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 20 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18节说到不义的人通过行不义的事,压制神的真理,19、20节接着讲,他们之所以如此,并不是出于无知,不知道有神,而是他们不肯谦卑在神的脚前,装作无知,装作看不到。
“人所知道的神的事情”,可能包括神的存在、神的神性、神的大能、神的创造等。对于神的救赎的真理,除了圣经,神并没有在其他地方给以启示。
神的事情,神已经显明给世人看。“显明在人心里”,原文是“在他们中间”,不是强调这个显明只作用在人的心里,而是强调神已经通过自然界等明明可知的现象,把祂的神性和大能显明给人了。正如神救恩的启示一样,都是来自神主动的启示,没有神的启示,我们就无法从祂所造之物看到其中神的奇妙作为和神的大能及神性。
因此,显然神的启示就包括两个范围的内容,一个被称为普遍启示,关于神的创造和大能,另一个则被称为特殊启示,关于神奇妙的救恩。
20节则具体解释神是如何显明祂自己给我们的呢:
首先,神的永能和神性是可知的。“永能”的用法在新约很少见到,“永“强调的可能是时间的长远,呼应”自从造天地以来“直到”永远“,永不会改变。神的大能当然是如此,这也可以说是祂神性的一部分,全能、慈爱、公义、良善、圣洁,常常被我们用来表达神的神性。保罗宣告说,这些都是可以被知道的。
第二、神的永能和神性是眼睛无法看到的。但神的永能和神性又是眼睛不能看到的,因为神的永能和神性是透过祂所创造的宇宙间接启示给我们的,我们看到的只是祂的创造,神并没有直接让我们眼睛看到祂,包括祂的大能和神性,而是通过在我们的悟性中,领会知道这个宇宙背后那位创造者---神的永能和神性。
第三、神的永能和神性是可以晓得的。这里的晓得,指的是心灵的领悟,本来眼睛看不见的,却可以通过心灵的思想,(用心灵)看见了本来(眼睛)看不见的。这个领悟的能力当然来自于神的恩赐,圣经一开始就启示我们,人是按神的形象和样式被造的,神吹了一口气,不仅把人从泥土所捏造的死的塑像变成为活的人,同时,也把思想、领悟等内在的能力赐给了人,这是何等的恩典和慈爱,任何其他活物,都没有这样的恩赐和能力。
第四、对于神的启示,人可以晓得,无可推诿,除非你故意装作不知道、不去思想,不去领悟,故意做一个愚顽人。
这里的叫人无可推诿在文法上有两个可能,一是结果,意思是神已经向你显明了祂的永能和神性,你应该领悟得到,但你却故意做愚顽人,那么你承受神的愤怒的责任就在于你自己了,你没有任何借口责怪神。第二是目的,意思是神向你显明祂的永能和神性,祂的目的是使得你应该领悟得到,无可推诿。这两个意思实际上没有大的分别。
总之,保罗通过这两节经文告诉我们,对于神的永能和神性,我们明明是可以知道的,因为祂通过祂的创造,已经给我们显明了,我们虽然眼睛不能直接看到,但我们通过心灵的思想和领悟,是可以看到的。因此,既然看到了,我们就应该谦卑俯伏在祂的脚前,尊祂为大、荣耀祂、赞美祂、敬拜祂。但如果我们故意做一个愚顽人,不去思想、不去领悟,甚至装作瞎子,故意无视神的启示,那我们就无可推诿的自取神的愤怒了。可悲的是,我们都是不义的人,都是无可推诿的背离上帝启示的人,都是注定在神的愤怒当中自取灭亡的人!
备注:我的这些”罗马书读经笔记“,很多地方参考了D.A.Carson NIV Zondervan study Bible,"圣经综合解读”,周兆真罗马书中文圣经注释,鲍会园罗马书天道圣经注释,李思静博士的一些讲道内容、以及其他一些参考书目。非常谢谢这些学者提供的一些见解。求圣灵继续带领,使我可以完成罗马书的读经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