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华健被追讨1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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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周华健,为其兄长周豪健出任大股东的旺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担保人,因该公司在六年前被指向江苏金木建筑建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借贷七百万元工程费,其后无力偿还,江苏金木建筑昨(九日)在香港高院兴讼,向周华健追讨连本带利的一千一百万元。   周华健的兄妹及唱片公司职员,亦有到庭听审。周华健在庭外说﹕“我是在约一年多前得悉此事,当时真的十分困扰,现在的心情好多了。”   原诉人江苏金木建设(香港)的董事胡良根供称,他在九九年十二月与周的三兄周豪健名下旺豪建筑工程公司签订协议,合作斜坡维修工程,并为旺豪提供资金,当时胡担心旺豪未能还款,但周豪健声称,其弟是中港一著名歌手,胡认为既是名歌手的哥哥,周豪健应该信得过。   原诉大律师又指,○○年七月二十四日,周华健为其兄作担保人签下还款协议,当时旺豪已借款四百四十多万元,其后周豪健再向原诉公司借款二百六十万,连工程费和利息在内,旺豪共欠原诉人一千一百多万元,当时周豪健曾声称,其弟会以演唱会酬劳为他还债。   不过周华健声称,原诉手持的一份还款协议疑是伪造,他不知道其兄借款数目如此庞大,亦非在自愿情况下签署还款协议。案件今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