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个子长脚女人的不拘混搭风

记得小时候,我一直穿的是手工制作的灯芯绒搭扣布鞋。

妈妈找来家中裁衣时剩下的深蓝色灯芯绒碎布,然后把我带到福州三坊七巷的一户人家那里。那个破落的大院里有一间黑乎乎的耳房,里面住着一个满面皱纹头发银灰的老婆婆。大概是长期弯腰做针线活的缘故,老婆婆略微有些驼背。

老婆婆收下灯芯绒碎布后,拿了一把软尺,在门口光线敞亮的地方量我的脚板的长度和宽度。大约十天半个月后,妈妈就带着我去取鞋子。老婆婆做的鞋子针脚结实,穿上去很松软,就是有点大 – 那是妈妈特地吩咐她将鞋子做大一码的,这样我可以多穿半年才换新的。

之前在电影里见过纳鞋底的镜头,我可以想象,老婆婆在我们母女走后便开始画鞋样,用浆糊和破布粘成的硬衬板晾干后做鞋帮,在蓝色灯芯绒鞋面下垫一层白布做鞋夹里,然后一针一针地纳鞋底。黑乎乎的耳房里应该还没有安装电灯的,即使有,艰辛度日的老婆婆也一定舍不得多用电。为了及时交货,她应该会在夜间昏黄的煤油灯下赶工吧。鞋底硬,一不小心就会断针,甚至扎得手指渗出了血。她老眼昏花,家中可有儿女帮她穿针引线?平时妈妈在家里为我的新衣绣花时,穿针引线就是我的活。想必缝鞋的针线和绣花的针线在空中划过的弧形应该是一模一样的,是一种精美的艺术,也是一门辛苦的手工活。



我问妈妈,为什么不到百货店里为我买一双新鞋呢?

妈妈答:“你天生一副棺材脚,又细又长,脚型不好,买不到合适的鞋!”

她这么一说,我这才注意起自己的脚丫子来。我的脚板又瘦又长,第二根脚趾突出来,明显地长于其它脚趾。我只是中等个头,平实穿的凉鞋号码却比同班的女生长一些,算是个长脚姑娘。

我又看了看妈妈的脚,不由吓了一跳。她是一米五的小个子,却穿着38码的布鞋。 她的脚掌又宽又胖,大脚趾最长,从大脚趾到小脚趾依次变短,脚部前缘整体呈斜坡状,和我的脚型很不一样。

我接着问妈妈:“你的脚那么长,不也照样买得到合适的鞋子?”

妈妈笑笑,答非所问:“小时候家里穷,都是打赤脚上学的,一直到小学毕业才穿鞋。光脚不受拘束,就像杂草一样疯长,等十几岁买新鞋穿时,发现要穿38码了。”

我十岁那年,妈妈为我买到了一双皮鞋。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那年头,福州的百货店里几乎看不到上好的皮革女童鞋,福州人都说,只有从上海的大商店才能买到时髦的童装和童鞋。妈妈的一位老同事经常去上海出差,妈妈早在一年前就嘱托他,有机会为自己的女儿在上海买一双漂亮的黑色丁字皮鞋。

一年后,同事果真买到了皮鞋。妈妈从同事家拿了鞋子回来,兴冲冲地为我穿上。尽管她事先已经交待好要买大一号的,但我的双脚的生长速度显然超过了她的预估,新鞋子套在脚上紧紧的,只能留给妹妹穿了。妈妈显然很失望,用手拍了一下我的右脚丫,气呼呼地说:“棺材脚,活该没有好鞋穿!”。

我却不以为意,心想皮鞋硬硬的,哪有布鞋舒服,还是继续穿我的蓝色灯芯绒布鞋吧。我的蓝布鞋看起来像秀气的小船,踩着它走路,老让我有“步步生莲花”的感觉。如果再穿上妈妈缝制的连衣裙,我的整幅身心都想快乐起舞。只是灯芯绒布鞋容易磨损,而且不防水,只能在晴天时小心翼翼地穿,半年后就开始变形,一年后便“寿终正寝”了。

小学毕业那年,我长到了一米五高,穿37码鞋。初二那年,我身高1米58,穿38码鞋。

妈妈见状吓坏了,连声说:“棺材脚,棺材脚,赶紧打住,不能再长了,长到39码,就买不到鞋子了!”福建的女人普遍小个子,当地商场里几乎很少卖38码的女鞋,更遑论39码了。

一语成谶,一直到高中毕业,我的个头没长高一分,双脚也固定在38码。

从13岁起,我便再也没有穿过手工布鞋了。确切地说,随着商品经济日益发达,谁家还在油灯下飞针走线纳鞋底呢?传统的手工布鞋退出了历史舞台。

大概是穿惯了舒适的平底布鞋,三十岁前我几乎不会穿高跟鞋,只买平底鞋穿。我喜欢皮质的“船鞋”,形状像一条船,没有鞋带,不露脚趾,近五分之四的脚面露着。对于我这个身高勉强达到一米六的女人来说,平底的船鞋很难拉长身材比例,须尽量少穿,但我在潜意识里把船鞋当成了蓝色灯芯绒平底布鞋的延伸。我的足尖踩着船鞋一路颠簸,从福建往北欧,再往北美,不停旋转,不停划圈子,不知不觉中,轻舟已过万重山。



(各种船鞋)

我在生活的历练中学会了以自嘲的方式放轻松,每当母亲再次提起我的“棺材脚“时,我便笑着纠正她:“妈,这叫‘希腊脚’,拥有这样脚型的人,行动力强掌握实权,不会受人欺负的。”我还告诉妈妈,她拥有一双典型的埃及脚,天生财运不错,这一生福气多多。我的一番话哄得老人家心花怒放。

我在温哥华居然玩起了鞋子混搭风,总共有三回。

第一回是大冬天去Charlie家开party, 我穿着棕色的长裙,带着宝弟前往。刚到Charlie家大门口,好友迈哥就注意到我右脚穿了一只黑色的短筒靴子,左脚穿了一只棕色的短筒靴子,两种靴子款式不一样,只是鞋跟的高度差不多,我穿上去竟然没有任何不适感。迈哥哈哈大笑,赶紧用手机拍下了我的一黑一棕两只靴子。

不久我带着宝弟去看牙医,在诊所排队时,宝弟忽然指着我的脚说:“妈妈,你又穿错鞋子啦!”我低头一看,发现自己的两只脚分别套着不同款式的运动鞋。我主动把这幅狼狈相拍了下来,发给Charlie夫妇和迈哥看,并调侃自己将混搭风发挥得淋漓尽致。好友们说,原来我这位平时以做事严谨著称的银行高级业务经理在私底下竟然是“大头虾”呢!

疫情过后,朋友圈兴起了户外活动。我买来两种不同款式和颜色的登山鞋,摆在车库里的鞋架上。某天与一群朋友约了去滑雪胜地附近的森林里采野菇,迈哥夫妇开车来接我。我在自家的车库里找了半天,却发现两双新买的登山鞋各少了一只,另一只怎么也找不着。我灵机一动,干脆把两只不同的登山鞋套在左右脚上,对迈哥夫妇说:“将混搭风进行到底!”他俩忍俊不禁。

其实我身边的女性朋友们在生活的各个层面都擅长巧妙的混搭,比如装修房子时,她们把心仪的几种家居风格融合在一起,创造出简约舒适的居家环境。外出工作时,她们利用新品加旧货或高档配平价的方式搭配服饰,显得知性大气干练清爽。可我知道,无论多么出色的打扮,搭了差强人意的鞋子就功亏一篑了。没有哪个女人会像我一样,在工作之余来个如此随意糟糕的鞋子混搭风吧?但从另一个角度说,一个女人糊涂到我这种程度,却依然备受家人和朋友们的呵护,而不是指摘与苛责,不也是一种对幸福的最好诠释吗?

行文至结尾处,忽然想到香草界的一种混搭。通常在中国烹饪中,顶尖鲜美的食材需要保持它的原生态的美味口感,“窜味” 乃厨师之大忌也。但法国人却反其道而行之,用香气浓郁的法国龙蒿(French Tarragon)来烹饪鱼、肉类和鸡蛋等,几乎到了无龙蒿不欢的境地。可以说,几百年来龙蒿在欧美菜系里扮演着重要的高贵角色。近几十年来,餐饮界却出现了一种奇异的混搭风,某些高大上的法式餐厅开始使用姜黄(turmeric)、紫苏(shiso)和中东扎塔尔综合香料(za’atar)来制作法餐。有人质疑,没有了龙蒿的豌豆汤和乡村冷肉酱还算是法餐吗?但食物的本质不就是通过满足味蕾来带给人类快乐的滋味吗?原汁原味是达成此愿的一种手段,别具一格的混搭也是殊途同归啊!



(法国龙蒿)

附:最近在研究菊科蒿属植物(Artemisia),发现200多种蒿属植物里,有几种属于舌尖上的美味,包括中国的芦蒿(学名:Artemisia selengensis),艾蒿(学名Artemisia argyi ),茵陈蒿(学名:Artemisia capillaris),还有欧洲的龙蒿(学名Artemisia dracunculus)。

龙蒿是一种多分枝灌木,可长到一米高,每根茎上含多对细长的披针形叶子, 分为法国龙蒿和俄罗斯龙蒿两种。法国龙蒿带有甘草、薄荷、茴香和香草(vanilla)的味道,适合烹饪,俄罗斯龙蒿风味较淡,较少用于烹饪。法国龙蒿的花是不育的,不结籽,只能通过分根来繁殖,俄罗斯龙蒿可通过播种来繁殖。

雪狗2014 发表评论于
在国外太好买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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