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漂亮的房子,几个小孩,几条狗。我有条件有培养能力,为什么不生呢?培养出人才建设国家……”日前,国际影星章子怡在接受一家媒体采访时,放此豪言。此言一出,不但没有赢得国人对章子怡的青睐,反而替自己招来一片讨伐之声———“凭什么你就可以生几个小孩?”“你生的小孩就一定能成国家栋梁?没准儿还得为国家增添负担呢……” 随着社会的发展,“养儿防老”的观念已日益淡化,哪怕是在农村,指望得儿子“济”的人也越来越少。然而,在发达的城市,却反而滋生出一批有钱、有势的“超生新贵”。 ●名人生二胎不稀罕 其实,章子怡才是说说而已,只有动机,还没有实施。可现实生活中,我们看见的却是如章子怡般的明星、名人、企业家们仗着有金钱、有名望纷纷跑到国外生孩子。“超生游击队”从当年宋丹丹和黄宏嘴里的“吐鲁番”“海南岛”变成了“纽约”、“悉尼”、“温哥华”,从而逐步走向了世界。 曾以一首《爱情鸟》走红的歌手林依轮依旧帅气俊朗,给人大男孩的感觉,殊不知他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爸爸了。对于生二胎的问题,林依轮从不回避。因为他的太太是华侨,并且他们的二儿子是在美国出生的,根据美国的出生地原则,孩子一生下来就入了美国国籍。 在体育或者娱乐圈里,生“二胎”的情况还有很多。比如陈红和陈凯歌夫妇,他们之所以能生二胎是因为夫妻俩有美国绿卡,可以不受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约束。 吴征、杨澜夫妇也育两个子女。而且当初杨澜生二胎时相当低调。据记者了解,原本倪萍为杨澜专门制作了一期人物访谈,就因为杨生二胎涉嫌违反国家政策,导致节目被临时拿下。 此外,足球明星郝海东也是一子一女。郝海东的儿子郝润泽身体条件非常突出,这让他相当自豪,甚至半开玩笑地说,将给儿子提供最好的踢球环境,如果儿子能踢出名堂来,他将做儿子的经纪人。 ●交社会抚养费不是负担 小刘今年31岁,老公做生意,她则是两个孩子的妈妈。大女儿8岁,小女儿5岁。小刘偶尔会把两个女儿带到俱乐部陪她一同跳操打球。看着别人羡慕的目光,小刘颇有成就感。由于她年轻恢复得好,成为两个孩子的妈妈后,体态保持得依然很好。小刘说:“当初结婚早,生孩子也早。生完第一个孩子有我妈和保姆帮着我带,也没觉得辛苦。家里条件允许,于是我和老公就想干脆再生一个,跟大的做个伴儿。”“那不成了超生?”有人问她。她回答,“是啊,不过小孩都已报上户口。”超生怎能上户口?“交钱啊,既然生下来了,那就按照政策交社会抚养费,该怎么罚就怎么罚。” “我平时不用上班,大多数时间呆在家里。怀第二胎时也担心会被发现,一直都比较谨慎。陌生人敲门不给开,平时出门时就上车,散步也不在小区附近,等到孩子生下来再被发现,也就无所谓了。” “我这个孩子是在美国‘呆着没事儿’生的。”家住一高档社区的戴女士原来没有要生二胎的打算。在大儿子四五岁的时候,戴女士的丈夫赴美国留学,她去陪读。到了美国之后,戴女士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就全心全意照料丈夫的饮食起居。这时,他们在美国的朋友劝他们:“你们在这儿生个孩子得了,生孩子比较划算。”就这样,她在陪读期间“计划外”地要了一个拥有美国护照的小女儿。戴女士的孩子十八岁以后可以选择加入美国国籍。 看来,“出国生育”和“交纳社会抚养费”成了很多富人的超生主要途径。作为一种新的社会现象,“国际超生”、“名人超生”负面影响很大,一旦超生成为富人阶层、名人阶层的特权,肯定将引起城乡百姓的心理失衡,凭什么老百姓“要想富,少生孩子多种树”,“一对夫妻只能生一个孩子”;而名人却可以生两个、三个?难道名人、富人多生孩子是为了“培养出人才建设国家”,老百姓的孩子就不能培养成人才? ●交钱也不意味超生合法 对于超生者,往往采取两种办法进行处罚,一是行政手段,有公职的超生者由单位对其进行纪律处分,例如开除、调职、降职、减薪等;一是经济手段,要求违规者缴交“社会抚养费”。如今,“出国生育”和“交纳社会抚养费”成了很多富人超生的主要途径。我国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从2002年开始的,但具体的征收办法以法律的形式把权利下放到各省。2003年制定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城市超生者收取的社会抚养费,是按上一年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确定。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计征标准5倍以上10倍以下的标准缴纳,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多生育二个子女以上的,以多生育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标准,按照多生育子女数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由此可见,社会抚养费往往是笔不菲的数目,也因此,有人提出了质疑,社会抚养费究竟成为了谁的藩篱? 农村想要加入“超生游击队”者,虽然没有受单位的限制,但是他们的家庭一般是交不起社会抚养费用的,大多逾越不了这个规定。 普通工薪阶层包括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员工等,一方面他们有单位制度的限制,另一方面生孩子的成本是他们难以承受的。 “超生新贵”则完全没有这个顾虑,交罚款、送孩子出国、提供最优越的生活环境,他们都有能力承担。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社会抚养费,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九牛一毛”。让违法生育者缴纳“社会抚养费”,是控制违法生育的一种手段,不是目的,绝不意味着有钱就可以多生。征收社会抚养费不仅是一种补偿性的收费,更重要的它是一种法律责任。 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是所有人都应该遵守的,无论你是富人还是名人,只要你凭借经济实力,用金钱换取了超生“指标”,就已经违背了我们的基本国策,对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来说,任何人都不具备超越的特权。 链接: 2003年4月施行的《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对只有一个子女,且女方年龄已满26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且一方是独生子女的; (三)双方均为少数民族,且女方是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的; (四)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其中一方是国家确定的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的; (五)双方均为海岛居民,且连续在海岛居住5年以上的; (六)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其中一方残疾,且残疾程度相当于残疾军人二等甲级以上标准的; (七)一方是革命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八)一方为残疾军人,且残疾程度为二等甲级以上标准的; (九)女方是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只有一个女孩也为农业户口的; (十)子女经市级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小组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该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十一)同胞兄弟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且只一人有生育能力的; (十二)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中有女无儿户的所有女儿和女婿均为农业户口,其中招婿一女的; (十三)再婚一方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要求生育时,女方不受年龄已满26周岁限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再婚一方已有两个子女,且均为合法生育或者收养,另一方未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 (二)一方属丧偶再婚,且双方再婚前均已合法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的; (三)夫妻因患不孕症未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四)合法生育或者收养的子女不超过两个,其子女有死亡的。 编后话:有钱也无特权 人们似乎已经形成了这样的生育思维定势:对于80后出生的人,往往被称为独生子女部落;农村80后出生的有哥哥和姐姐的人,就是“超生游击队”一族;而城市中80后出生的有弟弟和妹妹的人,则往往认为是富人特权的产物。 有关资料显示:我国超生的家庭占据了中国社会等级的两个极端,即收入偏低的农村人口和收入居高的富裕阶层,只不过他们选择的超生方式和手段各异。为躲避处罚和不准生育,农村的超生采取的是悄悄离开户口所在地的他乡生育行为,因为没有准生证往往被斥为“非法”生育,甚至导致黑户的出现;而城市的超生则往往是富人和名人的天下,在传宗接代、培养“事业接班人”、“给孩子塑造一个有伴的成长环境”等理由和动机支配下,他们采用的方式:同境外人士结婚、自己获得国外“绿卡”或国籍合法生育多胎,或者花钱“买”二胎准生证,使孩子出生“合法化”,至于在本地生或是国外生则随他们自己的心愿。这就是“超生游击队”和“超生正规军”的区别。 现在养孩子的成本很高,一般人就是有生第二胎的愿望也是无法把它变为现实。而对于富人们可炫耀的资本是:谁让我穷得只剩下钱了,谁让我能生得起、养得起、并能使其出人头地呢?当然,我们并不否认只生育一胎所带来的诸如人口老龄化、性别比例失调、独生子女症等负面效应,但也无法抹煞自计划生育实施以来我国少生3亿多人口的巨大成就。 在中国,起码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计划生育都还是一项基本国策,在这个问题上任何人都无特权可言,否则就是违法。无论你是谁,是富人还是穷人,看看我们今天的就业形势、看看今天日益紧缺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看看我们周围愈加严峻的生存环境,你还有生二胎的理由吗?