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票与退税

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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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票与退税

转载自12-29-1997美洲国际日报。
作者: 陈康

台湾这两个月可谓是选战月,候选人频频出新招。 同时也很欣慰的看到不少候选人表现对「买票」、「送红包」的唾弃。
说起台湾选举的买票文化,在民主国家里可称得上是一项特色,只是此「特色」实在不太光彩罢了。 要是你告诉老美:在祖国,你的那一票「早年」可以换味精、肥皂,现在则可换金戒子、手表,甚至还能卖钱,可能会把一些老美「惊」得跌下椅。 可是,如果你把前因后果很科学的跟他们解释,我却发现还有不少人可以接受「买票」即「退税」的观念。
此话何说呢? 首先要从一些亚洲国家政府生意的围标,搓圆仔汤说起。 官商一勾结,在商的方面,民意代表的生意机会胜人一筹是蛮普遍的。 明明是一百万元的生意,可标到二、三百万元,不当之利,围标者朋分,而被朋分的黑钱皆是一般大众所缴的税。
所以谁想围标、获暴利,就得花钱买票,竞选民意代表。 而老百姓把这红包当做溢交的税退回来,理论上也没啥错。
我的老同学在美国也曾参加过几次公家生意招标,每次从竞争者中抢标到的低价生意,皆令我心服。 那微薄的利润放在口袋里可谓「生吃刚够,那里还有剩下的去晾干」。
换句话说,至少在他们这行里,若是县内的民意代表也来辄上一脚,想围标、搓圆仔汤,多赚一点钱好留下来,下回竞选时买票,我看 真是门儿都没有。
所以,与其抓贿选,还不如严惩围标生意;抓围标,还不如早教育大众规规矩矩做生意。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只要下定决心开始,永远不会迟。 真正的民主是渐近式的(Progressive).

声明:这是30年前台湾曾出现的选举现象,现在已很少聴到买票。早年 为了防止拿了钱投给别人,通常买票的人会从口袋里拿出个菩萨雕刻说:「老大哥麻烦请你对神明发个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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