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强奸少女 洞房里落网被判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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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郎强奸少女 洞房里落网被判7年

  日前,田林县人民法院对构成强奸罪的本县青年林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让人想不到的是,公安机关是在其新婚的洞房里抓获林某的。

  今年23岁的林某虽然仅有小学文化,但却长得英俊潇洒,加上其“不凡”的吹牛口才,颇受女孩子的青睐。今年5月,林某赶圩时遇到了一位名叫阿惠(化名)的姑娘,两人一见钟情,很快就建立了恋爱关系。经过3个月的热恋,两人决定于2003年国庆举行婚礼。



  2003年9月25日晚,林某到邻村去收购八渡笋时,碰到该屯姑娘阿玲(化名),阿玲虽谈不上花容月貌,却也楚楚动人。林某再次施展其吹牛的“才华”,以谈恋爱为名,将阿玲骗到该屯对面的稻田。刚交谈几句,林某便向阿玲提出性要求,遭到阿玲的拒绝。然而欲火中烧的林某却强行将阿玲扳倒在稻草上进行奸淫,阿玲奋力反抗并放声呼喊。哭叫声惊动了附近的村民,待村民赶到时,林某已仓惶逃走。次日,阿玲在亲属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2003年国庆,林某和阿惠的婚礼如期举行,就在这一天,公安机关将正在洞房里的林某抓获。归案后,林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南国早报 见习记者文新军 通讯员李高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