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名年仅21岁的恶男,全裸身子持刀守候在公共女洗手间图谋不轨,当一名年仅17岁的女孩进入洗手间时,该恶男顿生强奸歹念,遭反抗后他丧心病狂地将女孩刺成重伤后逃离。此外该恶男还多次盗窃犯罪。昨天,南京鼓楼区法院以强奸罪、盗窃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该恶男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0000元。
1982年9月出生的李金路是邳州市农民,仅有小学文化。2002年8月3日凌晨,李金路在南京和平影城的女洗手间,将全身衣服脱光,持水果刀对年仅17岁的少女芳芳(化名)进行威胁,欲与其发生性关系,遭到反抗后,李金路用刀将芳芳刺成重伤后逃跑。李金路还于2002年8月28日、11月18日夜间,先后在南京的两家单位办公室,盗窃价值12000元的笔记本电脑一台和1800元现金。今年2月2日,李金路在其家人的规劝、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李自庆 刘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