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7月29日电(记者王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9日上午对犯有强奸、猥亵儿童罪的原吉林省通化市某小学教师栗锋进行了公开宣判。栗锋在担任班主任的4年时间里强奸、猥亵了19名不满14周岁的女学生,一审被判处死刑后没有上诉。终审宣判后这位禽兽教师立即被执行枪决。
1998年8月,年仅21岁的栗锋从通化市一所师范学校毕业,分配到一所农村小学任教,担任二年级一班的班主任。此后不久,栗锋开始利用放学后补课甚至上课时间,在学校教室、水房和自己家中对本班女学生实施强奸、猥亵等犯罪行为。直到2002年7月这班学生毕业,栗锋的罪行一直没有停止过。同年8月,栗锋接手另一个毕业班担任班主任,对该班女学生进行猥亵却遭到反抗,不久事情败露。栗锋出逃后被抓获,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法院确认,栗锋在4年时间里共强奸猥亵了19名儿童,其中被强奸的多达9人。栗锋的父亲、曾为通化市二道江区人大代表的栗福臣资助儿子4000元用于逃跑,先是被依法罢免了人大代表,后被法院以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受害人的代理人、律师陈维国说,学校的疏于管理和家长的粗心大意酿成了这个悲剧。案发前,栗锋一直被学校领导认为“教学方法不古板,业务能力强,是年轻教师的代表”,因而连续4年担任两个班的班主任。栗锋为了掩人耳目,经常打骂和威胁学生,并频频利用家访对受害学生施加压力。一些学生家长因为栗锋打骂学生和私自补课多次找到学校,学生中间也早已流传着“栗锋爱扒女学生裤子”之类的说法,却都没有引起校方足够的重视;这所学校的学生家长多为农民或工人,忙于挣钱养家糊口,对孩子关心不够。有的女学生在做伤害鉴定时被诊断为“患者阴道呈已婚型”,可是家长此前却丝毫没有察觉。
鉴于学校对栗锋的罪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13名受害学生家长委托陈维国律师将栗锋所在学校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学校向受害人道歉,赔偿精神损失共计13万元,此案近日也将一审宣判。栗锋案发后,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已经免去其所在学校校长和副校长职务,吉林省教育厅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教师职业道德大检查活动,进一步完善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管理制度,并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