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阳
通讯员韩雪)昨天,皮条客江某、张某被丰台检察院以涉嫌介绍卖淫罪批准逮捕。据介绍,江某、张某刊载卖淫广告,居然招来一15岁的少年嫖客。
2003年7月6日,江某、张某在本市一家发行量较大的报纸上刊登了一则“××俱乐中心”的广告。通过这则广告,江某招揽嫖客,并将一些小姐“送货上门”。7月底,警方将涉嫌介绍卖淫罪的江某、张某抓获。江某、张某供出的第一个嫖客令人吃惊不少,依靠江、张两人提供的嫖客电话和地址,警方查获一年仅15岁的朱姓少年。
据朱某交待,他是北京某中学的高一学生。几天前,放暑假的他看到该广告后,“订购”了一名小姐为自己提供特殊服务,结果花掉了平日积攒的180元零用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