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他是一颗被驱逐到茫茫宇宙间的流浪星星
尹贝拉,本名姜延喜。这个在朴根熙夜里想念过千次万次的女人,在梦里出现过千次万次的女人,好奇怪!直到现在,这个名字仍能烫伤他的心,让他一阵阵地痛入到骨髓里!
朴根熙虽然是家里的独子,但父亲朴贤吉并没有对他娇生惯养,也没有严加管教,而是始终给他充分的自由生活。良好的家教氛围,使他养成了独立自主的性格,成长为心胸宽广的男子汉。因为父亲曾经是外交官的关系,深知国外的环境教育更有利于他的成长,所以小小年纪就被送出了国。他长期在国外生活,很早便接触到了很多西方文化,酷爱摄影,闲暇时还喜欢跑步游泳运动。他希望自己可以做一个像拉夫.吉布森那样的人。很快,他就如愿以偿,在意大利开始学习摄影。多年的深造让他的摄影作品自成一派,年纪轻轻就被业内称为小比尔.布兰特,也有人说他的作品很像享利.卡蒂埃.布列松的,这大概和他早期偏爱用黑白有关。这些评价对他来说,于作品而言,多少会受些影响。其实,他最初只是想从那些前辈们的作品里吸收经验罢了,然后再建立起自己的风格,用心灵去看,去揣摩,用相机去捕捉,去定格。后来,他遵从父命回国从商,摄影作品也就鲜少出现了。
没认识妻子之前,他与有点权威的父亲并没像现在这样闹得很僵,那时他们也会因为一些事或某些政治观点产生一些小摩擦,但并不影响父子间血浓于水的感情。有时候,他也会想,如果自己没有成为商人,大概也就不会和她有这段感情了吧,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因为转战商界,让他有机会踏足新领域,认识新世界,开启了新的人生之旅。也因为商业上的成功,使他成为了新一代商界翘楚,结识了很多大大小小的企业家,包括一些知名的风云人物。这也使他成为很多政治家们青睐的对象,频繁与他接触,拉拢关系。不仅如此,连很多老同学以及朋友们都开始攀关系找他做赞助,某某影业公司或某某公益活动。只要可以宣传公司的正面形象,带动产品增值,同时拉动销售,扩大影响,通常情况下他都会应允。毕竟他现在是个生意人,赚钱才是第一王道,不用刻意做广告,仅仅是影视剧本身和明星效应,产品有意无意间出现在某剧中的某段情节里,观众们自然而然会本着爱乌及乌的心态去买单。公益活动上只需要提四个字“朴氏企业”就足已说明财力与实力,让在场及媒体对面的人们一下子便记住了这个公司,进而知道了朴贤吉与朴根熙这对商业父子。
只有那么一次,小学及大学同学兔子开口让他援助一项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公益事业,让他为了难。朋友的朋友的朋友,转了一百八十多个弯,钱白白掏出去了,然后还没有任何收益。碍于兔子解释的所谓难言之隐,还不能大张旗鼓地对媒体广而告之,只能静悄悄地进行,换作别人一样会拒绝。他呢?真的是连拒了好几次后才不得不应允的,他实在受不了兔子的软磨硬泡,只想花几十万快点了事。现在想想,那真的是一个完全陌生的领域,和宗教有关的一切对他来说都是陌生的,因为他是无神论者。那是一场他听都没有听过的基督教门徒训练培训基金会组织的募捐活动,参加这次活动的大部分都是国内外宗教活动人士,似乎也有一些人权人士以及律师界的某些大咖。
那年夏天,他稀里糊涂地带着几十万元的现金与物资,应邀来到这个偏僻的教堂,参加自己压根儿没闹明白的什么基金会募捐活动启动仪式。后来,他才知道那场募捐活动意在帮助众多脱北人士。他是嘉宾之一,被兔子硬生生地安排到了C位,仅代表个人,仅低调进行,没有任何媒体关注,且必须对这场活动终生保密。活动地点也相当隐秘,他跟着兔子的车子后面很久很久,才七拐八扭地来到了这里。据说是一位已故韩国人权之士出资建造的教堂,但无论从外观还是从内部都看不出这是一所教堂,它更像是一座礼堂或是影院。后来,他才知道教堂是在地下一层,仅能从通过一人的小矮门进入。乍看之下,如果不说那是通往教堂的门,只以为是仓库的通道而已。
就是这次低调不张扬的宗教公益事业,让他认识了妻子尹贝拉。
他初见妻子的第一印象是冶艳、妖娆、神秘,美得不像人间生物。她化着时下比较受宠的烟熏浓妆,穿着黑色的短背心和短裤,裸露着长胳膊长腿和细腰,梳着高高的马尾,脚穿一双细细的黑色高跟鞋。这身打扮像极了去夜店玩耍的女人,她像走错了会场,与此时的这场宗教公益活动形成了极大的反差,非常不协调。他从未见过这样的女人,用奇异怪诞的纹身包裹了手臂及脖子,乃至耳后全是色彩斑斓的纹身,那么大胆、张扬、过分又狂妄的纹身,颜色极为夸张,是那种绚丽,充满野性的色彩。那任意妄为,玩世不恭又藐视一切的图案让他身为曾经的摄影家都有些迷惑,但给他的视野冲击却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强烈和震憾,好似野心勃勃的怪兽试图想侵吞她的整个身体一般。对,像要吞噬她,无情且充满欲望地撕咬吞噬掉她,这是纹身传达给他的感受。所以,他被她的美震慑住了,惊叹住了,完完全全地被吸引住了。这个女人身上有故事,这个女人一定不一般。
而妻子,作为一名基督教会的志愿者出现在活动现场,做他的临时助理。因为他实在不了解情况,兔子大概也不想让他过多去了解,才把贝拉临时拽来帮忙,嘱咐她带他到处走走看看就好,解决一下他认为不明就里的事件情况。用妻子后来对那段记忆的描述,就是随便敷衍一下,把某些他看不懂的事糊弄过去就好,无需对他解释太多。大概就是那个时候他对她的特殊印象过于深刻,才导致活动结束后,他的眼光还跟着她流转。其实,跟随她眼神的人很多,他只是其中之一。但只有他是欣赏,别人却觉得她很奇怪、很吓人、很恐怖,想看她却又躲着她,只敢偷瞄她,对她低头耳语议论纷纷。但她无惧那样的眼光,大胆自信地迎向每一个人,微笑谦和地分发募捐传单,认真耐心地解释着这个基金会的使命,以及会将募捐而来的金钱和物资用在哪些方面,也会定期向他们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资金使用概况等明细并附上电子发票。
令他感到意外的是,他离开活动现场的那个晚上,她忽然请他吃了自己带来的紫菜包饭。她解释说,发现他在自助餐环节时并没有去吃什么东西,仅仅喝了一点饮料。那是一顿让他很舒服的简单晚饭,两人吃着紫菜包饭,聊着彼此感兴趣的话题,真是要多惬意就有多惬意。也就是在那天晚上,他知道这个女人曾做过平面模特,在韩国生活期间用韩语写过一些小短文,尽管作品少得可怜,也受到一些韩国读者及中国朝鲜族读者的追捧,加入基督教传道者志愿者组织已经很多年了。他看了她作为平面模特时期拍摄的作品,几乎衣不遮体,做着夸张扭曲的动作,眼神或犀利或哀怨,尽情地展示着她身上的纹身图案。不用猜,这一定出自于兔子的拍摄手法,他对朋友的作品太熟悉。她告诉他,这里有一幅摄影作品曾被兔子带去韩国参展并获了奖,问他是哪一幅。他没犹豫,一下子就指出了其中一幅。她当时非常惊讶,问怎么知道的。他笑了,淡淡地解释说是眼神,那幅作品眼神里虽然有悲戚,却同时又有希冀,这是别的照片里没有的。他的回答令她一怔,意味深长地看向他,半天都没有说话。
“我说的不对吗?”他轻声问。
她摇了摇头,问他为什么。他现在还记得自己的回答,他说:
“像个求救信号。虽然肉体感到颓废和绝望,却期待自己的灵魂可以被拯救,渴望活着。”
大概他的这句话触动了她的某根神经,或是某种情愫,她突然伸过头吻了他,蜻蜓点水般地在他的唇上印了一记。这突如其来的动作虽然吓了他一跳,但他并没有躲开这个吻,只是有些困惑地看向她,不知如何回应。
初遇是如此美好而神奇。为表示那晚她的款待之情,后来他还送了她一份礼物。那是一件非常精致的怀表,上面刻着他和她的英文名字缩写,以来纪念他们的相识。
因为工作关系,她四处游走,即使他来教堂找她,多数情况下也是找不到的。次数多了,他慢慢也就失去了最初的兴趣,加上工作繁忙,也使他无暇想这些事,竟然渐渐遗忘了她。没想到在半年后的某一天,他为了给兔子践行,在酒吧又让他遇见了她。兔子当年打算去北欧和西欧寻找摄影灵感,初步计划是一年,也许是两年。后来他才知道兔子去的并不是北欧和西欧,而是北朝鲜。
那晚,离别的愁绪始终萦绕,挥之不散,所以他与兔子都喝得醉意朦胧。当时,他也不知是为了好玩,还是别的什么,更像是一种曾经的职业本能,尽管他已经很久不曾拿起相机。他伸出两手的拇指和食指,用四根手指拼成一个长方形的框子,从手指间的方框看过去,视线所及的地方正是她的倩影。他清晰地记得酒吧里的灯光昏暗,她身着一袭白衣白裤坐在角落里独自饮酒,长长的卷发垂到腰际,相比上次的妖冶,这次竟然是女人味儿十足。去掉了志愿者的外衣,今晚的她变得优雅多情,却也有些心事重重。他拍了拍身边的兔子指向她问:
“是跟着你来的吗?”
兔子看了看,突然惊喜地喊:
“尹贝拉。”
喊完后,兔子不忘告诉他是巧遇。他也朝她招了招手,喊了一声:
“好巧,过来这边喝一杯。”
话音刚落,她就被身边走过的男人嫌弃地骂了一句“怪物”。当时,他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想也没想,走过去朝那个男人的脸就是一拳。那人被打,又自知理亏,只能捂脸悻悻离去。尽管当时她只是嘴角向上一扬,一副云淡风轻无所谓的态度,但那句怪物还是无端将她染上一层哀伤柔弱之感,加上他向来喜欢带点忧郁的小女人,觉得这样的女人看起来格外动人,惹人怜惜。因此这次见面让两人的关系变得非常融洽,甚至酒吧打烊的时间过了,兔子都与他们告别回家了,他也不想和她分开。
他们离开酒吧时,外面下起了雨。这更像是老天的安排,于是,他出于礼貌开车送她回家,她也没反对,欣然接受他的决定。这是他第一次来到南丰里的那座木屋,一个单身女人住在山野间的一座木屋里,这更加吸引了他,让他对她产生了好奇,一路上不停地用余光瞟向她,疑惑地问了对方两遍真的住在这里吗?酒吧买醉的漂亮女人,山中丛林里的小木屋,还有细雨朦朦的深夜,这些凑在一起对他而言极具诱惑力。为了不让她淋湿感冒,下车后,他脱下外套当作雨衣为她遮雨。这是一部部或雅或俗的电影里比较老套的情节,就这样悄悄地发生在了他们身上,四目凝望时,两人都有片刻的恍惚。或许,爱就是在那一时刻发生的吧!走进木屋,他接过她递来的毛巾擦干头发后,忽然鬼使神差地抱住了她,甚至来不及对她说句话,就立即吻住了她的唇。她没反抗,大概是酒精的作用,同样也在热烈地回应着他,脸颊因动情而变得越发绯红。
他想,这个女人那么聪明,他这样做她应该知道自己的意图了。在酒吧或是夜总会那种地方,当一个男人主动去送一个女人回家,女人又没有赶走男人的意思,除了过夜做那种事外,还会有什么呢。
吻着吻着,她突然喊停。他正兴奋着,被迫喊停对他而言简直是在宣判死刑。
“怎么了?”他有些喘息地问,心还在慌乱地跳着。
“你应该好好看看我。”她突然认真地说:“我这样的女人是你喜欢的吗?是你可以接受的吗?”
这提醒了他,他有些不明就里地看向她。
她轻轻地推开了他,将室内所有的灯都依次打开,让自己完全暴露在明亮的灯光之下。然后,她在他面前逐一脱掉衣服,一件又一件地将它们扔在了地板上,直到只剩下了底裤。
“请你好好观察我身体上的皮肤,为什么我暴露在外的皮肤会画上纹身图案。”
灯光好亮,灯光下的她更加耀眼,他更加惊叹于她的美。可是,在这么美好的时刻,当他的眼光慢慢地跟随着她的脱衣动作从脸部往下移时,他眼里的光彩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惊讶。很快,他从惊讶又变成了震惊,老天,他看到了什么?她的皮肤竟然都是凹凸不平,充满褶皱的纹理,密密麻麻地几乎爬满了她整个身体。他眼睛一眨不眨地且微张着嘴看着这一切,突然间明白了,原来那一片片的纹身图案只是为了掩饰,可以遮住她的这些疤痕。
“这是……”他脱口而出,紧接着又咽下去了后半截话,身体不由地后退一步。在那一瞬间,他感觉自己的手指变凉了。
他虽然只是后退一步,他虽然只是说了半句“这是”,他虽然只是因为这个意外的大发现,身体稍微有了温度上的变化,但是却深深地刺伤到了她。她非常不自信地,眼神游离地观察着他的表情,不确定这是在恐惧她的伤疤还是仅仅在失望她原来拥有一副这样丑陋的身体,也或者是别的什么原因。见他半天没有回应,她开始弯身拾起地上的衣服,想将它们穿回去,还故作语气轻快地说:
“害怕了是吗?如果后悔了,你现在可以离开。因为我除了这张脸外,没有一处皮肤是完好的。”
他摇了摇头,又揉了揉眼睛,思想还有些震惊。
“不,不是这样的,请你不要误会。我只是没想到会是这个原因,你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可以告诉我吗?”
“你不害怕我的伤疤吗?”她停止了穿衣服的动作,没底气地问。
他又摇了摇头。他并不怕她身上的伤疤,他只是一时还无法消化这个事实。
“我从一开始就觉得你好美,美得好特别,知道原因后,却又觉得你好可怜,心生同情。”
她突然嘴一咧,笑了,向他解释道:
“没什么特别原因,我只是在工作时遭遇了一场粉尘爆炸,弄得全身都是伤疤,幸好头皮上的毛囊没事,让我依然可以有头发。但是因为身体上的伤疤太多了,我实在没有自信活下去,便听从了医生的建议做了疤痕纹身手术,尽量让那些糟糕的皮肤看起来和健康的皮肤一个颜色。还教我如果在疤痕上发挥想象力画出漂亮的图案去装饰它们,也可以为了图方便买那种现成的纹身贴,如果是长衣长袖,就像今天,那么我就不会在皮肤上做任何图案。我的脖子后面和下巴右边底下也有疤痕,所以在酒吧被眼尖的人看到了,谢谢你帮我揍了那个人一顿。”
她说得好云淡风轻,事不关己,但是只有他感觉到了她语气里深藏的那份哀伤与无奈,痛苦与绝望。他走过去,伸出手去轻轻抚摸着她的身体,她的疤痕,那被大火吞噬过的千疮百孔,满目疮痍的皮肤,手指触碰的每一下都令他心痛无比。他想象不出,也无法想象她当时有多痛,多绝望,也直到此时,他才知道“感同身受”是骗人的安慰话。情不自禁地,他将她深深地拥进了怀里,这个举动将她弄哭了,她抬起泪眼望向他。
“你知道你的哪句话感动了我吗?”
“是什么?”
“你说那幅摄影作品里我的眼神像个求救信号。”她回答,泪珠儿忽然从眼里滑了下来。“不用解说员刻意去讲解,你就知道那是一个求救信号,当时不单单是感动了我,也让我在那一刻疯狂地爱上了你。”
这太让他意外了。
“但是,我好自卑,我能给你的也仅仅是一个吻而已。可那个时候的我竟然好想好想把整个身体都给你,哪怕它是残缺和丑陋的。”
这是在向他求爱吗?如果是,他还等什么呢?这个遍体鳞伤的人儿啊,即使身体是不完美的,他也同样爱的如痴如狂啊!于是,他双手捧起她的脸,就像捧起一件珍贵的珠宝一样,俯下头吻了她的额头,吻了她的眼睛,吻了她的鼻子,然后又吻上了她的脸和耳垂。
一滴热泪滴在了她的脸颊上,她感受到了,那是他为她流下的第一滴眼泪。她扬起睫毛看向他,踮起脚尖迎向他,再一次主动献上了自己的吻。就这样,两人滚到了沙发里,又滚到了她的双人床上。他吻着她的唇,吻着她的脖子,吻着她那被大火烧伤的布满疮痍的身体。如果可以,他多想帮她抚平那些扭曲的伤疤,但他不能,他没有那个非凡的能力,他能给予她的只是他那深沉的,强烈而深切的爱。如果爱无所不能,他希望他的爱可以将她的伤痛化解,将伤疤遗忘。
那真是一段让他难以忘怀的美妙经历,他们整整缠绵了一个晚上。当夜深人静时,他常常会去回忆起那晚的甜蜜时光。虽然他与贝拉最初的交往有些俗套,一夜情说起来总是让人有些鄙夷的,但是后来也不失浪漫温馨。那晚之后,他们互相留了联系方式,没过几天,他就按捺不住寂寞,主动给她打了电话,约会就这样开始了。
那段时间,他觉得自己的整个世界都因这个女人而变得精彩万分。可是,这段恋情犹如夏季的阵雨,来的快,去得也快。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他直到现在也没弄清楚,反正是从他正式将她以未婚妻的身份带去家里与父亲见面之后,她的情绪就变得不对劲儿了。仔细想来,他与父亲产生矛盾好像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父亲在见过贝拉当天还保持着起码的客套和礼仪,但离开后父亲就开始反对起他和她结婚了。老爷子坚决反对的理由无可厚非,和大多数父母的想法一样,家世不清,来历不明。当然还有其他理由,伤疤太多,人太怪异,工作神秘,吵到激烈处,父亲还会气愤地说:
“家里有这样的儿媳妇简直是一件蒙羞的事。到时候,我朴贤吉就会成为延吉乃至延边州的一个大笑话,人人都可以在背后戳我的脊梁骨!”
好在父亲是外交官出身,素来有涵养,即使再怎么生气,也不会当着贝拉的面和他吵架。所以严格来说,他与父亲间的争吵从来都是避讳着贝拉的,他也从未在这方面给过她任何压力,可以说这一切她并不知情。
姑且不说他与父亲之间因她而闹得不可开交,单就说贝拉她自己,自那次去过他家拜访长辈之后人就变得心事重重,她越来越爱叹气,越来越不快乐,也越来越爱哭。不仅如此,她还变得更加行踪不定,一连失踪几天更是常有的事。他那时候还太年轻,又是个粗心大意的男人,不但没有去怀疑过父亲有可能背着自己单独找她谈话,更没有认真地去考虑过她为什么会这样,只单纯地认为她是孕期综合症。
当然,他为了让她开心起来,也做了很多努力。例如他总是带她去购物、吃饭和看电影,也会带她去听音乐会、看歌剧和旅行,他是个很会利用金钱的人。也经常安慰她说怀孕的女人最美丽,做了妈妈后更有女人味儿,生完孩子后的妊娠纹比疤痕还要漂亮,因为那证明孕育过伟大的生命等等诸如此类的赞美话。还答应过她,等肚子再大些,他要与她一起去拍孕期照,当作纪念永久珍藏。甚至等不到孩子出生,他便强行带她去了拉斯维加斯,在那里背着家人和朋友注册结了婚,在牧师的见证下办了一场温馨感人的小小婚礼。
但她还是出了事。在一个雷电交加的夜晚,趁他熟睡时,她偷偷地走了。
第二天清早起床后发现她不在,他当时没多想,还以为她去买菜了。生活上节俭惯了的她向来有去市场买菜的习惯,婚后她依然如此,他也没有刻意让她改变。优越的家庭生活让他从不知疾苦为何物,也习惯了把事情交代给别人去做,贝拉的这个平凡习惯反而令他更加欣赏她。等他洗漱完毕走进厨房,开冰箱拿水喝时,忽然发现拉杆菜篮还安静地躺在地上,他这才意识到她压根儿没去市场。
他没有去找她,认为她是因为临时有事,所以才匆匆离开,办完了一定会回来。反正最近她始终如此,他早已习惯她这样。一周后她依然没有回来,这个时候他才有些毛了,开始到处寻找她,可是他一无所获。直到一个月后,他等来了警察。
贝拉惨死后,他仿佛变成了被驱逐到茫茫宇宙间的一颗流浪星星。他埋怨过、诅咒过、哭过、也感叹过爱情的无常和脆弱,世事的变幻和莫测。可他也知道,这不是世界末日,他要继续生活,还必须要弄清楚妻子的真正死因。
爬过了一座高山,眼前却横着一条大河,好不容易渡过了大河,眼前又是一道陡峭的悬崖。日暮途穷,人困马乏,没有终点,一次次让他绝望,这很像他这段时间的写照。他真想望断那悬崖峭壁,哪怕伤筋动骨,皮破肉烂,只要有一口气在,他也得非爬上去不可,哪怕那边等待他的又有一片汪洋大海,他也不在乎。可如今,他等来了什么呢?妻子不堪的历史,混乱的情史,肮脏的过去,甚至是杀人埋尸的罪犯,一个他完全不认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