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第三章第10-14节,保罗继续给加拉太的弟兄们阐述我们称义是因为信,而不是因为行律法。他说,凡是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旧约圣经上说凡是不能够始终按照律法所规定的一切去做的就是被咒诅的。很明显,没有一个人能够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律法并不是出于信心,只有做到了始终如一的遵守一切律法才能称义,而这对于人来说是不可能的。因此,神为了拯救我们,就差遣他的儿子为我们钉了木头十字架,替我们受了来自于律法的咒诅,因为旧约圣经说‘’凡挂在木头上的都是被咒诅的”。这样,我们就通过耶稣基督被赎出了律法的咒诅,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而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