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潮州讯 近日,潮州市中级法院对曾引起轰动的一男教师因恋爱不成砍杀女教师案件进行一审宣判,砍死砍伤三名女教师的郑某犯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向被害人及其家属作出赔偿。
郑某现年22岁,原是潮安县江东镇洋光小学的教师。郑某在念师范时认识了同校女生柯某、宋某,毕业后他分配到江东镇洋光小学任教,柯某与宋某不久也分别到同镇另两所小学任教,三人交往渐频。
去年10月,郑某向柯某提出想与之谈恋爱,遭到柯某的拒绝。同时,郑某认为宋某在此期间也有意回避他,遂萌生杀死柯、宋两女后自杀的念头。2002年12月30日下午,郑某邀请柯、宋两人到洋光小学其宿舍里吃晚饭,两人应约前来,宋某还带来自己的同事韦某。当晚,郑某与三位女教师共进晚餐。饭后,宋某、韦某在郑的宿舍里看电视,柯某则在厨房里洗碗。这时,郑某用事先准备的锁链锁住学校大门,然后在厨房里操了两把菜刀对准柯某劈头就一阵乱砍。在卧室里的宋某和韦某听到柯某的惨叫声赶到厨房门口,只见郑某正将柯某砍倒在地,宋某出声阻止,没想到郑凶狠地挥刀对着她的前额砍了一刀,宋、韦两人慌忙逃开。郑某手持两把菜刀,疯子似的追了上去,宋某逃避不及,被郑某追上乱砍,受伤倒地;无辜的韦某颤抖着藏在学校围墙边,还是被郑某发现了,头部、脸、手部均被砍伤。
杀红了眼的郑某见三女均已倒在血泊中,这才把两把菜刀丢掉,回到宿舍准备触电自尽,由于接报案的民警及时赶到切断电源,自杀未遂。
柯某送至医院后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宋某多处受重伤,且造成毁容;韦某也受了轻伤。(王漫琪 蔡述湘 陶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