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法院系统操作程序的实例分析

In the course of justice none of us should seek salvation.
We do pray for mer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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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司法(法庭)系统操作的顺序是:联邦地区法院(庭审法院) -->联邦上诉法院 --> 联邦最高法院(最终判决)。
在我的两篇帖子下,读者"枪迷球迷"反复用2018年美国最高法院审理"川普对夏威夷(Trump vs Hawaii)"时大法官汤玛(Clarence Thomas)表达的个人观点,作为他自己的观点: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没有权利干涉总统行政命令的执行】,间接表示【只有与白宫平级的联邦最高法院有资格决定白宫行为的对错】
既如此,我们就具体分析这个让"枪迷球迷"读者念念不忘的"川普对决夏威夷"的官司。

"川普对决夏威夷 (Trump vs Hawa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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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年初,川普宣誓就职总统后不久,就签署了一份"总统行政命令", 禁止一些穆斯林国家的公民进入美国。政令一出,美国全国海关入口处立刻做出相应的反应: 这些穆斯林国家公民不被允许进入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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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川普的这一"总统行政命令",以夏威夷州挑头的几个州,在位于夏威夷的一个"联邦地区法庭"挑战川普行政命令合法性,于是有了"川普对决夏威夷(Trump vs Hawaii)"这一司法纠纷。
夏威夷等州的理由是,
1)川普总统的行政命令超出了美国移民给他的权限;
2)宪法角度说,川普的行政命令涉嫌"政府干预宗教"而违宪。

"川普对决夏威夷 (Trump vs Hawaii)" 的司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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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威夷等州提告后,位于夏威夷这一"联邦地区法院"裁决川普败诉,"川普行政命令不得执行", 全国所有海关入口处立刻做出相应的反应: 这些穆斯林国家的公民又被允许进入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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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政府不服"位于夏威夷联邦地区法院"的这一判决,上诉到相应的上诉法院(美国第9联邦上诉法院 The 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Ninth Circuit)。
上诉法院"维持联邦地区法院的判决", 全国所有海关入口继续允许相应穆斯林国家的公民进入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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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政府依然不服这一"上诉法院"的判决,上述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2018年6月26日,最高法院(5:4)否决"上诉法院"的决定。
川普的这一行政命令立刻再次生效: 相应的穆斯林国家公民不被允许进入美国。

"川普对决夏威夷 (Trump vs Hawaii)"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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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讲述的"川普对决夏威夷"的司法纠纷,是联邦法院系统的完整操作流程,是美国宪政民主下,执政机构(白宫)受到司法机构(联邦法院系统)制衡的具体展现。
1) 总统行政命令签署后,海关的联邦政府职员立刻遵照命令做出相应调整,禁止某些穆斯林国家公民入境;
2) 夏威夷的美国联邦地区法院"禁止实施(这一)总统行政命令"的判决一出台,全美国的海关的联邦政府职员立刻遵守联邦法院判决,停止使用"总统行政命令"; (作为"联邦法院"的决定,它适用于"全美国所有的海关", 而不仅仅适用于"夏威夷的国籍机场海关")
3)"上诉法院"的决定,让"联邦地区法院"的裁定继续在全美国海关有效;
4)"最高法院"否定上述法庭的裁决,川普行政命令立刻在全美海关再次生效。
如此,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法官的裁决),对美国总统的行为具有制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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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释最国法院否定联邦地区法院/上述法院的判决的理由时,代表多数的主大法官(Chief Justice) John Roberts陈述了最高法院对夏威夷等州提出的告状理由的意见,认为两个理由都不成立。不同于"地区法院/上述法院"认可夏威夷状告理由这一"技术角度"的差别,导致最高法院与"地区法院/上诉法院"两种不同的结论。
主大法官John Roberts的解释中,没有对["地方法院/上述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的权力]提出任何质疑, 这一点,与"枪迷球迷"提到的"大法官汤玛(Clarence Thomas)"质问下级法院干涉总统施政的界限"有本质的不同。主大法官John Roberts 的解释, 代表多数大法官(5名)的一致意见,大法官汤玛(Clarence Thomas)的质问, 只代表他自己的抱怨。

大法官汤玛(Clarence Thomas)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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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迷球迷"反复引用"大法官汤玛(Clarence Thomas)"质问下级法院干涉总统施政的界限",这一质问是在否定司法机构对白宫权力限制这一"三权分立"的一项重要元素。
没有"联邦地区法院"的最初判决,就没有川普政府的上诉; 没有上诉法院的判决,也就不会招来"最高法院的判决"。在美国的宪政民主体制下, 那些让大法官汤玛(Clarence Thomas)看不起的联邦地区法院/法官的存在,才让美国最高法院有了存在的意义, 才让他有了现在这份可以用来收取贿赂的大法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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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面那篇"对美国政府三权分立的一个误解"帖子中,介绍了联邦法院系统的三个组成和各自的职责,其中只有"联邦地区法院"直接审理案件,上诉法院/最高法院都不涉及审理案件的具体细节。
当大法官汤玛(Clarence Thomas)否定了"联邦地区法院"的断案资格后,谁来做最初的审案?上诉法庭或最高法院?
如果任何涉及联邦政府的官司(白宫总统职权)都越过"联邦地区法院/上诉法院", 直接提告到"最高法院", 那大法官汤玛(Clarence Thomas)不就成为一个联邦地方法官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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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言论自由的国家,人人都有表达自己意见的自由,包括"枪迷球迷"反复提到的大法官汤玛(Clarence Thomas),他的抱怨也是他言论自由的一部分。事实是,这个2018年的抱怨,到了2025年,除了被"枪迷球迷"视为至宝外, 令人庆幸地还未带来任何变化。
敲敲木头。

我心依旧2008 发表评论于
宪法是所有法律的母法,是限制一切法律,和行政令的国家根本大法,违反宪法的法律和行政令一律无效,作为行政权的行使政府权力的行政令不得违反宪法; 川普先生上台颁布了太多的违反宪法的行政法令; 马斯克非经参议院任命则非政府官员,无权行使政府权力,马所说的一些政府官员贪污问题有无权威机构如四大会计机构出具,是否是他一人通过推特造谣,最根本的是一个非经法律程序的平民有何权力说这个贪污,哪个挪用, 马斯克所做的一切都违法,一个平民如何行使政府官员权力? 依据的法律是哪一条?
ShalakoW 发表评论于
从"联邦地方法给出裁决之日,到最高法院否定这个裁决之时,这段时间,美国海关联邦工作人员,在依照位于夏威夷的美国联邦地区法院的裁决(而非川普的总统行政命令)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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