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重庆市监狱心理咨询专家接待了一个特殊的“病人”——死刑犯的小陈。2003年1月,他因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他怎样从大学生变为死刑犯?
小陈出生石柱,1.77米的个子,皮肤黝黑,显得帅气,话多。他认为自己是“赌神”,大学三年,靠赌博赢得20万,全挥霍一空。
小陈的赌运越来越好,“赌神”的名声也更大。高中毕业,他考入四川一所名牌高校,进入大学,有更多时间施展自己的赌技。白天睡觉,晚上打牌。大学二年级起,他频繁进出夜总会。
1998年,小陈大学毕业,靠家里的关系进入渝中区一建筑公司当施工员。从早到晚都上班,一个月七八百元钱,“这点钱还不够我一天花”。小陈干了几月。
2001年3月,正当小陈为钱愁时,邂逅初中时的赌友刘某。刘从十七八岁就开始闯荡“江湖”,靠诈骗为生。
2001年3月,他俩摇身一变,成了某公司的老总。他们来到涪陵,目标锁定在感情空虚的少妇身上——“她们很容易上当”。两人在迪吧和舞厅搜寻猎物。
很快,经常出没迪吧、穿金戴银的少妇刘某进入他们的视线。先约跳舞,再请吃饭,“老总”出手阔绰,深情款款。不到两天,少妇就被这“迟来的爱”搞得神魂颠倒。几天后,在涪陵一家宾馆里,刘某和小陈将事先准备好的麻醉药放进茶水,少妇刘喝了几口,不到5分钟就沉沉睡去。两人将刘某价值3000多元的金银首饰、几百元现金和手机洗劫一空。
得手后,两人立即包出租车逃到长寿,寻找下一个目标。有时刘某扮大款,有时小陈唱主角。在演戏前,他们通常都要花半天时间熟悉角色。
小陈说,通常一天就能搞定一个人,最多的也没超过四天。
案件审理表明,从2001年3月至9月,两人窜至涪陵、长寿、忠县、梁平、云阳、奉节和湖北利川等地,对多名少妇实施麻醉抢劫,成了名副其实的少妇“杀手”。
2003年1月13日,刘某被依法执行枪决,小陈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3年4月,开始在市监狱服刑。(记者/易守华
通讯员/苏勇 肖革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