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从南充市民武华子宫内取出一枚弧形金属断针。武华认定断针系23年前岳池县人民医院给她实施剖腹产手术时所留。1个月后一纸诉状将岳池县医院告到法庭。昨日,岳池县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剖腹产后?下腹疼痛难忍
武华今年51岁,系四川石油单位退休职工。据武华介绍,1979年11月30日,她到岳池县人民医院实施剖腹产手术。自此以后,她经常觉得肚子痛、腰杆胀、全身软。到了冬天,下半身一直冷冰冰的。一过夫妻生活,下腹就疼痛难忍。但武华以为是妇科常见病所致,一直未到大医院检查治疗。
退休回南充后,老毛病仍然时时折磨着武华。今年3月初,武华来到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检查,检查结果让她大惊失色:子宫内有一肌瘤,肌瘤中还有一根像“针”一样的不明金属物。
公证手术?肌瘤里找到断针
“针从何来?”武华认为,她平生只在岳池县人民医院做过一回手术,这枚断针肯定是岳池县医院留在她体内的。因此,武华的亲属决定请南充市公证处公证员对医生取针过程进行公证。
3月14日,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为武华实施手术。经过两个小时,医生取出一个拳头般大小的肌瘤。肌瘤里面,医生找出了一枚发黑生锈的金属针。医生证实,这是一枚用于手术缝合的圆形断针,长约4厘米。这一切,公证员均现场作了公证。
提起诉讼?夫妻双双做原告
“这枚断针给我和我丈夫带来23年的痛苦生活,我们要向岳池县医院讨说法。”4月12日,武华向岳池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岳池县医院赔偿身体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8万余元。武华的丈夫认为岳池县医院伤害其妻身体,损害了他的性和谐权利,因此,他也作为原告,向岳池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岳池县医院赔偿他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公开审理?庭辩甚为激烈
昨日,武华丈夫和律师出庭。法庭上,双方辩论甚为激烈。岳池县医院认为,时隔多年,武华没有确切证据证明当时在该院做过剖腹产手术,该断针不能认定系该院医生留下。
武华丈夫称,武华做剖腹产手术的原始资料现尽管找不到了,但许多人都能证明武华当时的确在岳池县医院做剖腹产手术。县医院称,手术是切除肌瘤,肌瘤是武华自身病变造成,与断针没有关系。武华律师称,肌瘤是断针引起的,二者有因果关系,院方难辞其咎。县医院称,武华动手术有20多年了,此案早已超过了法定诉讼时效。武华律师称,诉讼时效没超过,断针在今年3月才取出,说明岳池县医院对武华的伤害到今年3月才结束,我们4月就起诉了。
昨日中午12点,审判长宣布休庭,另择时间公开宣判。
本报记者?汪仁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