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性自由辩护:以观音菩萨为例

廣漠寒山碧海蒼天,三墳五典八索九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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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音菩萨的梵文原名Avalokitasvara有三部分:动词前缀ava,向下的意思;动词lokita(lok的过去分词,此处作主动词用),注视的意思;名词svara,声音的意思。合起来,就是“俯视声音”、观音、观世音,体察民间疾苦。最早东晋时期鸠摩罗什在《妙法莲华经》中译作观世音菩萨,其中第二十五章为《观世音菩萨普门品》。而唐玄奘译作“观自在”,现在不常用。

观音的性别,是一个有趣的话题。

梵文Avalokitasvara是阳性名词。而不同佛教经典也一再称观音为“勇猛丈夫”或“善男子”。《华严经》里善财童子五十三参,到了普陀洛迦山参拜观音时记载:“见岩石林中金刚石上,有勇猛丈夫观自在,与诸大菩萨围绕说法。”《悲华经》里提到观音是转轮圣王的王子时说:“善男子,今当字汝为观世音。汝行菩萨道时,已有百千亿那由他众生得离苦恼。”在《十一面神咒心经》里,释迦牟尼佛称赞观自在菩萨:“善哉善哉善男子,汝乃能于一切有情,发起如是大慈悲意,而欲开示此大神咒。…”由此来看,观音似乎是男性。

但是,《法华经·普门品》和《楞严经》提到观音有三十二或三十三个化身,其中有些是女身。《法华经·普门品》:佛告无尽意菩萨:“善男子!若有国土众生应以佛身得度者,观世音菩萨即现佛身而为说法;应以辟支佛身得度者,即现辟支佛身而为说法;…应以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身得度者,即现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身而为说法;应以长者、居士、宰官、婆罗门妇女身得度者,即现妇女身而为说法;应以童男、童女身得度者,即现童男、童女身而为说法…”这里比丘尼、优婆夷(女居士)、妇女和童女都是女身。

《楞严经》中,观音对佛说:“若有女人,好学出家,持诸禁戒。我于彼前,现比丘尼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有女子,五戒自居。我于彼前,现优婆夷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有女人,内政立身,以修家国。我于彼前,现女主身,及国夫人命妇大家,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有处女,爱乐处身,不求侵暴。我于彼前,现童女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这里比丘尼、优婆夷、女主、国夫人命妇和童女身等,无疑是女性。

从上述佛经可知,勇猛丈夫观世音为弘法方便,可以根据需要变换性别身份。观音“变性”有佛祖授权,完全合法。菩萨无论男相女相,都是度化众生的需要。就佛法本质而言,菩萨的性别无关紧要。佛法本身实际隐含着性别平等原则,无论男性、女性或是任何其他性别。

《维摩诘经·观众生品》中,有一段舍利弗与散华天女的对话,点明了大乘佛教对性别的看法:“一切诸法无有定相,非男非女,一切女人亦复如是,虽现女身而非女也。”诸法平等,诸法皆空,一切“相”都是虚妄。佛菩萨对性别没有分别心,尘世存在的歧视是着相、是虚妄的偏执。佛化现可女相、可男相,甚至畜生相,随缘自在,救度众生。佛菩萨对于众生,只有无尽慈悲,无论任何性别。

菩萨也是人,须要基本人权,包括吃喝拉撒。《增一阿含经》:“诸佛世尊皆出人间,非由天而得也。”观音若以女性现身,上女厕所净手,想必不会有人反感、抗议ta(此处无贬义,仅表示性别不定——“非男非女”)本是善男子、勇猛丈夫。

或许有人说,菩萨可以变身变性,不等于凡人有权变性。这毫无道理,《法华经》讲:众生皆可成佛。

两千多年来,佛教一直实行性别平等、性别自由。但在2024年美国总统大选中,性别自由仍是高度争议话题。性少数权益,只是少数人的权益。这次大选,支持性少数权益的一方失败了。按佛教的说法,有相当多的选民着相。在尘世,少数人权益容易被忽视,有时甚至遭到故意践踏。民主制度,并不能保证人人都有菩萨心肠。但是真正的民主,不光要求少数服从多数,同时也要求多数尊重少数——尤其是他们的基本人权。一个人的性别,当然是ta的基本人权。

美国本来没有规定什么人上什么厕所的法律,反对性少数权益的人新创关于厕所使用的限制性法律。如果观音菩萨来美国访问,ta应该上怎样的厕所呢?佛教对此有明确答案:观音现女身时,即享有女身的方便。若论政治哲学,反对性少数权益的人不是主张小政府、大社会吗?管什么人上什么厕所的政府,一定是世界上最无聊的政府。

汉语佛,是佛陀的简称,梵语Buddha的音译。汉字佛的古音,读bhi?t。佛陀的本义,是觉者、觉悟者、悟道者。保守人士批评性别自由是觉醒文化的一部分。他们说得太对了,性别自由就是佛道的一部分。佛道,就是觉醒文化。

我对性别自由问题了解有限。狗狗朋友当中有位流动性别(gender fluid),他们是十几年的朋友。他本人和他的家庭,跟我们一样正常。我们这里也有歧视变性的人(transphobic),但一般不敢太过分。说到底大家都是街坊邻居,谁也不要歧视谁。

我以前去教堂。那里有四五位牧师,全是女性。信众当中有位变性女人。她当然上女厕所,天没塌下来,女牧师们没限制她。我跟她握过两次手,没有特别的感觉。可见基督教也可以有性别自由。

好几年前,我接待过一对来自外州的白人夫妇。他们“儿子”在附近读大学,正在变性。他们坚决反对,是专门来阻止的。夫妇俩都受过良好教育,丈夫有博士学位。我建议他们不要管,就是想管也不一定管得了。强行干预,双方都痛苦。孩子想做女人,却有一副男人身体,这种痛苦,应该理解。理解、支持,说到底还是对孩子尊重。我煮咖啡给他们喝,劝告他们。我没有冒犯他们,女方事后还感谢我。我们麻州当然保护他们孩子的权益。

对我来讲,一个人的性别,完全是自己的选择、自己的自由,政府无权干预。在这一点上,我很保守、很传统、也很佛系。

20241120

冯墟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三颗松' 的评论 : 松兄好,后会有期!
三颗松 发表评论于
我们同一州估计离你家不远有机会见见
冯墟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风水纵横' 的评论 : 南无阿弥陀佛!
冯墟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碼農學寫字' 的评论 : 本来就是无事生非。佛教很通达。
风水纵横 发表评论于
同意
碼農學寫字 发表评论于
冯兄为文总能庞征博引深入浅出,让我受益匪浅。在MFA好像就有一尊男性观音菩萨雕塑。
“ 管什么人上什么厕所的政府,一定是世界上最无聊的政府。”,可不是吗!
祝冯兄感恩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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