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雪梨唐人街雜錄 (7)
無論是國內或海外的華人,每當一聽到或看到“白澳政策”這個詞,首先聯想到的就是“反華”或“排華”。然而對該政策的起因及影響,沒有人能說得清楚。
絕大部份的學者都擺出一個事實,“白澳政策”是在澳洲華人群體是在淘金熱爆發後才開始的,也因為這政策的“嚴苛排斥”,華人人口萎縮到新移民補充幾乎中斷。150年以還,無論是中國政府如何變遷,中文媒體如何更替,調子不變。既扭曲了對雙方正常關係的政策,也極大地扭曲國人對世界的認識,導致所謂的“民族感情”一再高漲,誤國害民莫甚於此。
限制華人移民的政策最早出現在維多利亞省(1855年),隨後其他省份跟隨,之後在1888年澳洲各省擬成為聯邦政府時引致基本確定移民政策,1901年前立法,稱之為White Australia Policy,也就是我們常見的“白澳政策”。
維多利亞省在1851年在紐省分割,到1855年限制華人移民的政策出臺不及4年,原認為是華人非法入境過多所作的限制,這固然的必然的原因,但社會輿論則早在維多利亞省立省之前。
有一個案例關注很久了,沒有太多的資料可以旁證,所以擱置下來。那就是最早從福建廈門批量而來的390人。據一些資料稱這批人中在紐省的評價還不錯,維多利亞省的則引起大麻煩。
先看費晟在“澳洲淘金熱中華人移民的環境經驗”(中山大學大洋洲研究工作報告,2012年第02號,總第02號,第11頁)中的陳述:
1848 年從廈門運來的勞工中並沒有全部落戶悉尼地區,其實還有 120 人在當年 12 月 8 日被運到了菲利普港殖民地。新南威爾士總督在送交英國首相格雷(Earl Grey)的信件中說:“這些華工的輸入是個人行爲,官方沒有給予任何支援性表態,相反,政府斷然拒絕了所有要求對此進行援助或獎賞的申請。但是我還得確 切地說一句,在悉尼地區,所有抵達的中國人都很輕鬆地贏得了尊敬,還被雇用爲僕役、花匠和牧羊人,頗爲有益。總體上說他們無疑是一群無害的人,這令雇主很滿意。但在菲利普 港地區,……某些情況恰恰相反。”究竟怎麽回事情呢?原來是維多利亞的氣候讓第一批抵達這裏的華工無法適應。12 月 8 日正值此地盛夏,華工冒暑爲牧場主進行開荒、平整地面及牧羊的工作,但是緊接而來的 秋冬異常寒冷,這些華工毫無準備,多數人堅決脫離了原有崗位,進入城市求生,但又沒有收容之地,結果許多人被當局視爲無業遊民而收入監獄,迅速出獄後又只能流落街頭,乞討度日,引起了公衆擔憂。菲利普港殖民地首府墨爾本的市長給駐紮此地的新南威爾士副總督拉·脫伯(La Trobe)連續兩次詳細報告說:“在這樣一個絕不適合人類暴露在室外的季節裏,尤其是在那樣一種貧困至極的狀態下,這些人遊蕩在公共街道上。……這些人本來就只適應更溫暖的氣候,可他們出獄後,在這個殖民地、在這個如此之冷的季節,住宿條件如此 不濟,食物補給如此不定,他們的健康顯然大大受損。……人們極其擔心這樣的移民一旦多了就會給公衆導致長久的負擔,不管是因爲這裏的氣候比他們老家的更嚴苛,還是他們根本就不適合做那些活兒。”隨後爲瞭解決這一問題,墨爾本市長勸華工回到原來崗位,可是最終他在信件裏灰溜溜地記錄說:“他們(華工)是主動脫離那些崗位的,而且堅決不肯回到原職上去,一個最根本的理由是,這裏天氣太嚴苛,他們根本無法勝任荒野裏的牧羊工作, 儘管他們說雇主們在各方面都還善良。”最終結果是市長建議成立一個臨時收容所讓其居住下來,任其擇業。
上一段話據稱引自“Governor Sir C.A. FitxRoy to Earl Grey. 3 Oct. 1849”, no.1, Accounts and Papers (AP): Session 4 Feb.-8 August 1851, Vol. XL, 1851. 及“M. Bell to La Trobe, 11 July 1849”, no.3, AP: Session 4 Feb.-8 August 1851, Vol. XL, 1851.
這兩份報告沒有看過,但當年的報紙可以予以對照。下面是同一份報紙兩段的報導:
(1) 6名受雇爲Prospect公司勞森先生Mr. Lawson工作的華工,星期四獲逮捕證出庭,被控擅離職守。根據帕拉馬塔治安官哈迪先生簽發的逮捕證,他們於前一天晚上在坎伯蘭街Cumberland street被捕。但由於這份文件沒有得到悉尼地方法官的副署,尼柯爾斯先生提出了反對意見,這對控方來說是致命的,於是他們被釋放了。(“CITY ELECTION - PUBLIC MEETING AT THE ROYAL HOTEL. ON MONDAY.” People's Advocate and New South Wales Vindicator, Saturday 6 July 1850, page 3)
(2) 6名華工因擅離勞森先生的職務於星期四被帶到法庭,押到星期一,但獲准保釋。市長伊根不接受保釋。他說,他對這些中國人被帶到這個國家感到非常抱歉。但是我們中間有些年輕人會看到,有一天,由於這些人的引入,這個殖民地將變成一個克裏奧爾人的國家。他已經可以看到,有太多外族的年輕人在城裏跑來跑去。(“CITY ELECTION - PUBLIC MEETING AT THE ROYAL HOTEL. ON MONDAY”. Advocate and New South Wales Vindicator, Saturday 6 July 1850, page 3)
這是在有關維多利亞省即將舉行選舉前的公開會議,其中討論到華工擅離職守而在城市遊蕩的情況。
至於牧場主Johnson就真的暈了。他花了大約400英鎊在1848年開始僱用了一批華工(估計為35人),6個華工逃離工作,他在之後的兩年一直在警局裡花費大量的時間,並一直與他們在法庭上與他們對簿公堂,及要求獲得搜查令、傳票或其他法律文件。按他的話來說,如果有人願意接手,他巴不得早日轉讓。這6人曾被送進監獄,出來後依然拒絕工作。要不然這兒人自行購買船票回華(單程7英鎊),他就不再追究。其中3人能籌到款,另外三人堅持的後來仍籌不到錢;這3人被地方法官命令回去工作,否則就要被判三個月監禁,他們都決定回去,儘管阿慶通過翻譯說,這和被絞死一樣糟糕。(“CENTRAL CRIMINAL COURT.” People's Advocate and New South Wales Vindicator, Saturday 12 October 1850, page 4)
真正來說,紐省的情況也好不到那裡。例如布里斯班Brisbane(當時昆士蘭仍在紐省的範圍)巡迴法庭將審理兩起華人謀殺案件。不久前,其中一名男子因向一名白人開槍(傷口並不致命)而被判有罪;在第二個案件中,同一國家的一個兄弟勞工是受害者;他向另一個華工開槍被子彈射穿身體,隨即死亡。(“Domestic Intelligence”, Freeman's Journal, Thu 31 Oct 1850 Page 11)
更早的謀殺案是在1842年,一名Awaan被控謀殺自己的孩子。這案有點古怪,女方不大可能是華裔,或許該人接受不了自己有異族血統的子女而衝動。翻譯也是個罪犯的華人John Wing,懂少許英文,在獄中開始接受基督教。(“Supreme Court – Criminal Sittings”, Launceston Courier, Wed 11 April 1842, page 3)
從社會心理學的角度去看,有人的地方就有可能有罪犯,甚而每個人都有雙重性格,不足為怪。從政治學去看,是如何管治和引導社會良性發展。
盡管華人契約勞工時有問題出現,批量的移民依然在繼續:
“London, barque, 388 tons, Captain Williamson, from Hongkong the 25th November. Passenger - Mrs. Williamson, Dr. Malton and son, Mr. W J. Strang, Mr. H. Atkinson, J. Malklin, and 149 Chinese labourers”.(“SHIPPING INTELLIGENCE”, The Maitland Mercury and Hunter River General Advertiser, Wed 28 Feb 1849 Page 2)
上圖廣告的刊登者G. F. Davidson,就是前面文章中輸入華工的策劃人,此時他在489 George St開辦了一間拍賣行。當華工到達雪梨後,他會電話聯絡准僱主前來雪梨領人。在一些有關澳洲華人移民歷史中說華工在雪梨被拍賣的故事大概源於此,這是1849年的事了。
1850年陸續有批量的勞工到達(以下三個圖片僅是部份截圖),有從廈門,也有經新加坡而來的。
1850年開始事情出現變化,已經不是澳洲僱主委託中介,然後華工批量來澳洲,而是華人自行以自由身份來澳洲尋求機會了,但是以香港為出發地了。
“1853 年,從香港去澳洲的華人移民有 10467 人,1854 年 12 月至 1855 年 9 月,又有 10567 人去澳洲。1857 年,從香港去澳洲人數爲 17722 人。 1861 - 1872 年,由香港去澳大利亞華工數量逐年減少,總共 10900 人。據保守估計,1851-1875 年,前往澳洲的總人數爲 60000 人左右”。 (費晟:“澳洲淘金熱中華人移民的環境經驗”(中山大學大洋洲研究工作報告,2012年第02號,總第02號,第19頁)
1851年維省淘金潮剛起,單就1853年及1854年的兩年中從香港到澳洲的已是21000人,而這些人是冲着掘金發財而來的,與提振澳洲的經濟發展毫無關連。
之所以有那麼多的華人從香港而來,是因為香港(當時英國從滿清手上獲得的僅是現時的香港島,屬永久割讓;現在的九龍界限街以南則在1860年後以999年期租借;界限街以北直至羅湖橋是1898年以99年期租用,這就是“97”的由來)被英國宣佈為自由港,華人是可以自由進出的。
在法理而言,香港島是永久割讓,英國自然有它的主權,當英國賦予香港政府與各國對等貿易等事宜時,香港政府有權按自己的需要立法。
在民族感情而言,香港本是中國的領土,外國在這行使主權,這在過去或現在都無法接受。但無法接受的太多,遠的有被俄羅斯割去的西伯利亞,近的如越南要求的白龍尾島,都沒有可能回歸中國版圖。再回顧中國的歷史,現在的版圖何嘗不是歷代帝王擴疆而來?帝王們的得失,尋常百姓去伸張,算甚麼事!再說現在要數落歷代帝王的功罪,讓他們的後代宣揚懺悔的機會為零,何曾見今天的族譜中有可能看到是誰家帝王純血統的後裔?
假如香港身份是民族屈辱的象徵,要攻擊的不應該是現在持有香港身份的人,要聲討的是始作俑者。痛罵侵略者,厚待賣國賊,無論是個人良知或正視史實都是不應有的態度。
170年以前,世界各國還沒有持護照一說,“入門問禁”,遵守當地法紀就是了。1860年之前,華人出國需要的是“關憑”,到香港是隨意,搖隻船就可以過去,買張船票就出國了,滿清手長也管不了。況且當時的廣東亂到太平天國之擾﹑土客大械斗,連廣東巡撫葉名琛都被英法聯軍抓到印度的加爾各答坐牢去了(1858年)。
兩次鴉片戰爭均禍起廣東,殃及全國,也給能到香港的人開了一條出國的窄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