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想知道,在各个国家,是神学学生多,还是历史学学生多。不出意外,我想这个分布,一端是中国,另一端是全世界。其他地方宗教可以代替历史,在中国,历史担起了宗教的功能。犹太人的历史,要到《圣经》字缝里去抠。孔子削了本《春秋》。却成了儒教总经。这先经后史,还是先史后经。决定了地位高低。
究其历史原因。在世界其它地方拜物教、多神教、一神教间打得头破血流时,周的先人们选择了崇拜祖先。从此走上了历史的玄道。宗教的天堂在天上;中国人的天堂在历史中,在遥远的过去。其他人要进天堂,要信神拜神修行。中国人追寻天堂,则要法圣王法三代。神还可以通过神坛教堂仪式祭司等及时沟通。而先王的治和法,只能靠历史来提供。拿破仑需要教皇以上帝的名义加冕,而中国新朝代可以靠替前朝修史来取得法统传承的合法性。
中国人对历史的宗教般的虔诚,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现代我们一般认为可以将宗教和历史区分清楚,但有一点其实是区分不开的,就是对“真”的追求。旧约圣经的唯一目的,就是证明神是真的(真存在与真厉害)。它选择性地记载了一些历史事件,唯一选裁标准就是是否能证明其上帝是“真”的。而宗教对“真”的追求是绝对的。为此不知几亿人枉死。摩西因为犹太人拜了个金牛“假”神,不过夜就“击杀三千人”。所以宗教的“真”需要特别理解,那是建立在绝对信仰基础上的,因信成真。与历史上有没有“真的”发生过没有关系。那么历史呢?很遗憾,殊途同归。
我们能读到的历史,都是为了证明某种其它东西而创作的。“真实地记录历史”是不可能的,无意义的,也是没有人做得到的。定下今天使用的历史这个名称和内容之间联系的,是希罗多德。他写那部书,既是心血来潮,又不尽是。因为他一心想用“历史事实”来进行道德规范教育。为了宣扬神的荣光,或者为了他自己的伦理道德观背书,希罗多德毫不犹豫地编造。他在《历史》第一卷中,有声有色地描述了吕底亚国王克洛苏斯与梭伦就“幸福观”进行对话的情景。实际上这段描写是不符合事实的虚构,因为梭伦赴小亚细亚游历之事,发生在克洛苏斯当政前的三、四十年,这二人是不可能对话的。对他来说,为了神而说谎,一点也不卑鄙下流,就像当时贵妇在神庙里卖淫奉献一样,是神圣的和应尽的义务。所以他毫无负担的宣称:“我的责任是报道人们所说的一切,但我自己不一定就相信这些全是真实的。我的这项声明适用于我的全部著作。”
希罗多德与整个西方历史的传统,都在于证明神。而中国的历史,一直关注“治”。孔丘、司马光,削则削,笔则笔。选裁都以证明 “治”“乱”为纲。历史是不是“真”的标准在于能不能当工具(资治)用。孔子遮掩和修改春秋的行为,被徒子徒孙们欢呼为“从此乱臣贼子惧”。我们可以看到,早期的历史学家,开创人,从来不以是否“真实”记录为标准,甚至认为这是最不重要的事情,更是不道德的事。
《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说:“以拾遗补艺,成一家之言。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在《报任安书》中又说:“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这两处均出自司马迁本人之口,道出他裁剪历史的主要依据,就是看文字是否“雅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道出了著史的文艺创作本质。固然,“雅驯”的目的,无非是让读者相信这一家之言,比其它百家更“真”些。可这种“真”的要求,只是“真” 的能“资治”,用来证明治乱的根源“真”的就是我主张的那一套。而不在于其它。
历史中是有些重大事件的记录。这些记录我们今天把它们当作历史的一部分研究,但是它们自身不是历史,只是些可供演绎的“原料”。历史的产生,是一种区别于这些机械记录的创作冲动。专门的历史创作是带着强烈的目的性,而这些目的,从来就不是忠实地记录事实。自从人们开始编写历史,就是为了实现特定的“有用”。而历史的编写是有典范的,只有符合这一典范的作品,才会被接纳,不管名称叫做《历史》还是《春秋》。
历史的历史,告诉了我们, “信史”的意思,就是因信成真。世界上亿万人,每天说亿万话语,发生亿万事件。当时都是真的,即使是当事人,也只能记录本身所见所闻的那亿亿分之一。如何取舍,简繁分配,采用谁的视角,录取谁哪一句言语。都需要有一个指导方针,这就是历史学的规范。是去证明神、还是揭示治乱,还是政治正确,等等。这些是逃不过的。亿亿万万的事,像一张铺天盖地的纸,用历史的剪刀,可以裁剪出任意的花样。同一段时间地点的历史,可以有百家之言。
几百年几千年之后的读者,如何去判断哪一家真实地反映了“真实”模样?其实读者对当年亿万琐事,并不关心。只需要历史能让他们在花了两小时的阅读后,就对百年历史“了然在胸”。而历史的作者们,只有顺应读者的需求,才能让自己编的文字,得到 “真”的认可。帝王将相都在舞台上转一圈,再点缀几个才子佳人,才能看起来像个正史的样子。作者和读者几千年的磨合,终于让历史的真实性有了典范。不在于过去究竟发生了什么,而在于读者想看到历史中有什么,在于这历史能证明了什么。该隐就隐,当编则编,真在其中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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