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锤恶魔”专袭夜行单身女 两女子遭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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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以来,沈阳市大东区的居民陆续有人遭遇刨锛恶魔的袭击。歹徒经常悄悄尾随单身女性,其作案手段令人发指,都是用刨锛(铁锤)、活扳手或木棒击打被害人的后脑后实施抢劫。作案时间大都集中在每日的19点至24点之间。被害人轻则头皮裂伤、颅骨骨折,重则颅脑损伤甚至死亡。2003年11月22日晚,正在吉祥二路附近开着小货车收饭店泔水的犯罪嫌疑人曲永杰被警方抓获。   还是那对恶狠狠的眼睛,偶尔闪着狡黠的光;还是那双沾满鲜血的粗黑大手,此刻在重镣的束缚下却再也无力摆动……   9月6日上午9点,被称为“刨锛恶魔”的被告人曲永杰刚一露面,偌大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1号法庭内就发出一阵嘘声。   被指控作案21起   曲永杰,45岁,曾多次因盗窃、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而被劳教和判刑,2002年8月末才刑释回家。他借钱办了养猪场,由于他每天晚上都要开车在大东区内各饭店收集猪饲料,就把作案地点选在了大东区内。   曲永杰被控犯有抢劫罪和盗窃罪,犯罪事实21起,涉案金额共计33981.5元,作案时间从2002年12月到2003年11月,致2人死亡、4人重伤、多人轻伤。   当庭部分翻供   庭上,曲部分翻供:“有四起根本就不是我干的。”这四起案子中就包括致人死亡的两起。   “2003年11月15日凌晨2点在大东区大北大桥西180米北运河岸边对费某、亢某作案的那起,木棒是我拿的不假,可人是我同居女友杨某扎死的。”   “2003年1月15日晚8点大东吉祥张某被害那起更不可能是我,那儿就是我家楼下,我能吃‘窝边草’么?”对于2003年11月10日晚10点大东合作街那起“刨锛”重伤案,曲强调自己没有作案时间。   原告席上的被害人李某的家属气愤难平,用颤抖的声音质问:“你知道你给我们造成多大的伤害吗?” “造成多大伤害和我有什么关系!我没必要跟你说话!”曲永杰歪坐在椅子上。   提出意外供述   “2003年11月16日晚9点庞某被害那起也不是我干的,724地区离我家太远,我大老远骑车去抢一趟不值得。我没有主动供述过这一起,是受到他人的唆使违心承认的。”当法官表明已经听清楚他的供述时,他则继续要求法官:“你听明白了也不行!你得让我说完!”   鉴于庭审中曲的突然翻供并提出了新的供述情况,公诉人要求待进一步查清相关事实后再审,法庭遂决定延期审理。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   本报记者 吴丹 实习生 秦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