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的不都是秋天
我姨妈也许从来没有喜欢过我,我就像是我妈妈阵营的帮手,天生下来和她作对。
只有一次,姨妈给我织了件毛衣。白身子红袖子,故意做得短而且俏皮,中间用红色的毛线绣上一个翻飞的英文字,love。
姨妈手巧,两三天就完成了。我妈买的毛线,姨妈肯出力却不肯出钱。我太爱这件毛衣了,当时学校正流行着这样的打扮。我兴高采烈地穿上,姨妈也开心地观赏自己的作品,让我 把身子转来转去。我妈最得意,一个初初长成的漂亮女儿,成绩优秀,前途光明,这是她打败姨妈的最锋利的武器。
姨妈的女儿比我大六岁,名字里面也有一个春字,叫盛春。
她职高毕业以后,找不到工作,被姨妈安排在自己的单位,打扫卫生。十八岁的年纪,高高的胸和红红的脸,从一个办公室到另外一个办公室,她像穿梭的花蝴蝶,叽叽咋咋,风风火火,和这样的本分的工作十分不相称。
姨妈也和我说,我家盛春能赶上你一个脚趾头就不错了。我根本不相信这话。说这话的那天,姨妈让我在一家小馆子吃饺子,她花的钱。我刚刚冒充盛春参加了一个招工考试。姨妈让我把头发梳成披肩发。这样看起来成熟一些,挡住一些脸庞,和盛春的身份证上的照片看起来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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