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哈利英語課堂(單詞演義)
grand:從大滿貫到與大陪審團
網球界有四大大滿貫,在國際體育界影響非常大。它們分別是硬地的澳網(Australian Open),紅土的法網(French Open or Roland-Garros)、草地的溫網(Wimbledon Championship)和硬地的美網(US Open),這四大網球賽事都屬於大滿貫(Grand Slam)。
史上獲得大滿貫冠軍最多(24次)的喬科維奇(Novak Djokovic)
什麼是Grand Slam ?
Grand slam直譯過來是巨大的聲響,據說這個詞最早出自18世紀一種名叫「Boston」類似橋牌的撲克牌遊戲中。在Boston裡,grand slam是形容一位玩家贏得了單局全部13墩牌。1938年,美國網球好手唐納.布吉(Donald Budge)在當年拿下了四大賽事全部的男子單打冠軍,創下歷史。美國專欄作家丹齊克(Allison Danzig)將這個出自撲克牌遊戲中的grand slam,用來形容布吉非凡的成就。從此Grand slam開始在網球運動中使用。
Budge at Wimbledon 1938
以grand slam為基礎,後來也延伸出,生涯大滿貫(career grand slam)、包括奧運冠軍的生涯金滿貫(golden grand slam)、包括奧運與年終冠軍的超級大滿貫(super slam)等等。
在中文裡之所以將grand slam翻譯成「大滿貫」,據說是借用自咱們的「國粹」——麻將裡的術語,指的也是類似全贏的意思。
Grand的基本含義
接下來重點講講grand slam中grand一詞的應用。
1 grand的基本含義是「盛大、隆重、輝煌」的敘事,所以我們可以說:
eg. The Palace of Versailles is very grand.
凡爾賽宮非常宏偉。
所以商家要強調我這是“Grand Opening”(盛大開業),不過這詞有濫用之嫌,哪怕一間小超市也冠以Grand Opening之名。
同理,豪華酒店稱自己為“The Grand Hotel”(大飯店),旅行社稱自己的行程是“ Grand Tour”(大旅行)。The grand finale(大結局/壓軸):指某個活動或表演的高潮部分,特別重要且精彩。
- “Grand”也用來表示家庭中的輩分,比如:
- Grandmother(祖母)、Grandfather(祖父):表達“祖輩”。Grandson和Granddaughter 都是Grandchild孫子輩:總之,要麼比爸爸媽媽更大,要麼比兒子女兒更小。
- 那曾祖父呢?就在前面加一個great,高祖父就再加一個great唄,以此類推,沒有限制。孫子輩也一樣,重孫玄孫前面分別加一個和兩個great。
大家知道,孔子后人繁衍到現在,最多的據說已是83代,這前面該加多少個great,就請自行腦補吧!
古代大思想家孔子、摩西與穆罕默德等人在1827年莫澤斯的畫作中,收藏在羅浮宮
3 Grand還可能是美國俚語裡的一千美金大鈔。
eg. John's new car cost him 20 grand! 約翰買新車花了兩萬刀!
It costs 5 grand.(這花了五千塊。)這裡“grand”代替了“thousand”,簡潔又隨意。
4. 有時候“grand”會用來表達一種輕鬆或誇張的語氣,帶點感情色彩。例如:
- We had a grand time!(我們玩得超開心!)這裡不一定是真的“宏大”,而是強調愉快的心情。
- He’s a grand old man.(他真是個了不起的老頭。)這裡帶有親切和敬意的感覺。
Grand 就是大大大!
正是因為grand具有“大”的含義,這個詞也就在生活中有了很多具體的應用,下面再給大家舉幾個例子:
大鋼琴,也就是一般音樂會上用於演奏的三角鋼琴,我們普通家庭裡的立式鋼琴(upright piano)和它可不能同日而語。大鋼琴共鳴腔體龐大,所以音量大,泛音也更豐富。音樂會用的九尺演奏琴不需要任何擴音設備就能響徹整個大廳。
1. 大家對一級方程式賽車(Formula One,F1)應該不陌生吧?它的每一站大獎賽都可以叫做Grand Prix。
prix在法語中就是價格,獎金的意思,相當於英語中的prize。比如每年澳門最重大的體育賽事就是格蘭披治大獎賽(Grand Prix Macao),這個格蘭披治當然就是澳門人的譯法啦。
2.美國亞利桑那州有個著名景點叫the Grand Canyon大峽谷,之所以在canyon前面還要加上grand,應該就是因為它攝人心魂的雄偉壯麗吧。
3. 還記得隋煬帝征發百萬民夫修建,以至於引發隨末群雄並起,農民大起義的隋唐大運河嗎?它的英文譯名就是the Grand Canal。
由於它的水利疏通和漕運功能,使它成為中國古代的南北交通大動脈,相當於現在的京滬高鐵和京廣鐵路,而且至今仍在使用,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
the Grand Jury:大陪審團與辛普森殺妻案
大家知道,英美法系擁有一套獨特的陪審團制度(jury system)。也就是對於某些重大案件,從一般市民中隨機選出若干名陪審員,委派其參與刑事訴訟或民事訴訟的審理,並獨立於法官作出事實認定以及決定法律適用的司法制裁。
我自己就曾在某一天忽然接到洛杉磯法院給我寄來的信件,一開始嚇我一跳,我什麼時候攤上事了? 打開一看才知道是要求我去參加當地法院的陪審團(jury),如果不能出庭,還必須回信說明原因,否則會有損我的信用記錄(credit record)。
但這個jury還只是一個小陪審團,除此之外還有大陪審團,叫Grand Jury。大陪審團通常由16到23人組成(例如美國聯邦制度),比小陪審團(通常6到12人)人數多。
- 職能重要:大陪審團不負責判定有罪或無罪,而是決定是否有足夠證據。在美國,聯邦憲法第五修正案規定,所有重罪(felony)起訴前都必須經過大陪審團的審查,這體現了“grand”的權威性。
- 在生活應用上,你可能聽到新聞說:“The grand jury indicted him for fraud.”(大陪審團指控他犯了詐騙罪。)這裡的“grand”帶有正式和嚴肅的語感。
大陪審團只處理「影響特別巨大」的刑事案件。比如被稱之為「世紀大審判」的「辛普森殺妻案」,最初就召集了一個由 23人 組成的大陪審團來審查是否對O.J.辛普森提出謀殺指控。
不過,為了保證絕對公正,這陪審團制度也夠奇葩的,不但陪審員要和涉案人員沒有任何牽連,比如說有的人曾經追過星,找明星簽過名,不管這人是不是辛普森,你都可能因此被排除在外。
還有,陪審員在案子審理過程當中是不能回家的,因為擔心你這回家一看電視,和一些街坊鄰居再一討論案情,那就沒法保持獨立判斷了。所以在辛普森殺人案中,陪審團團員一直被隔離了長達九個月之久,據說到街上買一包零食都得法警陪著!
雖然後來由於新聞曝光過度,大陪審團被解散,但案件最終還是進入了著名的刑事審判階段,當庭洛杉磯警方提出的四大鐵證:鞋印、血跡、手套、刀具,全部被華人神探李昌鈺博士推翻,案情因此大逆轉,成為一樁世紀懸案。
李昌鈺也因此一戰成名,名聲大噪。
經典推理片《十二怒漢》
最後給大家推薦一部好萊塢經典電影,叫《十二怒漢》(12 Angry Men),由著名影星亨利.方達主演 ,電影圍繞著一個12人陪審團的辯證討論過程探討美國法律正義及陪審制,被認為是美國電影史上最重要的電影之一,並譽為影史上「最偉大的法庭片、辯證推理片」。
這部90分鐘黑白電影的場景從頭到尾都在市中心的一間陪審室裡發生。在有罪與無罪的不斷推定與轉換間精彩的演繹出了合理懷疑、疑罪從無、公平審判、公民責任、道德境界、冷靜公正等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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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lty,or not guilty,it's a ques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