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拖欠货款 冯小刚因"不见不散"餐厅再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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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名导冯小刚为两股东之一的北京“不见不散”餐厅,让冯导麻烦不断。继去年3月该餐厅员工孟女士以追讨工资为由起诉冯导被东城法院判决冯小刚无责之后,昨天(4月6日),该餐厅的供货商傅先生再次把冯小刚和“不见不散”餐厅的另一股东王珍妮起诉到法院。要求二人对“不见不散”餐厅进行清算,偿还该餐厅拖欠他的货款7万余元。西城法院受理了此案。 据傅先生的妻子陈女士介绍,从2002年6月底,她家开始给“不见不散”餐厅供应蔬菜及副食品等,到2004年10月18日“不见不散”餐厅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该餐厅拖欠他们的货款达到24万多元。后经法院判决并执行,她家只拿到16.5万,尚欠货款7万余元。 昨天记者试图就傅先生的起诉采访冯小刚,但是对方手机一直无人接听。后据华谊兄弟公司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冯小刚目前正在加拿大,对此事他表示并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