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强调的“敬以直内,义以方外”,已经蕴涵了义务论成为对外在规范的遵守和执行,“义以方外”确认了规范义务论的存在。儒家官德,实际上是一部规范体系的理论。这些规范具有义务论性质,儒家是从两个方面设计的,一是道义论成为官德规范的哲学基础,二是义务论成为官德规范的价值取向。基于这样的方向,儒家官德规范自成一个体系。
1.外化的性质。规范是创设的,义务论也不是抽象和停留在空洞的象征意义里。它需要有理论和实践意义,但也要有可操作性,对于儒家官德规范体系,我们正是有着这样的考量。当然,从伦理学的角度看,道德规范是有层次的,有基础性的、也有高级性的,有理论层面的、也有实践层面的。儒家的一条内圣外王路径: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在接受义务论的前提中,已经彻底性地规定了儒家官德体系的来龙去脉。
我们发现,在历代官箴中,似乎这些方面的规范都能够比较集中地得到反映。下面我们取自这类官箴,按“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路径,归纳概括有这些意义的官德规范,并作些简要点评:
第一,治官类:当官有法
《官箴》。做官三字经:“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清廉、谨慎、勤政,是为官最重要、最基本的从政规范。
《从政录》。做官七要:“正以处心,廉以律己,忠以事君,恭以事长,信以接物,宽以待下,敬以处事,此居官之七要也。”正直、廉正、忠诚、恭敬、信实、宽容、敬重,是为官的基本准则和基本要求。
《自治官书》。为官“莫作孽”七则:“廉洁俭约”、“居官循理,守法惟谨”、“正己率属,考其殿最,属吏观感,固兢兢自守”、“儒雅重士,好为培植人材”、“居心恺悌,处事精详”、“务求通达下情”、“存心恕而执法严”。
第二,治民类:“民之父母官”
《牧鉴》:做“民之父母”官:“民之官,爱之如子。”
《牧令书》:“洁己爱民,实心办事。”
《学治臆说》:“治民以亲民为要”。
第三,治家类:范家
《官箴集要》:“居官必须先治其内,后治其外。”
《佐治药言》:“范家:身之不俭,断不能范家;家之不俭,必至于累身。”
《牧民忠告》:“治官人治家,古人尝有是训矣。”
第四,治身类:正己修身
《庙堂忠告》:“惟善自修者,则能保其荣;不善自修者,适速其辱。”
《学治续说》:“治以实心为要,尤以清心为本。”
《居官镜》:“务立身行道为本”。(当官必须要修身立政,坚持道义为本。)
第五,平天下类:尽官道
《官箴集要》:“居官以公平正大为体”。(公平、公正的从政规范。)
《居官镜》:“务正直以遵王道之平”。(服从道义平天下。)
《从政录》:“为人不能尽人道,为官不能尽官道,是吾所忧也。”(治理天下有人道,也有官道。)
2.治道的性质。这些集儒家精髓的官德规范,有这样的特征,即基本上沿袭孔子、孟子的治道精华。仔细品味,有三点值得指出:
第一,在孔子那里。孔子虽然没有“官德”二字连用,但是孔子已经十分注意到“为政以德”的问题。孔子一再强调:“政者,正也。子帅而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从政者,自己先要正直,才能领导别人。自身正,就是有德性、有德行。有一点很重要,孔子揭示的官德,内容相当丰富,有伦理学、有认识论,并被孔子认为是出仕的主观条件。《论语尧曰》记载,子张问孔子,从政有哪些德性?孔子提出“尊五美”:“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这五种从政美德含有深刻的“中庸”之道的辩证法色彩:当官的给人民好处却不会浪费,劳累人民却不会招来怨恨,自己有欲望却不会引向贪婪,庄重矜持却不会产生傲慢,威严却不会凶猛。孔子的弟子经常向老师提问如何从政,孔子回答,抓住的核心就是从政规范,也就是官德。看一下《论语》中的多处记载,《论语学而》:“子禽问于子贡曰:‘夫子至于是邦也,必闻其政,求之与?抑与之与?’子贡曰:‘夫子温、良、恭、俭、让以得之。’”温、良、恭、俭、让,五种官德,缺一不可。《论语为政》:“子张学干禄。子曰:‘多闻厥疑,慎言其馀,则寡尤;多见厥殆,慎行其馀,则寡悔。言寡尤,行寡悔,禄在其中矣。’”子张向孔子学习做官求俸禄的方法。孔子提出了认识论上的言行要求:多听存疑,说确信的东西,就会减少错误;多看存疑,行确信的东西,就会减少懊悔。如此则能获得官职俸禄。《论语颜渊》:“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使民信之矣。’”“使民信之”,优于粮食和武器,可以去兵、去食,但是不可以失掉对人民的信用。这就叫“自古皆有死,民不信不立。”又:“子张问政。子曰:‘居之无倦,行之以忠。’”在位要讲勤政,理政要讲忠诚。《论语子路》:“子路问政。子曰:‘先之劳之。’”自己先带头,先劳作,这是当官应该有的榜样意识。据说,孔子弟子中不乏做官的,其中也有些比较有名,孔子给他们的教诲,最集中地体现在《论语》里,所以有人言:半部《论语》治天下。中国历史上很多有名的政治家就是信这个理,看来,孔子所言的这些官德,一直被后人传诵,也成为官德楷模,名垂千史。这说明它还是很有道理的。
第二,在孟子那里。孟子的“民本”思想和“大丈夫”理论,为儒家官德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规范制高点。民,在孔子那里,多从“役民”角度看待,至多是经济地位的改善,而孟子更从本体论高度提高“民本”地位。“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是“民”的政治地位的提高,不仅如此,“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极大地提升了义务论转化为儒家官德规范所期待的理想官员的人格象征。一方面,民本的政治地位,在孟子的规定里,意味的是,官对待民,不仅仅是经济上给予供养,更重要的是要把民视为政治的向背,“得其民,则得天下”,“失其民,则失其天下”,经济与政治可以相辅相成,而政治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统率经济。提高人民的政治地位,一定要考虑他们的经济能力和生活状况的改善。这就得端正好官民关系。孟子从民本视野,十分重视“民之父母”的官德规范,来加强其执政功能的政治地位。在《孟子梁惠王》中,孟子是这样来证明和强化这些观点的:官员是“为民父母,行政”的,君主是“保民而王”、“施仁政于民”,给人民“制民之产”的,“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没有“恒心”的人民,社会还能维持多久?统治者还能够得到人民的支持和拥护吗?君王百官还能与人民同心同德吗?所以孟子向当时的齐宣王进言:“今王与百姓同乐,则王矣。”“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人民的力量不可轻视,人民的地位不可降低,经济上和政治上,君王官员都要作如是观。孟子把“土地、人民、政事”连为一体,称其为“诸侯三宝”,土地为经济事,人民为政治事,于此就有了“政事”。置人民于其中,可想而知,孟子是有政治能力的。与此相关的另一方面,孟子为这样的君王百官塑造了理想人格的标准,就是融入了道义论精神的“大丈夫”。孟子这样来描述“大丈夫”的政治道德人格。《孟子尽心上》:“居仁由义,大人之事备矣”;“有大人者,正己而物正者也(在位的‘大人’,他端正自己,便能使天下人端正)”;“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士何事?尚志”;“君子之志于道也,不成章不达。”《孟子离娄下》:“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象征一颗爱民之心)”“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舜帝道义至上的关切)”“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主仁爱,天下人也讲仁爱;君主讲道义,天下人也就讲道义)”“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道德伟人能够用道义纠正君主不正确的思想,端正了君王,国家就安定了。)”由此看来,这种“大丈夫”的政治人格,也就是孟子笔下的优于小人的“大人”、名副其实的“君子”、向尧舜看齐的“士”。笼统地说,就是到了“圣人”般的境地。
第三,官德规范,道义论取向,义务论实质。儒家官德体系,属于规范义务论体系。治官类、治民类、治家类、治身类、平天下类,都基于道义的性质、义务的设定。这一点,我们在孔子和孟子那里的基础性讨论里,已经可以看出。儒家的道义论哲学理念,统辖官德体系,儒家崇尚道义和义务,并希冀通过从政规范来引导和控制各级官员乃至君王,以义处命,竭尽职责。元代大儒张养浩的《三事忠告》(《牧民忠告》、《风宪忠告》、《庙堂忠告》)官箴,最经典地折射出这样的儒家官德理想。从出仕到致政,张养浩为自己的仕宦生涯画上句号的时候,向做官的献上了这份官箴,里面充满了自己为官的辛酸苦辣,但更包含了一份儒家学者兼仕者的道德情怀,这份官箴在历代官箴中地位很高、影响很大,尤其对明清二代官箴的发展,是起到了蓝本的作用。该官箴作为儒家官德规范的范本,是很有说服力的。而最有说服力的命题,就是《牧民忠告》里提出的“以义处命”:
“君子则以义处命,而不倚命以害义。”
此“义”为道义、为义务。当官的,必须依靠道义、义务来处置命运,而绝不能依靠命运来安排道义、设立义务。在这样的基本规定里,官员应当怎样去履行自己的使命?“以义处命”的“义”,不仅是规范的内容积淀,而且是行动的价值根据。张养浩就是这样设计一系列的官德规范(或称为官箴)。现在我们从三篇忠告里,作些点评,以便廓清其道义、义务的性质。
“省己:夫受人直而怠其工,儋人爵而旷其事,己则逸矣,如公道何?如百姓何?”当官的,要恪心自问反省:要把公道放在心里,要把百姓放在心里,懈怠职责、荒芜政事,公道不答应、人民不答应。
“克性之偏:弛缓克之以敏,浮薄克之以庄,率略克之以详,烦苟克之以大体。”缓慢辅之于敏捷,浮躁辅之于庄重,粗略辅之于详细,苟且辅之于道义。克服个性之偏,还是要靠道义、原则、规范来引导。
“戒贪:既受命以牧斯民矣,而不能守公廉之心,是不自爱也。”牧民司职,坚守公道和清廉,这是义务心使然。
“心诚爱民智无不及:诚有子民之心,则不患其才智之不及矣。”当官的,怀有爱民至诚之心,就不会怕做不好。
“察情:盖听讼者折衷于已然,苟公其心,人皆可能之;无讼者救过于未然,非以德化民,何由及此?呜呼!凡牧民者,其勿恃能听讼为德也。”儒家向不积极提倡“讼”(打官司),主张息讼,希冀以德化民。如果处理讼事,必须持公道公心,这是听讼者的义务。在中国传统社会,地方官员一般也承担处理讼事的公务,这在循吏的使命里看得特别清楚。
“民病如己病:民之有讼,如己有讼。民之流亡,如己流亡。民在缧绁,如己在缧绁。民陷水火,如己陷水火。凡民疾苦,皆如己疾苦也。”民病如己病,这是当官的义务心。爱民之心,“民之父母”官,在这里表达得再贴切不过了。
“先劳:古之为政者,身任其劳,而贻百姓以安。今之为政者,身享其安,而贻百姓以劳。己劳则民逸,己逸则民劳,此必然之理也。”做官先劳累自己,后有百姓安逸,反之,则不可行。这是义理之道,必须服从,不可抗拒。这也是对孔子“先之劳之,无倦”的发挥。
“明纲常:欲先教化,去其斁教悖化者,则善类兴矣。”在封建社会,儒家主张的官德,道义所指涉的东西,无非就是“明纲常”,它成为地方官吏承担地方风化的使命之一。这是最大的最重要的官员义务。
“勉学:学校乃风化之本,俗吏多忽焉,不以为务,是不知天秩民彝,一切治道,胥此焉出。”治道从教化出,儒家崇尚教化的文化使命,它作为官德规范,也成为官员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劝农:农之勤惰,一岁之苦乐,其所当为,有不待劝焉者。”官员鼓励农耕,是其职责所为,这叫“其所当为”;“劝农之道无他,勿夺其时而已”,农作有时间上的季节性和紧迫性的要求,需要官员有强烈的责任义务心来做好“劝农”。
“克终:为政者不难于始,而难于克终也。初焉则锐,中焉则缓,末焉则废者,人之情也。慎终如始,故君子称焉。”当官的,要把握住终始之辨,克终,一是按照原则、规则、标准、准则处理政事,保持执政环节的稳定性和有序性,一是自始至终与道同在,也即与道义同在、与义务同在。
“不竞:夫利之与义,势不并处,义亲则利疏,利近则义远。况为民师师,而专务于利,其聚怨纳侮,视市井小人不若也。故君子之从政也,宁公而贫,不私而富;宁让而损己,不竞而损人。”“不竞”,即谓不与民争利、不损人利己、不见利忘义,当官的,必须做到道义至上,以义为先,否则,就不是“大人”、“君子”,更没有“士君子”之道了。
“轻去就:古之人所以三揖而进,一揖而退者,有以为也。虽尧、舜、禹、汤、文、武之为君,皋、夔、稷、契、伊、傅、周、召之为臣,固未尝不忧其责而以为乐也。”出仕去仕,是君是臣,一概以天下责任为义务、为使命;进也好,退也好,一概忧以天下、乐以天下,而不在乎位的高低、或在位不在位。
“求进于己:从仕者,宜假此以行道也。道不行而富贵利达者,古人以为耻,而不以为荣。”“假”,依靠、凭借。做官,应凭靠道义而进,不以追求富贵利达为荣。
“自律:士而律身,固不可以不严也,然有官守者,则当严于士焉;有言责者,又当严于有官守者焉。盖执法之臣,将以纠奸绳恶,以肃中外,以正纪纲。”读书人要严于律己,一旦读书人(士)做官,说到责任,说到义务,更要严于律己。靠道德规范,也要靠法律准绳。由此才可以引领出官员的良好风范。
“全节:故节义者,天下之大闲,臣子之盛德,不荡于富贵,不蹙于贫贱,不摇于威武。道之所在,死生以之。”为官节义,死生以道,孟子“大丈夫”的道义论精神,在这里是不言而喻了。
从士到仕,一生仕宦,以“全节”告终,就是与道义的善始善终,这是儒家的理想,这是儒家官德的规范精义,张养浩给出的官德规范,不仅属于他个人的设计,更是象征儒家官德的一般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