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谋的电影我喜欢的不多,尤其不爱看他那些为得国际大奖拍的伪民俗电影,但他屈指可数的几部的现实主义题材电影我都喜欢,比如:《秋菊打官司》、《一个都不能少》。最近热播的电影《第二十条》也是一现实批判题材的电影,主题、故事、台词、表演、思想性和艺术性都比《秋菊打官司》上了一个台阶,尤其最后一段法庭陈词看的我血脉喷张,老泪纵横。
国内法律界有一个思维误区,就是认为法律无情,只认法条,不认人情和公平正义,其实这就是法律界的教条主义。教条主义害死人,在这个法律教条主义盛行的法律界,判出了很多奇葩案例,让正直善良的人愤怒,让见义勇为的人寒心,让勇于反抗恶势力的人受尽委屈。这样的法律不管程序如何正义,也是在黑化社会,摧毁善良和正义。
在最讲法制的美国,人们对那些讲人情的法官也赞许有加。油管上能找到美国法官很有人情味的审判案例,虽然都是小案子,但也很让人暖心。当然,美国也有很多让人气愤的判例,比如辛普森案以及前不久加州的那个杀人无罪案,都是以程序正义之名,行有钱人杀人可以不偿命之实。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变成了笑话。
《第二十条》的题材直击社会痛点,其故事情节都是以真实案例为背景改编的,因此非常贴近真实的生活。对于正当防卫的司法解释反应了一个国家的价值观和法律界的良心。如果法律界没有了良心,正当防卫的司法解释就有利于坏人和恶人。如果法律不承担起维护社会正义的责任,那法律就会变成讼棍们谋财的工具。
曾有法律界公知声称,法律只维持秩序,并没有维护社会正义的责任。我不是法律专家,但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对这种说法十分不理解。如果法律只维持秩序,那就是把人心人情不当回事,把社会舆情当作外部问题。可作为社会秩序的最重要力量的法律不在乎民心民意,那这个秩序能维护住吗?就像电影中那个和歹徒搏斗的公交司机,事后被判刑,而歹徒因为受伤却变成了受害者。这种案例多了,会维护社会秩序吗?一个坏人猖獗,好人不敢吭声的社会有好的秩序吗?一个不能与广大百姓共情的法律就是脱离人民的法律,这样的法律只能带来社会的混乱,而不是秩序。就像新疆以前对少数民族的特殊法律,没有给新疆带来秩序,却带来混乱。
除了对正当防卫条款错用的反思和批判外,电影还把中国权力社会的现象展现给观众,因此让观众感觉很真实。在中国,由于公权私用的情况很普遍,导致每个人都被编织进权力的蛛网中,相互依存,相互需要,凡是有点特权的都可以给别人方便,也可以给别人小鞋穿。电影中那个校园霸凌的孩子爸爸是个教导主任,官不大,但官威很大,因为手中掌握了借读学生去留的权力,在家长的眼里那就是得罪不起的人物。正是因为他的权力,让检查院的法官也不敢坚持正义,而是逼着孩子委曲求全。这真是极具讽刺意味。
法律条款和实际判例对社会风气有着重大影响。因为南京那个奇葩判例,无论怎样宣传学雷锋,也没人敢去搀扶老人了,其影响比宣传教育严重的多。片中的台词说的:”一次犯罪污染的是一条河,一次错误的裁决污染的是整个水源。“ 其实,这是普世现象。在美国更是如此,联邦高法的每一个判例都在塑造美国社会。
电影的台词写的非常好,无论是主角两口子的对话,还是其他人物之间的对话都逼真又接地气,而且一点不罗嗦。片尾最后的听证陈述写的尤其好,可以说句句都有理有情,直击人心。这在国内电影里是少见的。
比如:“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代价更大。”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
“法律的权威来自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
“如果正义是一种罪,那么还会有人路见不平吗?”
“什么是法律?是天理,是国法,是人情,我不相信没有天理的国法,我也不相信没有人情的天理。”
不知道别人怎样,但这些话句句都合我心。
几个主要演员都表演的很出色。以前不打看好赵丽颖的表演,觉得她表演的没有张力,总是不温不火的样子,可这次她演的聋哑人受害人,一句台词没有,但却把人物内心的无助,彷徨和绝望演的淋漓尽致。
马利以前我也不大喜欢,觉得她就是一本正经搞笑的演员,可在这部电影里,她的表演自然流畅,情感表达非常到位,可以说无可挑剔。
电影的节奏感非常好,有张有弛,能看出导演在场景调度,后期剪辑上都是下了功夫的。
当然,最好的是剧本。电影成功的基础是一个好剧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