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年轻漂亮的电视台女主播,为了让自己的声音更趋完美,慕名前去接受一家三甲医院做“鼻音矫正”手术。然而,就是这个小小的手术,却让她不仅永远地终止了自己心爱的播音事业,而且每天还得依靠大量的药物来维持自己的呼吸功能。一气之下,她将该医院告上了法庭。
这起特殊的官司受到了法律界的广泛关注。按照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类似事故的赔偿只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然而,法律界人士认为,这对于女主播这样一个具有特殊职业的人来说,用这个标准显然有失公平。2003年6月,记者采访了这位曾任重庆某电视台女主播的王媛媛。
鼻音矫正毁掉好前程
1994年,年仅19岁的王媛媛从一家师范院校毕业,正赶上重庆一家电视台招聘一名节目主持人。凭着自己的实力,王媛媛在上千名竞争者中脱颖而出,被这家电视台慧眼选中了。
进入电视台后,王媛媛很快成为了台里的顶梁柱,专门负责每天的新闻主播。王媛媛却并不满足,每次播音下来,她都要把当日播音的带子反复听上几次,希望播音风格更加完善。王媛媛发现自己播音时有一些细微的鼻音混杂在其中,对于追求尽善尽美的她来说,这无异于一个败笔。一些同行的朋友告诉她,重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以下称重医附二院)的耳鼻喉科非常有名,有几个同仁到那里做“鼻音消除”手术,都非常成功。于是,王媛媛把自己的情况向电视台领导作了汇报,台里的领导同意让她到重医附二院去做“鼻音消除”手术。
2002年4月10日,王媛媛正式住进了重医附二院。经检查后,医生告诉王媛媛,她在播音中出现的鼻音是因其鼻中隔左偏造成的,必须进行“鼻中隔偏曲矫正”手术。4月11日,医院一边为王媛媛输液,一边让其阅读术后指导。下午,王媛媛的丈夫在被告知在手术过程中和手术后可能会出现出血及感染等症状的情况下,出于对医院的信任,他还是在手术同意书上签了字。4月12日,医院正式对王媛媛进行鼻中隔偏曲矫正手术。
然而,在做完手术后,王媛媛却感到浑身剧烈疼痛,呼吸困难,经常出现鼻塞、口渴、带血丝等症状,用纸一擦拭,血丝就带出来了,而且痂皮、浓痂也特别多。一个原本很小的手术,王媛媛却在医院呆了10多天。
2002年4月23日,医院告诉王媛媛,说她可以出院了,并给她开了出院证明。但出院后,王媛媛的病痛却更加严重了,于是,她又赶快回到了医院去观察治疗。直到5月8日,王媛媛才回到台里进行新闻录音。然而,她却发现自己所播的录音中竟然带有哨声,不管她怎么努力要消除这种“怪声”,结果都是徒劳——录播失败了!王媛媛惊呆了,她当即去重汽集团职工医院检查,结果被告知她的鼻中隔已经穿孔了,即两个鼻孔之间的“隔断”被打穿了。
鼻中隔穿孔无法修复
2002年5月9日一大早,电视台专门派车把王媛媛送到重医附二院。在丈夫的陪同下,王媛媛在该院耳鼻喉科进行了复查。结果很快出来了,王媛媛所出现的症状被诊断为“鼻中隔穿孔”,穿孔的大小约3×1.2厘米。王媛媛急切地询问有没有什么补救措施,医生告诉她可以采取“鼻中隔”修复手术。
为了保险起见,王媛媛和丈夫又先后来到重庆大坪医院和西南医院检查,诊断结果完全相同,但问到修复手术时,两家医院却都没有作出肯定的回答。王媛媛和丈夫当场就傻了眼。
回到家里,王媛媛手术后的症状就更加明显了,由于鼻中隔被穿孔,不能分泌产生带润滑的黏膜,王媛媛经常感到头昏,就连晚上睡觉,也发出一种让人难以忍受的怪叫声,睡在她旁边的丈夫经常被这种尖刺的“哨声”惊醒。为了早日摆脱这样的阴影,王媛媛不得不正式向单位提出离开自己心爱的播音岗位。丈夫也请了长假陪她,希望能找到一家能够治疗这种症状的医院。
他们先后去了上海五官科医院、同济大学附属医院等近30多家国内大型的知名医院,几乎所有的专家、教授在了解了王媛媛的病情后,都一个劲地摇头说要修补这样的“鼻中隔穿孔”,成功的机率几乎为零。同时,专家们还告诉王媛媛,她这种症状如果不随时上药的话,就会形成粘连,如果上药过多,又会形成药物性鼻炎,更为严重的是,她现在绝不能感冒,一旦感冒,她的鼻子就很容易感染,由于鼻中隔穿孔后,她的鼻子没有了支撑,就很有可能塌陷,加之手术后筛骨裸露在外,一旦感染到颅底,将危及生命。
王媛媛的丈夫还通过因特网,在网上向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等数10个国家的上千家知名大医院发去咨询救助的帖子,希望能够得到相应的手术治疗,回复的结果都是:“就目前世界医学水平和医学技术来说,要修补这样大的鼻中隔穿孔,成功的概率几乎为零!”
女主播遭遇法律空白
王媛媛多次找到重医附二院,要求采取一切措施进行弥补。重医附二院让其免费在院留察。
5月20日,重医附二院通知王媛媛下午2点去,医院请了重庆市最为知名的耳鼻喉专家刘兆华教授同该院吴家廉院长一起会诊,结果两位专家都没有去。5月27日,王媛媛到该院医务科要求院方就此事给个说法,院方让其星期五(5月3
1日)去一定给个说法,后来直到6月5日,重医附二院才单方面出具了一份《审定意见》,认为不属于医疗事故。为此,王媛媛强烈要求院方查清此次医疗事故的真正原因,分清责任作出赔偿。
她每天不得不依靠大量的“雾灵鼻通”、“鱼肝油”、“达芬灵”、“香菊颗粒”等药物来保证鼻子畅通和湿润;同时,每隔一天,她还不得不到医院去取痂皮和浓痂,有时实在堵得慌了,她只能不停地晃脑袋来减轻这种痛苦,也不敢用手或其他硬物去私自掏取,因为她咨询过的专家、教授们三番五次地叮嘱过她,那样她的鼻子极易感染,一旦感染的话,她将面临更大的危险。这样的痛苦每时每刻都在折磨着王媛媛的身心,加之她因此再也不能从事自己的播音工作了,无异于成了一个废人,这与她先前阳光灿烂般的生活相比起来,真如天堂和地狱。
2002年11月,被鼻中隔穿孔后遗症折磨得面目全非的王媛媛,终于在丈夫和朋友们的鼓励下,打起精神来到重庆伟豪律师事务所,就自己在这次手术中所受到的伤害进行相关的赔偿咨询。随后,她又和律师一起,查阅了大量的相关医学权威书籍和医学网站,得知“鼻中隔偏曲矫正”手术如因操作不慎或处理失当,很可能造成鼻中隔穿孔。为此,王媛媛和律师认为这纯属一桩医疗事故。11月13日,经王媛媛和其代理律师的多方筹备下,正式将重医附二院告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2003年初,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原告王媛媛和其代理人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续医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6万余元。
法庭上,医院辩称,在这次手术前,医院征得了患者及家属同意;手术中,医院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术中未发现穿孔。经他们查阅大量的资料分析认为,患者鼻中隔穿孔是术后穿孔,与手术无关,推其原因应是未能及时治疗、换药及处理不当所致。医院认为,虽然《现代耳鼻喉科学》等专业书籍中,鼻中隔矫正术的并发症列有鼻中隔穿孔,鉴于极少见,不但未列入患者的手术同意书,同时也未列入该院施行的其他同类手术同意书中,所以不存在不履行告知义务。同时,医院还向法庭出示了3页病历记录,该记录是王媛媛就医期间的病程记录,表明是王媛媛手术并未愈合就自己要强行出院。法庭上对于这件案子的赔偿数额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法院决定择日再审。法律专家认为,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类似事故的赔偿只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本案中王媛媛作为特殊职业的人,用这样的标准是否有失公平?
作为一名职业的电视台播音员,王媛媛手术造成的不能继续从事其特殊的播音职业,因此她的这场“鼻子官司”的赔偿,也必将引起人们广泛的关注。(本文主人公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