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等院校院校长级别评定名单
1956年文教系统工资改革时除教授重新评级外,各院校的院校长也根据其原来的级别进行了评定调整。院校长的级别分执行行政级工资标准和执行教学级工资标准两种。一般为原是行政级的继续执行行政级,原级别不动,有一部分原级别稍低的提了一级,提级意见由学校报,也有高教局或主管部(高教部或卫生部)提出。图1、图2是院校长级别评定情况名单:
交大校长彭康52年定为行政6级,不动(虽然学校有建议提到5级);复旦副校长杨西光52年定为行政9级,这次也不动;
造船学院院长胡辛人、副院长万钧原行政11级,这次都提到10级。
评教学级的,复旦校长陈望道原来既是行政7级,又是教学3级(老的教育系统标准级别),定教学1级;
交大副校长陈石英,原教学4级,定教学1级;
上海体育学院院长吴蕴瑞,原教学7级,定了教学1级,是级别调升最高的,55年的教学7级,在56年的评级一般都评为2级和3级,评到1级的可能仅吴蕴瑞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