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一个已经死了近25年的农妇,居然以原告的身份打赢了一场交通肇事赔偿官司,并能作为受害者家属“领”到数目不菲的赔偿金——如果不是合肥市瑶海区法院执行庭的法官李峰干活细致,这样一桩荒唐事差点就蒙混过关。
2001年6月27日凌晨2时许?合肥东风运输公司车主瞿某拥有的一辆货车停在路边?一辆阜阳牌照的大货车突然追尾?造成当时正在瞿某车后座休息的两名男子周飞、李生死亡。因肇事驾驶员逃逸,此次事故事后经多次调解并未能形成赔偿协议。因经济困难,两位死者的家属于去年在阜阳市颍州区法院将车主瞿某告上法庭,索要经济赔偿。去年年底,阜阳市颍州区法院判决受害者家人胜诉,并来函委托瞿某居住地的合肥市瑶海区法院执行该案,督促被告赔偿陶玉华等六位受害者家属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款80000余元。
瑶海区法院执行庭的李峰法官接手这一案件后,搜集了大量的原始证据,终于在车主瞿某的配合下让保险公司拿出了赔付款。本月初,李峰通知6位受害者家属来院里领钱。当天,六位受害者家属委托了两名代理人找李峰领这笔钱,李生的赔付款顺利交接。但李峰在审查当事人相关身份证明时,发现本案原告之一、死者周飞62岁的母亲陶玉华签名模糊不清,而且除了委托证明外,也没有任何能证明她身份的材料。当李峰就此事提出质疑时,代理人也支支吾吾。
这里会不会有问题?李峰一边通知代理人让周飞的四名家属都亲自到法院领钱,一边将这件蹊跷事向庭长闫家祥汇报,并婉转地通知代理人此款暂不交付,周飞的代理人这才慌了神。两天后,他托人私下找到李峰,告诉他陶玉华在几个月前刚刚逝世,希望李峰能高抬贵手,但遭到了李峰的拒绝。
为了彻底调查陶玉华的身份,李峰和庭长在几天后驱车前往陶玉华的居住地长丰县土山乡,通过在当地村委会以及派出所的调查走访,他们发现陶玉华居然早在1978年就已去世,而周飞的家属因为经济困难,为了多得些赔偿费,才让周飞死了近25年的妈“起死回生”,并以原告的身份打起了官司,这一路蒙混下来,没想到在最后领钱的关头露馅。
(马兴忠 赵静 石红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