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国早报河池6月13日讯(记者骆南华
通讯员苏宏念)女副乡长喝醉了酒,身为乡长的邹立竟然趁机把副乡长强奸了。近日,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邹立有期徒刑3年。
去年12月1日上午,31岁的原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某乡乡长邹立,与该乡的女副乡长卢某(未婚)等人,陪同县里的部门领导到乡下检查工作。到了中午时分,一行人在乡里的一间小学吃午饭。当天下午6时多,邹立和卢某等人回到了乡政府大院。由于中午喝酒过量,卢某醉得不省人事。邹立和一名女干部一起把卢某扶回了宿舍。等到那名女干部出去打开水给卢某时,眼见有机可乘的邹立马上将宿舍的门反锁起来,将尚在熟睡中的卢某强行奸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