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轻漂亮的女教师网上聊天恋上一青年“大款”,却不知对方早已有了妻室。当她向该青年提出分手时,却遭到对方的疯狂敲诈。记者昨日从长沙县人民法院获悉,敲诈女教师的被告人尤学锋日前被该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网上结识年轻“大款”
小霞(化名)是长沙县某中学的一名女教师,长得如花似玉。2002年1月,小霞跑到星沙镇一网吧上网聊天,认识了一个叫“雪峰”的网友,两人聊得颇为投机。因为上网不多,涉世不深的小霞毫无隐瞒地将自己的真实情况告诉了“雪峰”。
“雪峰”的自我介绍则让芳龄20岁的小霞怦然心动。“雪峰”自称是江苏人,30岁,做印刷书本、教材生意,一年能赚个几十万,而且在教育系统也有“路子”。此后,两人又聊过几次,相互进一步加深了了解。
2002年4月,“雪峰”告诉小霞,他在湘潭的生意很火,想到星沙扩展业务。一个星期六的下午,两人约定在星沙镇一网吧见面,小霞看了“雪峰”的身份证,得知“雪峰”原来名叫尤学锋,36岁,江苏沐阳县人。随后,两人便在一起散步,还去歌舞厅坐了一会儿,感情开始升温。
小旅馆献出“第一次”
此后的几个月里,两人多次见面,一起上网、散步、聊天,尤学锋不失时机,频频向小霞示爱,并称要娶小霞为妻,年轻的小霞沉醉在幸福之中。
此时,尤学锋却开始打起了小霞的主意。5月份的一天,尤学锋打电话告诉小霞,谎称自己的钱被盗,要向她借500元急用;6月份一天,尤再次打电话给小霞,又谎称自己的钱被盗,要向小霞再借500元。小霞共“借”给他1000元。
8月份一天,尤学锋约小霞来到长沙市内玩,当天晚上,在长沙市火车站附近的一个小旅社里,尤学锋乘机与小霞发生了性关系。
提出分手遭敲诈
同时,两人在交往中,小霞发觉尤学锋并不如想象中的那样好,因性格不合,两人感情也产生裂痕,小霞不想再与尤来往,于是向尤提出分手。
尤学锋听后却不甘心,多次打电话给小霞,哀求她“不要分手”,但小霞心意已决,不予理睬。有一次,尤学锋竟跑到小霞的学校来了,小霞生怕他闹事,于是赶紧将他劝走。今年3月,尤学锋再次打电话给小霞,小霞再次回绝,并称自己“有男朋友了”。
尤学锋跑业务并未赚到钱,又被小霞“抛弃”,觉得颜面无存,意欲对小霞“敲一竹杠”。首先,尤向小霞发去一封邮件,称要小霞赔偿2000元损失费,小霞不予回应。
今年3月11日,尤干脆给小霞寄一封恐吓信,小霞收到后当即吓出一身冷汗。在信中,尤学锋称两人若不再来往,就要小霞赔他1万元损失费,限小霞4天内将款项汇到他指定的帐户。尤威胁称,小霞如不照做,他将向小霞的住处、学校等地方公布两人发生性关系的事实,毁坏小霞的名声。
前来“讨”钱逮个正着
3月18日下午,尤学锋见没有回音,干脆跑到小霞的学校,向小霞要钱。晚上7时许,长沙县警方接到报警,称有一外地男子向小霞敲诈。民警当即赶赴现场,将尤学锋当场抓获。
而经审查,尤学锋只不过是江苏省沐阳县汤涧镇的村民,家里不仅有妻子,并育有两个儿子,根本不是小霞眼中的“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