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前天,本报接到一位读者的报料,称在环市西路一家名为××宫的大酒店内有“人妖”表演,当晚记者前往暗访,发现原来是演员男扮女装。
前天晚上9时左右,记者到达××宫,只见大厅里已经有十桌左右的客人。9时30分左右,演出正式开始,两位女歌手全力以赴表演了将近一个小时后,一名穿着黑色衣裙的“女子”走上台来,从着装打扮看不出任何问题。旁边有人告诉记者,这就是“小凤仙”,“你们看不出来吧,他是一个男人”。此人称,严格来说这应该是反串表演,当然也有不少人称其为人妖表演。
这种反串演出是否合法呢?记者了解到,在文化部门和公安部门规定的非法演出项目中,并不包括反串这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