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魔过生日残杀幼女 差17小时不到18岁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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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王威 王铁元 特派辽阳记者安丹报道 面对10岁的小女孩,辽阳一男子竟然动了邪念,最后将女孩残忍杀害。昨日,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谢某故意杀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因为谢某犯罪时距其满18周岁尚差17个小时,遂判处其无期徒刑。

  今年9月9日早上6时许,辽阳县甜水乡某村一名10岁的小女孩梁某像往常一样走在去学校的路上。突然,一心怀强奸恶念的陌生男子拦住了她的去路,“跟我走,不然就杀死你。”在陌生人的挟持下,梁某沿着河沟向前走,眼看快到转弯处了,这时,梁某就乞求男子放了她,说不然就喊人了。随即,梁某就大喊救命。该男子上前将梁某摁倒,并用双手掐住她的脖子,然后,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根鞋带用力勒住梁某脖子,直至梁某断气,罪犯随即逃离了现场。之后,两个放羊人路过此地,发现尸体后,慌忙跑回村里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马上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勘查,随即在辖区内进行排查。

  在调查走访中,一些学生和家长反映,早上看到村民谢某在学生上学时曾在铁桥上出现过。通过进一步了解,又查出谢某有前科。去年6月,谢某曾企图强奸一名小女孩未能得逞。公安机关便将重点锁定在谢某身上,依法对其进行传唤。在公安机关强大的政策攻势下,谢某终于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案件诉至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因为谢某是在自己18岁生日这天犯罪,但是犯罪时距其满18周岁尚差17个小时,正是这17个小时“救”了谢某的命。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谢某无视国家法律,为满足自己的私欲而将被害人扼颈致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其犯罪时未满18周岁,应予从轻处罚。依据刑法,判处谢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