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国七十年——记亦泣亦歌的人生旅途(91)

几方田亩,耕耘不辍,乐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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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处理后遗症

自1994年4月28日到刺绣厂上班,我一直深受前任遗留的问题困扰。比如前领导动用公款私自建房;晁克华居住的大杂院的水费电费均由刺绣厂付款;一位女工的晶体脱落的费用一直全额报销,每次来报销都闹得天翻地覆;门面出租房的租费过低,领导有受贿之嫌;很长时间不来上班的人,不到厂里交劳动保险等等。产生极为恶劣影响的有两件事,一是晁克华任期,省外贸状告刺绣厂合同纠纷案,晁克华因为受省外贸利诱威胁,把刺绣厂铁定胜诉的官司以调解的方式判输,为此刺绣厂的赔偿三十几万元;二是一个王姓退休工人,月月的报销的医药费动辄上千元至数千元不等,令人发指。记得第一次这个王姓退休工人拿着一千多元的发票,我因刚来,不便发作,勉为其难地给他报销了。第二个月他又拿来三千多块的发票来报,我当场就把发票甩给了他,斥责道:你是在开玩笑!全厂退休人员工资也不过三千多块,拖延了一个多月至今未发,你一下拿来三千多块药品发票,你当全厂职工和我是冤大头啊!说罢扬长而去。

这些问题反引出刺绣厂先前小作坊式管理的混乱程度,以及职工对此的愤怒心态,也反映了职工对我的信任。我慎重地思考后,决定以难易和紧迫度为原则处理上面所列的问题。

第一次厂务会议专题研究晶体脱落的女工的医疗费问题。参与会议的有七人:倪四维,晁克华,周兆余,胡志刚,徐忠云,刘自权和我。会议开得尴尬,没人发言,我几番催促,众人仍然沉默。鉴于厂里没有医疗方面的硬性规定,我说:既然厂里没有规定,我们领导班子举手表决,以简单多数为决定。之所以决定举手表决,是因为他们不发言,之所以不发言,是因为他们怕得罪人,举手就可以使他们无可规避。表决的结果是四票赞成全报销,他们是倪四维,晁克华,周兆余和我,反对全报销三票,他们是胡志刚,徐忠云和刘自权。这次投票使我对领导成员有了一个初步认识。何人为公,何人为私,一目了然。这次投票,在场内产生不小的震动,手管口实行投票表决还是第一次,有人说过去一直是一把手说了算,现在居然一人一票制,开了新局面。

接下来开始处理医疗报销制度。这个问题牵涉面广,必须用职代会的力量来解决它,我把这事交由周兆余处理,因为他是工会主席。首先开始职代会代表选举,产生合法的代表,然后报经市工会和市人大,要求召开新一届职代会,并希望上级派代表参加。最终由职代会通过了职工医疗报销制度,从通过之日起执行,使得医疗费用报销有制度可依。这个制度和现在的大部分企业的医疗报销制的相同:住院费用按一定的比例报销;平日门诊看病,自己解决,厂里每月补助若干金额的费用。说来也怪,那个王姓从此再也没来报销任何医疗发票。这有两种可能,第一就是他过去拿来报销的发票全是假的,是为了捞钱;第二就是他现在吃的药都是他的子女从他们厂里解决。我相信他的子女绝不敢每月从他所在的厂里拿上几千块钱的医药。

刺绣厂面临皖西路和长青路,有几十间门面出租。但在我去的时候,每月仅收取二千多块的房租。群众对此反映强烈,认为是厂领导玩猫腻,个人受贿,厂里受损。我把这个问题交由魏清瑜主任处理,魏主任通过走访皖西路其他商铺的租金,向我提出了一个调整门面房租金的方法,我同意了。结果整个铺面的租金达到七千多元,除去发放退休工人工资,还有五千多元的结余。这里再说一件趣事,皖西路的门面房,一直有一个姓杨的二房东整体承租,然后分租给其他租户。在姓杨的得知我要动手解决门面房租金时,拎了两瓶茅台酒到我家,希望我能让他继续当二房东。我答应了。在魏主任全面提高租金后,他找魏主任,要求降低他的租金。魏主任找我,我说你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老杨送了我两瓶茅台酒,你问他是我退给他,还是他来拎,你再告诉他,如果他能在我们提租金的基础上分租时再加,那么我们就租给他,到明年我们再按他提高的数往上加,省去我们许多事。我当时讲这话的时候,办公室的人全部在场。老杨不再提当二房东的事。这两瓶茅台酒,在一次厂里职工去我家热闹时,我拿出来给他们喝了。之后,我和魏主任经过两年的时间,把门面房的租金逐年提高到与其他单位门面房的租金持平,整体租金达到一万多元的水平。和之前的每月两千多元形同天壤

至于西大街大杂院的水电费,处理起来更为顺手。我请一位在厂工作的人回家告诉他在供电局的丈夫,让他转告分管西大街供电的人,说刺绣厂不愿再当冤大头,自下个月,不再为这个大杂院付电费。请供电所自行处理。同时还带去一纸通知,敬请供电所理解。供电所由此没找刺绣厂的麻烦。水费处理遇掀起了一点小波澜。当水厂到厂里收取水费时,财务科拒付。水厂通告住户将安装分表,费用自理。一个杜姓老混混在其他人的怂恿下,到厂里找我撒泼。我说你吃水凭什么要厂里掏钱?他继续撒泼,我说白吃白喝的年代过去了,不要再想好事了。他见我态度坚决,只好灰溜溜的走了。

处理和省外贸的官司波费周折。前文已说过这个官司是省外贸许以给订单,使晁克华上当,打输了官司。幸好晁克华被免职,倪四维上任后及时提出上诉,而中院分管此案的法官调任,官司拖延到我接任尚未判决。我上任后,庭审的通知下来,那时我法制观念淡薄,认为律师是和法官穿一条裤子的,所以没请律师,自己出庭辩护。第一次开庭,我义正言辞地斥责省外贸卑鄙无耻,用给订单做钓饵,以调解的方式,诱骗晁克华上当。我还说这样一个事实清楚的的案件,居然判刺绣厂输,这是法律不能彰显正义的悲哀。我还反问:如果晁克华签字同意把刺绣厂送给省外贸,难不成地区中院也会同意?所以,我希望省外贸知错就改,主动撤案,不要再令堂堂的省属企业蒙羞。

第一次开庭后,当事法官找我谈话,希望能够理解法院的苦衷,维持原判。我断然拒绝,说刺绣厂现在有二百多号人要吃饭,每月发工资都很艰难,哪有钱去打水漂。再说,省外贸太恶劣,这场官司来得蹊跷,一个从不存在的合同,怎么会出现判输三十多万的结局。卢法官听了,态度很冷淡。他原是地区武警支队的政委,转业到地区中院担任法官,有人告诉我,这个人很快就会担任领导,最小都是审判庭长。和卢法官谈话即将结束时,我站起来,斩钉截铁地说:这场官司如果刺绣厂输了,我徐凯肯定会到北京去,从金水桥上跳下去!我不相信,神圣的地区中院会再次作出令人匪夷所思的判决。

鉴于卢法官的冷漠,我非常担心这个案子会维持原判。出了法院,我直奔地区政法委,来到政法委书记张勤先的办公室。张勤先曾担任过六安市长,家住在地委大院,我们经常碰面,但未交谈过。他见我来,很热情,询问有什么事?我如实地把这场官司的来龙去脉向他作了汇报。他听完后说:真如你所说,这场官司不值得担心。我说我对这个卢法官很担心,他找我谈话,就是想告诉我他要维持原判。张书记说:你先回去,等我了解的情况再说。

大约四天以后,我正在厂里上班,一个人找到我的办公室,自我介绍说他是张勤先书记的秘书。他说:张书记让我来告诉你,这场官司如果中院判你们输,你就去找他。我喜出望外,连声致谢。秘书走后,倪四维对我说:徐凯,这个官司算是打成功了,那个卢法官的脸真难看,我和他接触几次,觉得一点信心都没有。我说晁克华怎么能这样做呢?他说小裁缝大都这德行,只顾眼前利益,结果呢?他去找省外贸要订单,人家翻脸就不认人,哪有订单给他。

处理数年不在厂上班,又不到厂里缴社会保险的情况,我遇到了阻力。这阻力来自政府,当我通知停缴这部分人的社会保险时,市社保局不同意这样做,坚持要我们继续替他们缴。魏主任据理力争,无奈权力在他们手中,他们要挟说:如果你们不缴这部分人的社会保险,他们就停发退休工人的工资。这样事情搁到现在不会是问题,但在当时却是大问题。当时,退休工人的工资由所在工厂发(工厂然后拿工资表到社保局要)因为他们害怕单位不缴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险,就把退休工资和在职职工保险捆绑在一起,我们不缴在职的,他们就停发退休的。我们说上班职工对此意见大,说凭什么我们挣钱来养活他们?还有没有天理!社保局理亏词穷,只好答应说你们可以采取登报通知的方式,通知他们们来厂缴社会保险,逾期不来,你们凭登报的证据,我们给于免缴。

尽管我们最后达到了目的,但却对我个人造成了伤害。这些人在那个冒领医疗费的王姓退休工人的煽动下,数次去市里、地区、省里诬告我贪污,使我名誉受损。我一直在任何场合都说:刺绣厂的混混们屡屡上告我的根源是六安市政府社保局,他们为了多收几个钱,不讲原则,用不发退休工人工资来要挟厂方替这些不上班的混混缴社会保险。更令人心痛的是:在我的任期里,这些不上班的混混最后都按月到厂里缴社会保险,可是,我离任后,政府里面的公务员将这些人收到市里去,替他们缴社会保险。这些败家公务员为了自己安生,花纳税人的钱,替这些不愿上班干活的混混买社会保险,真是恬不知耻。可见,在维稳的幌子下,一些人花钱买安定,浪费了多少国家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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