊事实不过是一个缩水版的《两千头骡子》。只不过《两千头骡子》不光有往选票箱扔选票的录像,还有手机信号追踪这些骡子是从当地民主党总部批发来的选票。这两千头骡子涉及五个州,几十万张选票。只不过当时的法院都以No Standing拒绝受理,当然也包括最高法院。这次大概算一个无足轻重的案子碰到了一个基本正常的法官,就迎来了这么一个判决,是不是应了一句话:窃钩者诛,窃国者候?
当然,虽然法官认为舞弊令人震惊,但最终是重新选举,而不是直接判决舞弊一方输,或者将直接作弊的参与者绳之以法,等于舞弊的一方并没有受到任何惩罚。按照法律选举舞弊是联邦重罪,有人因为多投了一张选票被判刑,但投了几千张或者几十万张就不用判刑了,重新选举就是了。看来作弊就要上规模,个人作坊是犯罪,如果政党操作就没有代价了。
当然,这并不是唯一的一起舞弊官司,还有几个舞弊官司也在进行中。当然,所有舞弊案的被告都是民主党。不知各位看官如何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