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房地产买卖的新规定
为适应市场的变化和社会的需求,加州近几个月对房地产买卖合同和相关法规进行了多项更新,这在近些年来少见,可能会对房地产买卖产生深远的影响。主要变化如下:
1. 买方经纪人佣金支付方式的调整:
自2024年8月起,美国房地产经纪人协会(NAR)实施新规,卖家不再被强制要求支付买方经纪人的佣金,且在多重上市服务系统(MLS)中不再公开显示佣金信息。这意味着买家需要与自己的经纪人签订协议,明确佣金支付方式和服务内容。
2. 强制签署买方代理协议:
根据新规,购房者在看房前必须与经纪人签订书面代理协议。该协议应明确经纪人的服务范围、佣金比例、付款方式以及合同期限等内容。 这个强制规定已在2025月1月1日起正式实行。
3. 新增房屋保险相关条款:
由于近期房屋保险市场的变化,加州房地产买卖的制式合约新增了一项保护条款。如果买家在规定期限(正常17天)内,无法找到满意且可负担的保险,可以选择退出交易,卖方需全额退还押金。
4. 房产翻新信息披露要求:
自2024年7月1日起,对于在获得房产所有权后18个月内转售的1至4单元住宅,卖方必须披露近期的维修和翻新情况。具体要求包括:
• 任何增建房间、结构改造、其他改建或维修。
• 所获得的任何许可证明副本。
• 每个承包商的名称和联系信息。
这些信息应在转让披露声明(TDS)中提供,以确保买方充分了解房产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